一种空气滤清器出水管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85555发布日期:2018-12-14 23:13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一种空气滤清器出水管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发动机系统工程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发动机系统中的一种空气滤清器出水管支架部件。



背景技术:

空气滤清器(又称空滤器)是清除空气中的微粒杂质的装置。活塞式机械(内燃机、往复压缩机等)工作时,如果吸入空气中含有灰尘等杂质就将加剧零件的磨损,所以必须装有空气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由滤芯和壳体两部分组成。空气滤清器的主要要求是滤清效率高、能较长时间连续使用而无需保养。

线束是汽车电路的网络主体,没有线束也就不存在汽车电路。线束是指由铜材冲制而成的接触件端子(连接器)与电线电缆压接后,外面再塑压绝缘体或外加金属壳体等,以线束捆扎形成连接电路的组件。

空气滤清器及线束均通过支架安装在发动机舱内。然而,现有技术方案中,针对该两组零部件的支撑方式为,设置两组独立支架分别支撑各自负责的零部件;且针对同一大型零部件,还需设置多个支架进行固定。这就导致发动机舱内的零部件数量繁多、结构复杂。现有的独立支撑方式,对于发动机的稳定性有很大影响,也使安装操作更繁琐。另外,由于汽车发动机舱内部的空间有限,还对发动机舱内的零部件布置有很大影响,从而对整个发动机舱甚至汽车的设计具有直接且重大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对发动机舱内零部件的固定采用独立支撑方式,存在零部件数量繁多、结构复杂的问题,提供一种空气滤清器出水管支架。该支架在固定空气滤清器出水管的基础上,还能够固定其他零部件。即该支架能够将多个零部件都集成在一个支架上进行支撑固定。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空气滤清器出水管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支架本体上设置有空气滤清器出水管安装部,还包括线束支架,且线束支架与支架本体相互连接。本方案在空气滤清器出水管支架的基础上,在支架本体上设置线束支架,能够适应发动机舱内部空间,从而能够将空气滤清器出水管、线束集成安装在一个支撑零部件上。

作为优选方案,线束支架上设置有线束安装部。线束安装部能够使线束的安装位置更精确,及更便捷。

作为优选方案,支架本体上设置有电子节气门固定部。空气滤清器出水管、线束经过电子节气门处,故利用电子节气门作为提供支撑的零部件,能够保证结构强度,节省空间。

作为优选方案,支架本体与线束支架呈弯折的片状,以适应电子节气门与空气滤清器出水管及线束之间的间隙。电子节气门作为提供支撑的零部件,空气滤清器出水管及线束作为接受支撑的零部件,之间存在间隙,支架本体利用该空间提供支撑。

作为优选方案,支架本体上设置有褶边、缺口或凹槽结构。钣金成型的缺口结构在保证支架本体的支撑强度的前提下,不仅能够避免支架本体与其他零部件发生干涉,还能减少材料的使用,从而减轻重量,节约成本。钣金成型的褶边、凹槽结构还能够进一步地提高支架本体的抗弯强度。

作为优选方案,安装部及固定部为通孔结构。通孔结构可采用螺栓固定零部件,对于安装操作非常便捷。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以电子节气门作为支撑,集成了两个支架的功能,即能够固定空气滤清器出水管及线束。本实用新型通过减少发动机舱内零部件数量,使发动机舱内部结构更简单,从而提高了生产装配效率,提高了发动机舱的结构稳定性,降低了制造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实施例的B向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空气滤清器出水管支架,如图1-4所示,包括支架本体1,支架本体1上设置有空气滤清器出水管安装部2,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线束支架3,且线束支架3与支架本体1相互连接。

具体地,如图1-4所示,线束支架3上设置有线束安装部4。支架本体1上设置有电子节气门固定部5。支架本体1与线束支架3呈弯折的片状,以适应电子节气门与空气滤清器出水管及线束之间的间隙。支架本体1上设置有褶边、缺口或凹槽结构。安装部及固定部为通孔结构。

本实施例以SFG18H型发动机空气滤清器出水管支架为例进行说明。一个空气滤清器出水管安装部2、一个线束安装部4、两个电子节气门固定部5的孔位由各零部件在发动机舱内部的位置而定。通过设置在上述间隙内的支架本体1及线束支架3将上述孔位相互连接。以发动机舱内的电子节气门作为支撑,本实施例集成了两个支架的功能,即能够固定空气滤清器出水管及线束。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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