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气端锥组件以及尾气后处理封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984969发布日期:2022-05-11 13:07阅读:108来源:国知局
进气端锥组件以及尾气后处理封装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进气端锥组件以及尾气后处理封装,属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现有的尾气后处理封装通常包括进气端锥组件以及与所述进气端锥组件相连的后处理载体组件。其中,在一些情况下,所述进气端锥组件的进气方向垂直于所述后处理载体的轴向,这就导致从所述进气端锥组件进入的尾气在排气压力下快速向下游流动,从而导致在靠近所述进气端锥组件的位置处形成低速区,这影响了尾气在所述后处理载体组件入口端面的分布均匀性,从而影响了所述后处理载体组件对尾气净化的处理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将尾气导向低速区的进气端锥组件以及尾气后处理封装。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进气端锥组件,其包括第一壳体以及与所述第一壳体相配合的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壳体包括第一基部以及凸出所述第一基部的第一入口部,所述第二壳体包括第二基部以及凸出所述第二基部的第二入口部,所述第一基部包括第一环形开口,所述第二基部包括第二环形开口,所述第一环形开口与所述第二环形开口连通形成分配腔体,所述第一入口部与所述第二入口部对接形成入口腔体,所述入口腔体与所述分配腔体连通;所述进气端锥组件还包括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入口腔体中的第一导流板以及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分配腔体中的第二导流板,所述第一导流板将所述入口腔体隔成第一进气腔体以及第二进气腔体,所述第一导流板包括位于所述入口腔体中的第一阻挡部以及自所述第一阻挡部延伸的第一延伸部,所述第一延伸部部分延伸入所述分配腔体靠近所述入口腔体的低速区,用以将进入所述第一进气腔体中的尾气导向所述低速区;所述第二导流板用以将进入所述第二进气腔体中的尾气导向所述分配腔体远离所述入口腔体的非低速区。
5.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导流板焊接于所述第一基部,所述第一延伸部包括向远离所述第二壳体的一侧弯折的偏转部。
6.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阻挡部包括若干间隔设置的加强凸肋。
7.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二导流板焊接于所述第二基部,所述第二导流板包括第二阻挡部、自所述第二阻挡部的一侧延伸的第二延伸部以及自所述第二阻挡部的另一相对侧延伸的第三延伸部。
8.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二阻挡部位于所述第二进气腔体的下游;所述第二阻挡部呈倾斜状布置,以将进入所述第二进气腔体中的尾气导向所述非低速区。
9.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二阻挡部包括向所述第一环形开口暴露的缺口,所述缺口用以让进入所述第二进气腔体中的部分尾气穿过。
10.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焊接固定。
11.本实用新型还揭示了一种尾气后处理封装,其包括后处理组件以及前述的进气端锥组件,所述后处理组件包括后处理壳体以及封装在所述后处理壳体中的后处理载体,所述后处理壳体固定于所述第一壳体使所述分配腔体与所述后处理载体的入口端面相连通,所述第一导流板与所述后处理载体的入口端面沿所述后处理载体的轴向间隔一定的距离。
12.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在所述后处理载体的轴向上,所述第一导流板位于所述后处理载体与所述第二导流板之间。
13.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所述入口腔体的延伸方向垂直于所述后处理载体的轴向;所述后处理载体为柴油氧化催化器载体。
14.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一导流板将所述入口腔体隔成第一进气腔体以及第二进气腔体,所述第一导流板包括位于所述入口腔体中的第一阻挡部以及自所述第一阻挡部延伸的第一延伸部,所述第一延伸部部分延伸入所述分配腔体靠近所述入口腔体的低速区,用以将进入所述第一进气腔体中的尾气导向所述低速区。如此设置,提高了尾气在分配腔体横截面上的分布均匀性。
附图说明
15.图1是本实用新型尾气后处理封装在图示实施方式中的立体示意图。
16.图2是图1的立体分解图。
17.图3是图2中的第一壳体以及第一导流板组装在一起时的立体示意图。
18.图4是图2中的所述第一壳体以及所述第一导流板的立体分解图。
19.图5图2中的第二壳体以及第二导流板的立体分解图。
20.图6是沿图1中a-a线的剖面示意图。
21.图7是图6的分解图。
22.图8是图6中画圈部分b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附图详细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其中如果存在若干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冲突的情况下,这些实施方式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当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说明,不同附图中相同的数字或者符号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内容并不代表本实用新型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与本实用新型相一致的产品的例子。
24.在本实用新型中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具体实施方式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例如“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特征的命名。
25.请参照图1至图8所示,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尾气后处理封装100,其包括后处理
组件1以及进气端锥组件2。所述后处理组件1包括后处理壳体11以及封装在所述后处理壳体11中的后处理载体12。所述后处理载体12通过衬垫13封装在所述后处理壳体11中。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后处理载体12为柴油氧化催化器载体(doc)。
26.所述进气端锥组件2包括第一壳体21以及与所述第一壳体21相配合的第二壳体22。所述第一壳体21与所述第二壳体22焊接固定。所述第一壳体21包括第一基部211以及凸出所述第一基部211的第一入口部212。所述第二壳体22包括第二基部221以及凸出所述第二基部221的第二入口部222。所述第一基部211包括第一环形开口2110,所述第二基部221包括第二环形开口2210。所述第一环形开口2110与所述第二环形开口2210连通形成分配腔体230。所述第一入口部212与所述第二入口部222对接形成入口腔体240。所述入口腔体240与所述分配腔体230连通。所述进气端锥组件2还包括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入口腔体240中的第一导流板25以及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分配腔体230中的第二导流板26。所述第一导流板25将所述入口腔体240隔成第一进气腔体2401以及第二进气腔体2402。
27.所述第一导流板25包括位于所述入口腔体240中的第一阻挡部251以及自所述第一阻挡部251延伸的第一延伸部252。所述第一延伸部252部分延伸入所述分配腔体230靠近所述入口腔体240的低速区2301,用以将进入所述第一进气腔体2401中的尾气导向所述低速区2301。所述第一导流板25焊接于所述第一基部211,所述第一延伸部252包括向远离所述第二壳体22的一侧弯折的偏转部253。所述第一阻挡部251包括若干间隔设置的加强凸肋254,以提高所述第一导流板25的结构强度。
28.所述第二导流板26用以将进入所述第二进气腔体2402中的尾气导向所述分配腔体230远离所述入口腔体240的非低速区2302。所述第二导流板26焊接于所述第二基部221,所述第二导流板26包括第二阻挡部261、自所述第二阻挡部261的一侧延伸的第二延伸部262以及自所述第二阻挡部261的另一相对侧延伸的第三延伸部263。所述第二阻挡部261位于所述第二进气腔体2402的下游;所述第二阻挡部261呈倾斜状布置,以将进入所述第二进气腔体2402中的尾气导向所述非低速区2302。所述第二阻挡部261包括向所述第一环形开口2110暴露的缺口2611,所述缺口2611用以让进入所述第二进气腔体2402中的部分尾气穿过。
29.在所述后处理载体12的轴向c-c上,所述第一导流板25位于所述后处理载体12与所述第二导流板26之间。所述入口腔体240的延伸方向d-d垂直于所述后处理载体12的轴向c-c。所述后处理壳体11固定于所述第一壳体21使所述分配腔体230与所述后处理载体12的入口端面121相连通,所述第一导流板25与所述后处理载体12的入口端面121沿所述后处理载体12的轴向c-c间隔一定的距离。如此设置,给所述尾气在流经所述后处理载体12的入口端面121之前提供一定的流动空间,从而有利于提高气流分布的均匀性。
30.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中使用的术语低速区2301以及非低速区2302旨在表明尾气在流经该区域时的相对流速。请参照图6所示,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如果未设置所述第一导流板25以及所述第二导流板26,当尾气从所述入口腔体240流入后,绝大部分尾气在排气压力的作用下会向下冲入所述分配腔体230中。因此位于所述分配腔体230底部的尾气远大于位于所述分配腔体230顶部的尾气,从而导致位于所述分配腔体230顶部的尾气流量极低,从而影响了对应该位置处的后处理载体12的利用率。而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所述第一导流板25,将尾气强制分成两路,其中一路被导向所述低速区2301,从而
提高了对应该位置处的后处理载体12的利用率;另一路在所述第二导流板26的作用下进行二次混合,使尾气能够更均匀地流经所述后处理载体12。所属技术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通过调节所述第一导流板25的倾斜角度,可以调节气流的分布;通过调节所述第二导流板26的位置,可以控制两部分气流的混合比例。
31.以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对本说明书的理解应该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为基础,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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