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解铝技术研究领域中的一种新型残极清理设备,特别是一种残极清理设备中颚齿电震机组的齿形震切刀。
背景技术:
目前,中国电解铝向规模化、自动化生产的趋势发展,在铝冶炼过程中的阳极清理工序,需要对电解铝使用过的阳极残极组上的残极碳块(黑料)与覆盖料电解质(白料)从钢叉导杆上分离出来,然后将残极碳块上的覆盖料电解质分离后,分别回收利用。常用的残极碳块上的覆盖料分离的方法有两种:一种为人工手动清理,工人借助锤子、气镐等工具手动将残极上的覆盖料电解质打下;另一种是利用残极清理冲切设备进行分离处理。冲切分离的问题是黑白料容易混料,严重影响铝水的质量。因而这些设备,目前国内基本都已经停用,各个铝厂都在采用人工清理。
人工手动进行残极清理的方式,工人工作环境恶劣,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尤其是压缩空气清吹工序,粉尘飞扬,环保指标严重超标,是所有电解铝行业一直头痛的工序,也是环保部门重点监测企业。
而现有技术中的残极清理设备结构复杂,一般通过冲刀绕某点或者某轴旋转后对残极表面的电解质进行冲切,此种结构冲切的位置相对固定,要求残极冲切时的位置精度高,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由于残极通过经过吊装设备悬空吊装的,导致每个残极的位置不固定,在冲刀冲击时容易将残极炭块击碎,覆盖料电解质和残极炭块混在一起,导致自动化清理不干净,需要人工进行二次处理。另外,现有的残极清理设备价格高、维护费用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电解铝行业提供一种颚齿电震机组的震切刀。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颚齿电震机组的震切刀,其包括刀体,所述刀体上布置有多个刃口朝下的震切齿刃,相邻的震切齿刃之间布置有一个梯形槽,所有所述震切齿刃的刃口依次朝下延伸后所有震切齿刃的刃口呈弧形分布,通过梯形槽实现快速更换。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刀体的上端布置有一个安装滑轨,所述安装滑轨的厚度大于刀体的厚度,刀体上布置有一排安装孔,安装孔位于安装滑轨下方。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震切齿刃的刃口和竖直方向的夹角为25~60°。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震切齿刃的刃口和竖直方向的夹角为30°或45°。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梯形槽的下端小于梯形槽的上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所有震切齿刃的刃口依次朝下延伸后所有震切齿刃的刃口呈弧形分布,即所有的震切齿刃的刃口形成一个仿残极上端的弧形后震切齿刃的刃口与残极表面距离等距,确保每次清理到位。另外,通过安装滑轨和安装孔,便于本实用新型安装与刀座中,可以快速更换,提高了更换效率,缩短停工工时。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等轴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
参照图1~图2,颚齿电震机组的震切刀,其包括刀体,所述刀体上布置有多个刃口朝下的震切齿刃17,相邻的震切齿刃之间布置有一个梯形槽24,所有所述震切齿刃17的刃口依次朝下延伸后所有震切齿刃17的刃口呈弧形分布。
通过所有震切齿刃17的刃口依次朝下延伸后所有震切齿刃17的刃口呈弧形分布,即所有的震切齿刃17的刃口形成一个仿残极上端的弧形后震切齿刃17的刃口与残极表面距离等距,确保每次清理到位。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刀体的上端布置有一个安装滑轨22,所述安装滑轨22的厚度大于刀体的厚度,刀体上布置有一排安装孔23,安装孔23位于安装滑轨22下方。
另外,通过安装滑轨22和安装孔23,便于本实用新型安装与刀座中,可以快速插拔,提高了更换效率,缩短停工工时。同时,由于震切刀在工作时,其顶部为受力位置,通过加厚安装滑轨22的厚度,可以延长震切刀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震切齿刃17的刃口和竖直方向的夹角为25~60°,便于将残极表面的电解质切除。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震切齿刃17的刃口和竖直方向的夹角为30°或45°。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梯形槽24的下端小于梯形槽24的上端,在震切刀切除电解质时,通过下端大上端小的梯形槽24,便于将电解质切成块状。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