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小井眼阵列感应玻璃钢外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2190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小井眼阵列感应玻璃钢外壳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石油测井仪器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小井眼阵列感应仪器的玻璃钢外壳。



背景技术:

阵列感应测井仪是利用仪器本身线圈发出的感应信号对井下油、气层的情况进行探测、分析、判定不可或缺的测井设备。阵列感应仪器探头外壳是整只仪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采用耐高温绝缘玻璃钢材质。常用的耐高温绝缘玻璃钢外壳一般外径在92mm左右、内径70mm左右,使用工况条件为175℃/140Mpa,200℃/170Mpa两种。在这样的工况下,随着油井深度的增加,井中的压力和温度是成比例增加的,同时井中还含有各种气体(H2S/CH4/CO2)的水、油基泥浆、原油等。耐高温绝缘玻璃钢外壳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要求既要保持良好的机械强度(拉伸、弯曲、扭转、各向膨胀),还要有良好的绝缘性。随着目前油田的需求,现在我们要设计一种外径73mm、内径57mm,同时可以耐温230℃/175Mpa的小井眼阵列感应仪器外壳。这种工况下,对耐高温绝缘外壳的要求更加苛刻。

目前阵列感应仪器探头的外壳一般采用的是悬挂式和浮动式两种,其中悬挂式需要在金属的挂件外侧上车很多槽,内侧还要有与仪器挂接的螺纹和防转的键槽等等,才能支撑住外壳及连接件自重和外界给的拉力,这样的方式不仅费工费时,而且存在很多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耐高温、高压、绝缘性好、加工简单的小井眼阵列感应玻璃钢外壳,以保护仪器探头,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温高压小井眼阵列感应玻璃钢外壳,包括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和芯棒,所述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的两端外侧设置有钢套,所述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的两端内侧设置有承压接头,所述承压接头和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的内侧之间设有O型密封圈和高温挡圈,所述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与芯棒的轴心在同一条直线上,所述芯棒设置在承压接头的轴心位置,且承压接头安装在芯棒上。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与承压接头在纵向方向留有缝隙。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O型密封圈靠近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的端侧设置,所述高温挡圈位于O型密封圈的内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采取浮动式结构,不需要金属的管接头,其基本不受拉力,不考虑外壳的拉伸性能,大大降低金属外壳被拉断的可能,同时这种外壳加工简单,很好的避免了外壳在加工过程中埋下的隐患。本发明外壳耐高温、耐高压、绝缘性好、加工简单,可以广泛应用于感应的各种系列仪器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与仪器的配合示意图。

图3为图2中B的局部示意图。

图中:1-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2-钢套;3-承压接头;4-芯棒;5-O型密封圈;6-高温挡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高温高压小井眼阵列感应玻璃钢外壳,包括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钢套2、承压接头3和芯棒4,钢套2设置在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的两端外侧,承压接头3设置在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的两端内侧,承压接头3和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的内侧之间设有O型密封圈5和高温挡圈6,O型密封圈5靠近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的端侧设置,高温挡圈6位于O型密封圈5的内侧。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与芯棒4的轴心在同一条直线上,芯棒4设置在承压接头3的轴心位置,且承压接头3安 装在芯棒4上。通过芯棒4的连接作用,承压接头3与高温绝缘玻璃钢外壳及O型密封圈、高温挡圈的配合实现对感应仪器探头内部线圈系的保护。

在本实例中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两端外侧设置的钢套2,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玻璃钢壳体1起到保护作用,防止由于高温导致的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的边缘出现开裂状况,慈悲个人对外壳的使用寿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在承压接头3上安装的O型密封圈5和高温挡圈6,它们通过与耐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的配合,将含有各种气体的水、油基泥浆、原油等挡在仪器的外侧,以保证仪器内部的线圈系正常工作。

芯棒4通过其把各个零件紧密的连接在一起,仪器所有的拉力都是由芯棒4承受的。

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是浮放在仪器表面的,同时高温绝缘玻璃钢壳体1与承压接头3在纵向一定要留有缝隙,如图2中的局部C处,用以保证外壳的寿命。

本发明结构合理、便于安装,能够实现对感应仪器探头的保护,可达到较好的密封,绝缘效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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