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油井水泥高温高压失水实验所用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是涉一种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
背景技术:
油井水泥浆性能测试做高温高压失水实验,高温高压失水浆桶是高温高压失水仪的核心部件,传统的失水浆桶顶盖只有一个阀杆孔用来安装顶阀杆。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实验时,失水浆桶需要提前预热至设定温度,并保持恒温,实验结束后为防止水泥“固死”失水浆桶中,需要尽快将水泥从失水浆桶取出。传统的操作方法一般是用隔热布垫在顶阀杆上,通过握住顶阀杆来移动失水桶,由于阀杆又细又滑,导致拿捏不稳或者烫伤,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以解决高温高压失水实验后,使用现有技术移动失水浆桶时易发生拿捏不稳或被烫伤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包括顶盖本体和立环,所述顶盖本体为实心圆柱结构,所述顶盖本体的顶端平面固定连接所述立环,所述顶盖本体顶端平面的中心处设置顶阀杆孔,所述顶盖本体的底部设置顶盖螺纹,所述顶盖装置还包括用于勾住所述立环的工具钩。
进一步的,所述立环与所述顶杆本体的顶端平面垂直。
进一步的,四个所述立环均平行设置,并以所述顶阀杆孔为中心呈对称分布。
进一步的,所述工具钩为中间凸起两端为勾型的一体结构,两个所述勾型可同时勾住两个相邻的所述立环。
进一步的,所述立环的材质为隔热材质。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具有以下优势: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用两个工具钩勾住顶盖四个立环,从而轻松移动失水浆桶,能有效解决实验人员移动失水浆桶时易发生拿捏不稳或被烫伤的问题。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立环与顶杆本体的顶端平面垂直,方便工具钩勾住,立环的材质为隔热材质,能有效防止立环将热量传递给工具钩,为工作人员避免烫伤提供双重保障。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俯视图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工具钩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顶盖本体;2-顶阀杆孔;3-立环;4-顶盖螺纹;5-工具钩。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一种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如图1至3所示,包括顶盖本体1和立环3,所述顶盖本体1为实心圆柱结构,所述顶盖本体1的顶端平面固定连接所述立环3,所述顶盖本体1顶端平面的中心处设置顶阀杆孔2,所述顶盖本体1的底部设置顶盖螺纹4,所述顶盖装置还包括用于勾住所述立环3的工具钩5。
所述立环3与所述顶杆本体1的顶端平面垂直,四个所述立环3均平行设置,并以所述顶阀杆孔2为中心呈对称分布。
所述工具钩5为中间凸起两端为勾型的一体结构,两个所述勾型可同时勾住两个相邻的所述立环3。
所述立环3的材质为隔热材质。
一种油井水泥浆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顶盖的工作原理为:
使用时,将失水浆桶顶盖本体1与高温高压失水浆桶通过顶盖螺纹4螺纹连接后,把顶阀杆安装在顶阀杆孔2上,手持两个工具钩5分别勾住四个立环3,就可以将失水浆桶轻松移动,有效避免了直接接触失水浆桶造成的烫伤事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