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是射孔点火系统,尤其是涉及可任何一级实施起爆的多级射孔点火系统。
背景技术:
在油田的采油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油井的多个油层进行射操作。目前的控制开关与电子雷管捆绑,无法实现对市面电子雷管实施起爆;当前多级射孔点火系统的地面控制仪只能实现对磁电雷管或直流雷管实施起爆,无法满足磁电雷管和直流雷管起爆同时使用的场合。因此,油田的采油生产过程,迫切需要能适应不同雷管起爆要求的多级射孔点火系统以满足生产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多级射孔点火系统,其结构紧凑,设计合理,安装使用便捷,工作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实用性强,使用效果好,便于推广使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级射孔点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终端、通过USB接口接收控制终端命令的地面控制仪,与地面控制仪连接的N级控制开关,以及与控制开关相连的电子雷管。所述地面控制仪通过USB接口接收控制终端命令并返回地面控制仪的状态;所述地面控制接收控制终端命令并将控制命名转化成控制开关的数据格式下发给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通过下级的输出开关控制下一级的连接与否;所述控制开关通过接收的地面控制仪的起爆方式命令对电子雷管实施起爆。
上述的多级射孔点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终端为计算机。
上述的多级射孔点火系统,其特征在于:USB接口实现控制终端与地面控制仪的通信。
上述的多级射孔点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控制仪接收控制终端的命令并解析后按照控制开关的数据格式进行下发,并将地面控制仪的状态上传给控制终端。
上述的多级射孔点火系统,其特征在于:控制开关控制下一级开关的通断,下一级的故障状态不会影响本级控制开关的工作状态。
上述的多级射孔点火系统,其特征在于:控制开关通过判断接收的地面控制仪的起爆方式对本级电子雷管实施起爆。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紧凑,设计合理,安装便捷,可满足多种电子雷管的要求,使用操场方便。本实用新型通过USB接口实现数据的传输,能够满足大多数不带串口的笔记本电脑实现地面控制仪的控制和地面控制仪状态的读取。本实用通过控制终端可实时读取地面控制仪的状态信息。本实用新型通过控制雷管的下级控制开关控制下级控制开关的工作与否,避免了下级控制开关给本级控制开关带来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对电子雷管的起爆方式通过接收的雷管起爆模式加以区分,满足了不同电子雷管的起爆要求。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可靠性好,维护简便,实用性强,真正满足了多级不同类型电子雷管的起爆需求,可用于油田开发过程的射孔作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级射孔点火系统控制开关的结构框图。标注说明:1 控制终端 2 USB接口 3 地面控制仪 4 控制开关N 5 控制开关N-1 6 控制开关1 7电子雷管N 8 电子雷管N-1 9电子雷管1。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控制终端1、USB接口2、接收控制终端命令的地面控制仪3、通过电缆与地面控制仪相连的控制开关(N)4,受控制开关N4控制的电子雷管7,受控制开关N 4控制的控制开关(N-1)5,受控制开关(N-1)5控制的电子雷管(N-1)8,该系统共N级控制开关,每个开关受上一级的控制并控制该级电子雷管的起爆。所述地面控制仪3通过USB接口2实现与控制终端1的通信;所述控制开关(N)4接收地面控制仪3的控制命令并对控制解析,当接收命令为打开下一级时,控制开关(N)4打开连接控制开关N的输出开关,当接收到该级雷管的起爆命令时,控制开关(N)4按照电子雷管(N)7的起爆方式对其实施起爆;所述控制开关共N级,1级控制开关受2级控开关至控制,N-1级开关受N级控制开关控制,每级控制开关控制1个电子雷管并按照地面控制仪3的起爆方式对该级点子雷管实施起爆。
本实施例中,所述控制终端1为计算机。所述USB接口实现计算机和地面控制仪的连接。所述控制开关N接收地面控制仪的控制命令并对控制开关N-1和该级电子雷管N实施控制。所述控制开关级数N根据起爆电子雷管的个数决定。所述系统控制开关可以对直流雷管和磁电雷管实施起爆。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地面控制仪3通过USB接口2连接的控制终端1;地面控制仪通过电缆连接到控制开关N,控制开关N通过导线连接到本级的电子雷管N,控制开关N通过导线连接到控制开关N-1,其余控制开关的连接方式与控制开关相同;末级控制开关1仅通过导线连接到电子雷管1,其连接下级的输出导线悬空;控制终端根据连接的控制开关的级数发送连通控制开关的命令,地面接收板根据接收的连接控制开关命令生成控制开关识别的连通命令下发给控制开关,使需要连接的控制开关处于连通状态;控制开关处于连通状态时,可接收地面仪的控制命,当接收到起爆本级电子雷管命令时断开下级的输出并向电子雷管发送起爆命令实施对电子雷管的起爆。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限制,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变更以及等效结构变化,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