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高压移动及速度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55313发布日期:2019-12-10 19:07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井下高压移动及速度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油气田开发领域中的完井辅助装置,特别涉及一种井下高压移动及速度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射孔、压裂是提高油气采收率的一种常见方法,目前大部分射孔都基于常规聚能射孔(炮弹射孔),且布孔方式一般为均匀的螺旋布孔,这就导致后续的压裂作业时,储层裂缝走向不可预测,进而使不同段之间裂缝出现重合穿插现象,导致压裂效果较差、射孔完井程度低、产量低以及射孔穿深不足等后果,造成投产效果有限,因此常规射孔技术正在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定向射孔技术,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大渗流面积,提高储层渗透率,也可采用定向割缝技术;但是,现在并没有一种专用的井下高压移动及速度控制装置来控制实现高压条件下的射孔或割缝作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井下高压移动及速度控制装置,配合专用工具,就可以实现控制作业。

其技术方案是:包括连接端盖(3-1)、左腔室(3-2)、带簧单向阀(3-3)、右腔室(3-4)、弹簧压板(3-5)、回复弹簧短节(3-6)、回复弹簧(3-7)、中心转轴(3-8)、可调式节流阀(3-9),由连接端盖(3-1)、回复弹簧短节(3-6)、中心转轴(3-8)构成其外部结构,同时,在其内部构建形成可容纳液压油的左腔室(3-2)与右腔室(3-4),在两两相连的回复弹簧短节(3-6)之间安装有一节或一节以上的回复弹簧(3-7),在中心转轴(3-8)上安装有带簧单向阀(3-3)与可调式节流阀(3-9),与回复弹簧(3-7)接触面上安装有弹簧压板(3-5),通过带簧单向阀(3-3)使液压油由左腔室(3-2)单向流动至右腔室(3-3)。

第一根回复弹簧短节活动连接在连接端盖(3-1)的右端,第二根回复弹簧短节连接在第一根回复弹簧短节的左端,多根回复弹簧短节(3-6)收尾依次相连。

在每一根回复弹簧短节(3-6)内安装弹簧压板(3-5)和回复弹簧(3-7)。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井下高压移动及速度控制系统上的中心转轴与水力定向喷砂射孔与割缝一体化装置的其他部件配合,带簧单向阀只允许液压油由左腔室流动至右腔室,不允许反向流动,液压油只能由可调式节流阀由右腔室流动至左腔室,改变可调式节流阀的过流面积即可精确控制流量,进而控制专用工具的定向喷枪的移动速度;为保证上述部件缩回的可靠性,可根据高压旋转伸缩式扶正器与的摩擦力大小,串联多节回复弹簧,以增加安装预压缩力,且多节回复弹簧互相隔离,有效增加安装预压缩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上图中:连接端盖3-1、左腔室3-2、带簧单向阀3-3、右腔室3-4、弹簧压板3-5、回复弹簧短节3-6、回复弹簧3-7、中心转轴3-8、可调式节流阀3-9。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参照附图1,本实用新型提到的一种井下高压移动及速度控制装置,包括连接端盖3-1、左腔室3-2、带簧单向阀3-3、右腔室3-4、弹簧压板3-5、回复弹簧短节3-6、回复弹簧3-7、中心转轴3-8、可调式节流阀3-9,由连接端盖3-1、回复弹簧短节3-6、中心转轴3-8构成其外部结构,同时,在其内部构建形成可容纳液压油的左腔室3-2与右腔室3-4,在两两相连的回复弹簧短节3-6之间安装有一节或一节以上的回复弹簧3-7,在中心转轴3-8上安装有带簧单向阀3-3与可调式节流阀3-9,与回复弹簧3-7接触面上安装有弹簧压板3-5,通过带簧单向阀3-3使液压油由左腔室3-2单向流动至右腔室3-3。

其中,第一根回复弹簧短节活动连接在连接端盖3-1的右端,第二根回复弹簧短节连接在第一根回复弹簧短节的左端,多根回复弹簧短节3-6收尾依次相连;在每一根回复弹簧短节3-6内安装弹簧压板3-5和回复弹簧3-7。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和优点如下:井下高压移动及速度控制系统上的中心转轴与水力定向喷砂射孔与割缝一体化装置的其他部件配合,带簧单向阀只允许液压油由左腔室流动至右腔室,不允许反向流动,液压油只能由可调式节流阀由右腔室流动至左腔室,改变可调式节流阀的过流面积即可精确控制流量,进而控制专用工具的定向喷枪的移动速度;为保证上述部件缩回的可靠性,可根据高压旋转伸缩式扶正器与的摩擦力大小,串联多节回复弹簧,以增加安装预压缩力,且多节回复弹簧互相隔离,有效增加安装预压缩力。

实施例2,本实用新型提到的井下高压移动及速度控制装置,采用了3根回复弹簧短节3-6,且在每一根回复弹簧短节3-6内安装弹簧压板3-5和回复弹簧3-7。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均可能利用上述阐述的技术方案对本实用新型加以修改或将其修改为等同的技术方案。因此,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进行的任何简单修改或等同置换,尽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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