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气动钻机机械领域,具体是一种气动钻消音器。
背景技术:2.气动钻是一种手持式气动工具,主要用于对金属构件的钻孔工作,尤其适用于薄壁件和铝镁等轻合金构件上的钻孔工作,在工作时钻头触碰打孔件会产生很大的噪音,影响工作人员健康,现有气动钻只能对自身工作产生的噪音进行处理,没有针对钻头钻入时产生的摩擦噪音进行消音处理,达不到整体降噪的效果。
3.专利号为cn206053857u提供的一种煤矿用气动钻机的外置消音器,包括底座、滑道、滑动装置、气动钻机、消音器、排气连接板、高压胶管,所述底座左右两侧分别设有滑道,两所述滑道上对应设有滑动装置,所述滑动装置上固定设有气动钻机,所述气动钻机的排气口与高压胶管一端连接,所述高压胶管另一端与消音器连接。
4.本方案只是对气动钻机本身工作产生的噪音进行消除,但是钻头在钻孔工作时产生的噪音也会影响工作人员。
5.专利号为cn202225181u提供的种电钻消音器,包括真空抽取器、电钻密封接口、消音管、伸缩橡胶套管和吸盘,真空抽取器设在电钻密封接口的下面,在电钻密封接口的下面设有消音管,消音管下面设有伸缩橡胶套管和吸盘。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紧凑,清除噪音。
6.本方案通过抽真空的方式进行消音,在打孔作业时很不实用,成本较高,操作繁琐,不能适应复杂的工作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7.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消音效果好,能减少震动的气动钻消音器。
8.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如下:
9.一种气动钻消音器,包括主体管、对称设置在所述主体管侧壁的伸缩组件、对称设置在主体管和气动钻上的连接组件、与所述伸缩组件固定连接的消音管以及设置在所述主体管侧壁后部的夹紧组件;
10.所述夹紧组件与所述气动钻紧密贴合,所述消音管通过伸缩组件与所述主体管插装。
11.进一步地,所述消音管包括设置在最外侧的防护层、设置在中间的隔音层以及设置在最里侧的吸附层,所述防护层、隔音层以及吸附层紧密贴合设置;主体管端部与吸附层套装。
12.进一步地,所述夹紧组件包括对称设置在所述主体管左右两侧的夹紧柱、套装在所述夹紧柱上的拉簧以及设置在所述夹紧柱端部的防震板,所述夹紧柱贯穿所述主体管,所述拉簧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夹紧柱上另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主体管外侧壁;
13.所述防震板呈弧形与所述气动钻外壳紧密贴合,所述防震板在主体管内部。
14.进一步地,所述伸缩组件包括对称设置在主体管外侧壁上的导向块、与所述导向块滑动连接的导向柱以及固定连接在所述导向柱端部的固定块,固定块固定连接在所述防护层外侧壁。
15.进一步地,所述连接组件包括对称设置在所述气动钻上下两侧的连接块、设置在所述主体管侧壁前部的螺孔以及与螺孔和连接块螺纹配合的螺杆,所述气动钻通过螺杆与螺孔和连接块螺纹配合可拆卸的安装在所述主体管与所述消音管内部。
16.进一步地,所述消音管端部设置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圈与所述主体管紧密贴合。
17.进一步地,所述消音管内侧壁前部设置有防震管,所述防震管呈环形,所述气动钻的钻头正对所述防震管的钻头部分。
18.进一步地,所述导向柱上套装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导向块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固定块侧壁。
1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20.1.在本实用新型设置的消音管中,最外层起到防护隔绝作用,中间层起到进一步隔绝作用,最内层起到吸音作用,将打孔时的噪音分层处理,针对不同深浅的孔,消音管通过伸缩组件的连接能一直抵住打孔物体罩住气动钻,形成相对密闭空间,消音效果好。
21.2.通过设置的夹紧组件中的防震板,能将气动钻夹住,防震板可以对工作状态下的气动钻起到缓冲减震作用。
附图说明
22.图1是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3.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消音管和防震管的结构示意图;
24.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伸缩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5.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夹紧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6.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连接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7.图6为本实用新型主体管的结构示意图。
28.其中,图1至图6中附图标记与部件名称如下:
29.1-主体管;
30.2-防护层;
31.201-隔音层;
32.202-吸附层;
33.3-气动钻;
34.4-防震管;
35.5-导向块;
36.501-导向柱;
37.502-弹簧;
38.503-固定块;
39.6-密封圈;
40.7-夹紧柱;
41.701-拉簧;
42.702-防震板;
43.8-螺杆;
44.801-连接块;
45.802-螺孔。
具体实施方式
46.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47.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48.目前,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已经进行了中试,即产品在大规模量产前的较小的规模实验;中试完成后,在小范围内开展了用户使用调研,调研结果表明用户满意度较高;现在开始着手准备产品正式投产进行产业化包括知识产权风险预警调研。
49.实施例1
50.如图1和图2所示所示,在本实用新型中正对防震管4的方向为本实用新型的前方,相对应的为本实用新型后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个实施例包括主体管1与消音管,气动钻3 安装在主体管1与消音管内部,气动钻3的钻头部分在消音管内部,消音管通过伸缩组件与主体管1连接,在进行钻孔工作时消音管抵住需要钻孔的墙体,消音管将气动钻3的钻头部分罩住。
51.如图3所示,其中,伸缩组件包括导向块5、导向柱501和固定块503,导向块5对称设置在主体管1外侧壁,导向柱501与导向块5滑动连接,固定块503对称设置在消音管外侧壁上,导向柱501的端部固定连接在固定块503侧壁上,在进行打孔工作时,随着打孔的深度,消音管与主体管1的插装滑动,导向柱501与导向块5的滑动连接起到导向和固定的作用。
52.如图2所示,需要说明的是,消音管分三成组合粘接,最外层为防护层2对整个起到防护作用,材质可为橡胶等材质,重量轻,发生碰撞具有一定的缓冲作用,中间层为隔音层201,对钻孔音起到隔绝作用,材质可为隔音毡,隔音毡是一种以橡胶、塑胶等弹性材料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一种具有一定柔性的高密度卷材,起到良好的隔绝作用,最里层为吸附层202,材质为固化的聚氨酯泡沫,起到吸音效果,最里层的表面可设置阻燃表层,防止在给铁板打孔时,产生火花,对吸附层202造成损坏,可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每一层的材质。
53.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消音管会抵住打孔的物体,使得消音管与打孔的物体形成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再由消音管吸音隔音的效果,不仅实现打孔消音的目的,还可以防止打孔时残渣飞溅发生意外。
54.其中,主体管1的材质可选为硬塑料材质,重量轻,硬度高,于连接气动钻3后方便操作。
55.如图5和图6所示,需要说明的是,连接组件将气动钻3与主体管1连接在一起,通过螺杆8和螺孔802的螺纹配合,方便拆卸,优选地,根据不同的环境可以采用不同的连接方式,如:可采用卡扣结构和夹紧结构,如果需要长期工作,可直接焊接,根据现场选择最佳优
选方案。
56.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还包括夹紧组件,夹紧组件设置在主体管1的左右两侧,在主体管1内部,将气动钻3夹紧,其包括夹紧柱7、拉簧701以及防震板702,夹紧柱7对称设置与主体管1滑动连接的,拉簧701套装在夹紧柱7上,防震板702在主体管1内部,与夹紧柱7端部固定连接,防震板702呈弧形与述气动钻3电机振动部分紧密贴合。
57.如图4所示,需要说明的是,将气动钻3安装好后,拉簧701的拉伸与复位使得防震板 702夹紧气动钻3,防震板702呈弧形与述气动钻3电机振动部分紧密贴合,防震板702的材质为软橡胶,有一定的缓冲作用。
58.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气动钻3在工作时会震动,防震板702将气动钻3夹紧,不仅起到固定作用,也能减少一定的震动,保护气动钻3。
59.实施例2
60.如图1和图2所示,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包括:密封圈6和防震管4,防震管4安装在消声层内部,为圆环形,钻头穿过密封圈6,密封圈6设置在消声层的端部,与主体管1紧密贴合。
61.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打孔的物品震动也会产生噪音,防震管4会抵住打孔的物体,将震动噪音传导到消声层上,随着打孔的深入,抵住打孔物品的消声层会往后滑动,消声层与主体管1的缝隙处可以安装密封圈6,对打孔产生的噪音进行隔绝,主体管1与气动钻3的缝隙处也可以设置密封圈6,防止噪音外露。
62.实施例3
63.如图3所示,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包括弹簧502,在实施使用过程中,可以在导向柱501上套装弹簧502,弹簧502的一端固定在导向块5上另一端固定在固定块503,在打孔时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打孔结束后可以使消声层复位,起到复位作用。
64.本实用新型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调节进行订做,根据需要打孔的物品来调节消音管和主体管1的直径,确保消音管抵住打孔物品形成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
65.使用时如果打孔物品不是完整的平面不能与消音管很好相抵,可以在消音管前端部设置软海绵层,并设置防护层,软海绵层可很好的形变,可以很好的抵住不平整的打孔物体
66.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上”、“下”、“左”、“右”、“中”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67.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