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压缩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空调压缩机散热隔音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汽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冬夏两季,汽车需要长时间的使用到空调,而安装在汽车内部的空调在满负荷工作时,其内部压缩机会发出较大的噪音,影响到了人们的驾驶体验,汽车空调压缩机隔绝噪音的方法通常是在其外侧设置隔音外罩,然而在设置隔音外罩后,对空调压缩机的散热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严重时还会损害制冷设备,给车主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汽车空调压缩机散热隔音结构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汽车空调压缩机散热隔音结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汽车空调压缩机散热隔音结构,包括压缩机外壳,所述压缩机外壳上均布有多根沿其轴向设置的吸热管,所述吸热管为半圆形管,且吸热管的进水端连接在环形均布器上,所述吸热管的出水端均连接在集水器上,所述压缩机外壳的外侧包裹有外罩,所述外罩为双层结构,且外罩的内层为泡沫层,所述外罩的外层为钢板层,所述环形均布器和集水器均固定在外罩的内壁上,所述外罩的表面上设有呈U型分布的散热管,所述散热管的进水端连接有循环泵,所述循环泵固定在外罩的一端侧壁上,且循环泵进水端通过进水管与集水器连通,所述散热管的出水端通过出水管与环形均布器连通。
优选的,所述压缩机外壳的一端设有压缩机驱动轴,所述压缩机驱动轴的另一端贯穿外罩上的开孔并连接有皮带盘。
优选的,所述压缩机外壳上设有多个安装支脚,且安装支脚的另一端贯穿外罩设置。
优选的,所述外罩上设有进气孔和排气孔,且进气孔中插设有与空调压缩机上进气口连通的进气管,所述排气孔中插设有与空调压缩机上排气孔连通的排气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在压缩机外壳表面设置多根沿其轴向设置吸热管,并在吸热管内充满冷却剂,利用冷却剂在外罩的内外循环来对空调压缩机进行高效的散热,此过程中外罩不仅可以作为散热管的支架,还有效的隔绝了压缩机工作产生的噪音,保证了压缩机较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改善了汽车内部的驾驶环境,提高了人们的驾驶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空调压缩机散热隔音结构的内部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空调压缩机散热隔音结构的外部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空调压缩机散热隔音结构的外部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空调压缩机散热隔音结构的侧面剖视图。
图中:1压缩机外壳、2吸热管、3环形均布器、4集水器、5外罩、6散热管、7循环泵、8进水管、9出水管、10压缩机驱动轴、11皮带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4,一种汽车空调压缩机散热隔音结构,包括压缩机外壳1,压缩机外壳1上均布有多根沿其轴向设置的吸热管2,吸热管2为半圆形管,且吸热管2的进水端连接在环形均布器3上,吸热管2的出水端均连接在集水器4上,压缩机外壳1的外侧包裹有外罩5,压缩机外壳1的一端设有压缩机驱动轴10,压缩机驱动轴10的另一端贯穿外罩5上的开孔并连接有皮带盘11;压缩机外壳1上设有多个安装支脚,且安装支脚的另一端贯穿外罩5设置,通过安装支脚可将空调压缩机和外罩一起固定在汽车支架上。
外罩5为双层结构,且外罩5的内层为泡沫层,外罩5的外层为钢板层,泡沫层具有良好的隔音效果,同时外部的钢板层可保证该结构的整体刚性,外罩5上设有进气孔和排气孔,且进气孔中插设有与空调压缩机上进气口连通的进气管,排气孔中插设有与空调压缩机上排气孔连通的排气管,空调压缩机通过进气管和排气管来吸气和排气。
环形均布器3和集水器4均固定在外罩5的内壁上,外罩5的表面上设有呈U型分布的散热管6,散热管6的进水端连接有循环泵7,循环泵7固定在外罩5的一端侧壁上,且循环泵7进水端通过进水管8与集水器4连通,散热管6的出水端通过出水管9与环形均布器3连通。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压缩机外壳1表面设置多根沿其轴向设置吸热管2,由于吸热管2内充满了冷却剂,且吸热管2采用半圆形管,可使得冷却剂与压缩机外壳1充分接触吸热;通过设置的集水器4来收集吸热后的冷却剂,冷却剂在循环泵7的作用下,进入到外罩5表面的散热管6中,由于散热管6为一根呈U型排列在的外罩5的金属管,冷却剂可长时间在其内部流动与外部空气进行换热,以提高其换热的效果,温度降低后的冷却剂由出水管9进入到环形均布器3中,并由环形均布器3均匀的流入到每根吸热管2中,如此对空调压缩机进行散热处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