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窑专用轴流风机风冷散热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7273阅读:43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轴流风机的散热系统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砖窑专用轴流风机风冷散热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由于砖窑专用轴流风机使用环境的特殊性,其是在非常温的工况下运作,往往工作温度都是在100摄氏度以上,更有恶劣的情况下达到300摄氏度以上。所以针对整个砖窑专用轴流风机的散热保护尤为重要。而电机的散热保护又是重中之重。

目前常见的电机散热方式是壳体侧壁开孔散热,其特点是借助壳体内部的气体进行散热,由于侧壁开孔对内部筒体结构有影响,所以不能大面积开孔,也导致了不能引入大量的风进行扇热。而且引入的是工况下的高温气体,也不能有效的起到对电机的降温作用。

因而,根据以上现有技术的情况,目前砖窑专用轴流风机散热是厄待需改进的地方。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能有效解决轴流风机散热问题的砖窑专用轴流风机风冷散热系统。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砖窑专用轴流风机风冷散热系统,包括壳体、位于所述壳体内的内筒、位于所述壳体一端开口的导流器、以及位于所述壳体另一端开口的散流器,轴流风机位于所述内筒内,所述壳体通过支撑筋板固定在所述壳体内,所述壳体上邻近所述散热器的位置处开设有贯穿所述内筒的进风管,所述壳体上邻近所述导流器的位置处开设有贯穿所述内筒的出风管,所述出风管进风口的外部安装有冷风引风机。

进一步地,所述冷风引风机的外部罩设有防护罩。

进一步地,所述进风管的进风口与所述壳体的外部齐平,所述进风管的出风口伸入所述内筒内部。

进一步地,所述进风管的数量4个,均匀地分布在所述壳体四周。

进一步地,所述出风管的数量为4个,均匀地分布在所述壳体四周。

进一步地,所述进风管和出风管的横截面形状均为棱形。

进一步地,所述内筒包括内筒外壳和内筒内壳,所述内筒外壳与内筒内壳之间填充有隔热材料。

进一步地,所述出风管上设置还有防护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通过吹风管和进风管开口的设置,可有效地将内筒与外部空间连通。通过进一步设置冷风引风机,可以将外部空气经过冷却而进入至内筒内,从而通过冷空气带走热量,以形成冷风的循环流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两幅,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壳体,2-内筒,内筒外壳21,内筒内壳22,隔热材料23,3-导流器,4-散流器,5-支撑筋板,6-进风管,7-出风管,8-冷风引风机,9-防护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考附图1,该附图的上半部分示出了砖窑专用轴流风机的界面示意图,下半部分为砖窑专用轴流风机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砖窑专用轴流风机风冷散热系统,包括壳体1、位于所述壳体1内的内筒2、位于所述壳体1一端开口的导流器3、以及位于壳体1另一端开口的散流器4,轴流风机位于内筒2内,壳体1通过支撑筋板5固定在壳体1内,壳体1上邻近散热器4的位置处开设有贯穿内筒2的进风管6,壳体1上邻近导流器3的位置处开设有贯穿内筒2的出风管7,出风管7进风口的外部安装有冷风引风机8。在实际使用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冷风进风机8上的风力调节按钮来调节风量的大小。

进风管6的进风口与壳体1的外部齐平,进风管6的出风口伸入内筒2内部,通过这种结构,可有效地将冷风送入至风筒内,以便更好地实现降温的效果。

优选地,进风管和出风管的数量均为四个,分别均匀地分布在壳体的四周上。进风管6和出风管7的横截面形状为棱形。

因此,通过冷风引风机的设置,可以将外部的空间经过冷风进风机8而将冷风吹入至内筒内,从而对内筒内的组件(例如,电机)进行冷却,然后风从出口管处流出,从而形成一个冷却循环,达到有效的散热效果。

在优选实施例中,内筒2包括内筒外壳21和内筒内壳22,内筒外壳21与内筒内壳22之间填充有隔热材料23。通过这种结构布置,可使轴流风机置于隔热罩中,大幅度地隔绝砖窑中的温度,使轴流风机的工作温度不会过高,进一步降低了内筒内的温度。

冷风引风机8的外部罩设有防护罩9,从而避免外部空间中的灰尘进入内筒内,起到隔离灰尘和杂物的作用。此外,出风管6上还可以设置有防护罩,从而避免外部的灰尘活杂物通过该出风管而进入内筒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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