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6661阅读:436来源:国知局
一种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负压风机,特别涉及一种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



背景技术:

负压风机,特别是侧进风的离心式负压风机,一般由一个蜗壳状的外壳和离心式风扇叶轮构成,但是,目前市场上的负压风机基本上采用的是单组风机,工作面积有限,而且工作效率低。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整体结构简单,设计新颖,采用三组负压风机的结合,不仅增加了工作面积,而且提升了工作效率,并且三组负压风机能够拆卸,方便托运,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包括第一负压风机、第二负压风机和第三负压风机,所述第一负压风机与第二负压风机和第三负压风机的大小比例为1:3,所述第一负压风机的一侧连接有第二负压风机,另一侧连接有第三负压风机,所述第一负压风机、第二负压风机和第三负压风机均由电机、皮带、横接杆、外框、叶轮、轴承、框架百叶窗和螺栓组成,所述外框内侧横向固定有横接杆且横接杆的中间位置上安装有轴承,所述第一负压风机上的外框两侧均设有插槽以及设置在插槽上的销孔,所述第二负压风机和第三负压风机上的外框一侧安装有插杆,且插杆上设置有销孔。

进一步地,所述外框内侧顶部设有水槽以及设置在水槽底部的流水孔,并且水槽上安装有水阀。

进一步地,所述外框背面通过螺栓连接有框架百叶窗,所述轴承上安装有叶轮。

进一步地,所述外框的右下角安装有电机且电机通过皮带与轴承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外框的正面安装有防护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整体结构简单,设计新颖,采用三组负压风机的结合,不仅增加了工作面积,而且提升了工作效率,并且三组负压风机能够拆卸,方便托运,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的后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的外框内侧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负压风机;2、第二负压风机;3、电机;4、皮带;5、防护网;6、第三负压风机;7、横接杆;8、外框;9、叶轮;10、轴承;11、框架百叶窗;12、螺栓;13、插槽;14、销孔;15、插杆;16、水槽;17、水阀;18、流水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4所示,一种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包括第一负压风机1、第二负压风机2和第三负压风机6,所述第一负压风机1与第二负压风机2和第三负压风机6的大小比例为1:3,所述第一负压风机1的一侧连接有第二负压风机2,另一侧连接有第三负压风机6,所述第一负压风机1、第二负压风机2和第三负压风机6均由电机3、皮带4、横接杆7、外框8、叶轮9、轴承10、框架百叶窗11和螺栓12组成,所述外框8内侧横向固定有横接杆7且横接杆7的中间位置上安装有轴承10,所述第一负压风机1上的外框8两侧均设有插槽13以及设置在插槽13上的销孔14,所述第二负压风机2和第三负压风机6上的外框8一侧安装有插杆15,且插杆15上设置有销孔14。

本实用新型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整体结构简单,设计新颖,采用三组负压风机的结合,不仅增加了工作面积,而且提升了工作效率,并且三组负压风机能够拆卸,方便托运,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其中,所述外框8内侧顶部设有水槽16以及设置在水槽16底部的流水孔18,并且水槽16上安装有水阀17。

其中,所述外框8背面通过螺栓12连接有框架百叶窗11,所述轴承10上安装有叶轮9。

其中,所述外框8的右下角安装有电机3且电机3通过皮带4与轴承10相连。

其中,所述外框8的正面安装有防护网5。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三组结合式负压风机,使用时,首先通过设置在第二负压风机2和第三负压风机6上的插杆15插进插槽13,并通过设置的销孔14,再通过螺栓进行固定,如果需要额外的降温,能够打开水阀17将水槽16中的水放出,电机3通过皮带4带动轴承10工作,轴承10带动叶轮9工作,同时,叶轮9将水散出去,起到很好的降温效果,而框架百叶窗11能够通过螺栓12安装在外框8上,三组不同尺寸的负压风机一起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面积,而且提升了工作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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