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风扇灯的模块化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1789阅读:71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居用品技术领域,特指一种风扇灯的模块化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追求生活的质量,生活的质量包括许多方面,例如,环境中具有保健作用的载体,再如空气的质量等。房间是人们生活的主要场所,房间的照明、微风吹拂之外,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日常舒适度。

现有技术中,已有将吊灯的照明及装饰功能、还有吊扇的吹拂功能组合在一起的装置,即风扇灯。

现有技术中的风扇灯采用单向电容启动异步电机,从而驱动扇叶转动,这种方式效率低,维护性差,电容易损,大大降低了风扇灯的使用寿命。另外,风扇灯的档位只有3个,其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求,且异步电机噪音较大,对使用者造成较大的困扰。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提出以下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风扇灯的模块化结构。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下述技术方案:该风扇灯的模块化结构包括:用于与市电连接的AC输入端;用于驱动风扇灯中的扇叶转动的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隔离适配器,其连接于AC输入端与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之间;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其与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中的控制器电线连接;433MHz高频发射器,该433MHz高频发射器与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电线连接;灯组及用于驱动灯组工作的灯组驱动模块,该灯组驱动模块与AC输入端电线连接,且该灯组驱动模块还与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电线连接;所述AC输入端、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隔离适配器、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433MHz高频发射器、灯组及灯组驱动模块均为相互独立的模块。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与433MHz高频发射器之间通过蓝牙或WiFi通讯或红外通讯。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灯组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颜色相同的LED灯。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灯组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颜色不相同的LED灯。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中的AC输入端、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隔离适配器、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433MHz高频发射器、灯组及灯组驱动模块均为相互独立的模块,以致本实用新型具有易维护、易生产、易升级、易于产品多元化,令本实用新型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本实用新型采用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驱动风扇灯中的扇叶转动,其效率极高,并可实现无极调速,使用起来极为方法,并具有节能功效,使用寿命较长,且具有静音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方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见图1所示,为一种风扇灯的模块化结构,其包括:用于与市电连接的AC输入端1;用于驱动风扇灯中的扇叶转动的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2;隔离适配器3,其连接于AC输入端1与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2之间;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4,其与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2中的控制器21电线连接;433MHz高频发射器5,该433MHz高频发射器5与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4电线连接;灯组6及用于驱动灯组6工作的灯组驱动模块7,该灯组驱动模块7与AC输入端1电线连接,且该灯组驱动模块7还与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4电线连接。

本实用新型采用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2驱动风扇灯中的扇叶转动,其效率极高(比传统高压异步电机效率提高100%),并可实现无极调速,使用起来极为方法,并具有节能功效,使用寿命较长,且具有静音特点。

另外,本实用新型采用隔离适配器3为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2提供合适的电源,其安全可靠,且该隔离适配器3、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2支持太阳能低压蓄电池供电(12-24VDC)。

所述AC输入端1、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2、隔离适配器3、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4、433MHz高频发射器5、灯组6及灯组驱动模块7均为相互独立的模块,以致本实用新型具有易维护、易生产、易升级、易于产品多元化,令本实用新型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

所述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4与433MHz高频发射器5之间通过蓝牙或WiFi通讯或红外通讯。

所述灯组6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颜色相同的LED灯。或者是,所述灯组6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颜色不相同的LED灯。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中的AC输入端1、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2、隔离适配器3、差频无线系统接收模块4、433MHz高频发射器5、灯组6及灯组驱动模块7均为相互独立的模块,以致本实用新型具有易维护、易生产、易升级、易于产品多元化,令本实用新型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本实用新型采用低压直流变频无刷电机2驱动风扇灯中的扇叶转动,其效率极高,并可实现无极调速,使用起来极为方法,并具有节能功效,使用寿命较长,且具有静音特点。

当然,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非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述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包括于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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