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液分离器支架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90484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一种气液分离器支架总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液分离器支架领域,具体为一种气液分离器支架总成。



背景技术:

在汽车空调中的压缩机通常与内热交换器和外热交换器一同构成制冷循环系统,在从内热交换器或外热交换器中的任一热交换器中吸入完成相关热交换任务的冷媒并压缩后,再次将其送到内热交换器或外热交换器的任一设备中,使冷媒在制冷循环系统内进行循环,由此使系统反复使用冷媒。压缩机为了压缩冷媒,需要吸取气态的冷媒,因此,在压缩机的吸入侧设置了供压缩机吸取气态冷媒的气液分离器。然而现有的气液分离器固定结构存在一定的缺陷,不仅生产制作麻烦,制作出的结构稳定性能差,组装固定也比较麻烦,严重降低了作业人员的作业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生产制作方便,结构稳定性能好,组装固定快捷,有利于提高作业效率的气液分离器支架总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气液分离器支架总成,包括卡箍支架和固定支架,所述卡箍支架包括环形卡箍条,环形卡箍条一端设置有第一固定板,环形卡箍条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与第二固定板之间穿设连接有螺栓固定组件,所述固定支架包括与环形卡箍条外壁贴合固定的弧形卡条,弧形卡条端部弯折连接有过渡卡条,过渡卡条端部弯折连接有固定卡条,固定卡条上设置有安装固定孔。

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板侧边弯折连接有挡板,所述第二固定板顶边弯折连接有捏板。

优选的,所述弧形卡条上开设有沿着长度方向分布的条形槽。

优选的,所述过渡卡条与固定卡条连接处分布设置有至少两个加强筋凸起。

优选的,所述弧形卡条、过渡卡条和固定卡条均为一体成型设置,所述弧形卡条、过渡卡条和固定卡条的两侧边均设置有加强筋条。

优选的,所述螺栓固定组件由固定螺栓和固定螺母组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卡箍支架和固定支架配合固定的结构,使得生产过程简化,降低了制作成本,能够满足安装过程中要求的工作强度;安装时,通过卡箍支架包裹固定气液分离器,固定卡条固定在压缩机外壁对应固定位置,组装固定快捷方便,有利于提高安装作业效率。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生产制作方便,结构稳定性能好,组装固定快捷,有利于提高安装作业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气液分离器支架总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气液分离器支架总成中固定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卡箍支架,11-环形卡箍条,12-螺栓固定组件,13-捏板,14-挡板,15-第一固定板,16-第二固定板,2-固定支架,21-弧形卡条,22-条形槽,23-过渡卡条,24-固定卡条,25-加强筋凸起,26-安装固定孔,27-加强筋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气液分离器支架总成,包括卡箍支架1和固定支架2,所述卡箍支架1包括环形卡箍条11,环形卡箍条11一端设置有第一固定板15,环形卡箍条11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固定板16,所述第一固定板15与第二固定板16之间穿设连接有螺栓固定组件12,所述固定支架2包括与环形卡箍条11外壁贴合焊接固定的弧形卡条21,弧形卡条21端部弯折连接有过渡卡条23,过渡卡条23端部弯折连接有固定卡条24,固定卡条24上设置有安装固定孔26。

其中,所述第一固定板15侧边弯折连接有挡板14,安装固定后,挡板14能够遮挡第二固定板16的外侧边,起到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所述第二固定板16顶边弯折连接有捏板13,方便张开环形卡箍条11,便于快速安装;所述弧形卡条21上开设有沿着长度方向分布的条形槽22,能够增大焊接点位,确保弧形卡条21与环形卡箍条11的连接结构更加稳定可靠;所述过渡卡条23与固定卡条24连接处分布设置有至少两个加强筋凸起25,有助于增强过渡卡条23与固定卡条24之间连接结构的支撑强度;所述弧形卡条21、过渡卡条23和固定卡条24均为一体成型设置,所述弧形卡条21、过渡卡条23和固定卡条24的两侧边均设置有加强筋条27,有助于增大固定支架整体的支撑强度;所述螺栓固定组件由固定螺栓和固定螺母组成。

采用卡箍支架1和固定支架2配合固定的结构,使得生产过程简化,降低了制作成本,能够满足安装过程中要求的工作强度;安装时,通过卡箍支架1包裹固定气液分离器,固定卡条24固定在压缩机外壁对应固定位置,组装固定快捷方便,有利于提高安装作业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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