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油气分离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17928发布日期:2019-02-19 19:07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油气分离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油气分离器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新型油气分离器。



背景技术:

空压机为了长时间正常工作,都会设置一个油气分离装置,目前空压机都会内置一个油气分离桶,油气分离桶内设有油滤芯,主机头产生的气体进入油气分离桶,对油气分离桶内的机油产生压力,使得机油进入到主机头中,对主机头起到润滑降温作用,使得主机头长时间正常工作,而不被卡死损坏,气体经过油滤芯而排出,现有的油气分离器均为双层旋转分离技术,但是,这种分离器不仅重量重,且浪费材料。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新型油气分离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油气分离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油气分离器,包括筒体,所述筒体的底部通过三个呈三角形分布的支腿支撑固定,且筒体的下表面嵌入设置有排污口,所述筒体的上端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油气筒盖板,且筒体的一侧嵌入设置有出油口,所述筒体的一侧位于出油口的上方位置处嵌入安装有安全阀,且筒体的另一侧嵌入设置有出气口,所述筒体的一侧位于出气口的上方位置处设置有与水平角度呈八十度夹角的油气进口,且筒体的内部设置有内胆,所述筒体的内部位于内胆的下表面位置处固定设置有挡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出油口的内侧连接有延伸至筒体内部底端的导油管,导油管为一种不锈钢材质的构件,并且导油管的内外两侧均涂有防腐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挡板的一侧开设有通气孔,通气孔与出气口之间连接有气管,且通气孔的内侧连接有垂直设置有第二气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挡板呈圆台结构,圆台上表面的直径是下表面的1.5倍,并且圆台的下表面开设有通孔,通孔数量不低于3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筒体的前表面嵌入设置有可视窗,可视窗为透明树脂材质的构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腿与筒体之间通过焊接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巧妙,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通过单层旋转式分离来完成油气分离作业,相对于常规双层旋转式分离器来说,节约了材料,且重量轻便,焊接简单牢固,同时也可以达到常规分离器的分离效果,通过可视窗可以观看到筒体1内部的油量,便于及时排除,避免油量过多导致影响油气分离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新型油气分离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新型油气分离器中挡板的安装示意图。

图中:1、筒体;2、出油口;3、安全阀;4、油气筒盖板;5、油气进口;6、出气口;7、支腿;8、排污口;9、内胆;10、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新型油气分离器,包括筒体1,筒体1的前表面嵌入设置有可视窗,可视窗为透明树脂材质的构件,通过可视窗可以观看到筒体1内部的油量,便于及时排除,避免油量过多导致影响油气分离的效果。

筒体1的底部通过三个呈三角形分布的支腿7支撑固定,支腿7与筒体1之间通过焊接固定,增加了整体的稳定性。

筒体1的下表面嵌入设置有排污口8,筒体1的上端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油气筒盖板4,且筒体1的一侧嵌入设置有出油口2,出油口2的内侧连接有延伸至筒体1内部底端的导油管,导油管为一种不锈钢材质的构件,并且导油管的内外两侧均涂有防腐层,便于将筒体1内部底端的油量排出,且有效的延长导油管的整体使用寿命,减少更换频率。

筒体1的一侧位于出油口2的上方位置处嵌入安装有安全阀3,且筒体1的另一侧嵌入设置有出气口6,筒体1的一侧位于出气口6的上方位置处设置有与水平角度呈八十度夹角的油气进口5,且筒体1的内部设置有内胆9,筒体1的内部位于内胆9的下表面位置处固定设置有挡板10,挡板10呈圆台结构,圆台上表面的直径是下表面的1.5倍,并且圆台的下表面开设有通孔,通孔数量不低于3个,挡板10的一侧开设有通气孔,通气孔与出气口6之间连接有气管,且通气孔的内侧连接有垂直设置有第二气管,可以提高油气分离效果,且分离后的油珠可以通过通孔下沉至筒体1的内部底端。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首先,油气混合物从油气进口5进入到筒体1的内胆9中,然后油气混合物再挡板10旋转分离,分离后的油珠通过挡板10表面的通孔下沉至筒体1的内部底端,气体则通过出气口6排出,完成分离作业,最后,筒体1的前表面嵌入设置有可视窗,可视窗为透明树脂材质的构件,通过可视窗可以观看到筒体1内部的油量,便于及时排除,避免油量过多导致影响油气分离的效果,整体通过单层旋转式分离来完成油气分离作业,相对于常规双层旋转式分离器来说,节约了材料,且重量轻便,焊接简单牢固,同时也可以达到常规分离器的分离效果。

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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