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动力传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摆线针轮减速机。
背景技术:
摆线针轮减速机是一种应用行星式传动原理,采用摆线针齿啮合的新颖传动装置。在输入轴上装有一个错位180°的双偏心套,在偏心套上装有两个称为转臂的滚柱轴承,形成H机构、两个摆线轮的中心孔即为偏心套上转臂轴承的滚道,并由摆线轮与针齿轮上一组环形排列的针齿相啮合,组成齿差为一齿的内啮合减速机构。摆线针轮减速机广泛应用于纺织印染、轻工食品、冶金矿山、石油化工、起重运输及工程机械领域中的驱动和减速装置。然而,现有的摆线针轮减速机结构复杂,工作效率低下,使用寿命短,在工作过程中噪声较大。
综上可知,现有技术在实际使用上显然存在不便与缺陷,所以有必要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摆线针轮减速机,其结构紧凑,传动比大,效率高,噪声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摆线针轮减速机,包括依次联接的输入部分、减速机构、输出部分,所述输入部分包括输入轴、偏心轴承,所述偏心轴承设置于所述输入轴上,所述输入轴上还设有两只背靠背单列圆锥滚子轴承;所述减速机构包括摆线轮、针齿、针齿套及针齿壳,所述针齿套套接于针齿壳内部,若干所述针齿呈圆周均布于针齿套上,所述摆线轮套设于偏心 轴承上,所述摆线轮位于所述针齿套内,所述摆线轮外齿与所述针齿啮合,所述摆线轮上还设有若干呈圆周均布通孔;所述输出部分包括输出轴和输出壳,所述输出壳前端连接于所述针齿壳的一端,所述输出轴位于所述输出壳内,所述输出轴上设有两只背靠背单列圆锥滚子轴承,所述输出轴的前端为盘状结构,与摆线轮上通孔数量相同的销轴呈圆周均布于输出轴的前端,所述销轴穿过所述摆线轮的通孔。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摆线针轮减速机,所述摆线轮为相同的两片,两片摆线轮的相位相差180°,所述两片摆线轮分别套设于偏心轮的两个偏心部上,所述摆线轮在做偏心摆动的同时与针轮啮合,产生与输入轴的运动方向相反的自转。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摆线针轮减速机,所述销轴上还套设有销套,所述销套穿过所述摆线轮的通孔。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摆线针轮减速机,所述针齿壳的另一端还设有输入端盖,所述输入端盖呈碗状,碗底部位与所述针齿壳连接。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摆线针轮减速机,所述输出壳的另一端还设有输出端盖,所述输出端盖内设有密封圈。
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传动比大,并通过背靠背单列圆锥滚子轴承设置提高同轴度,减小运转震动,使噪音进减小,寿命提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实施例的A-A剖面图;
在图中,1-输入部分,11-输入轴,12-偏心轴承,13-输入端盖,2-减速机构,21-摆线轮,22-针齿,23-针齿套,24针齿壳,3-输出部分,31-输出轴,32-销轴,33-销套,34-输出壳,35-输出端盖,36-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摆线针轮减速机。该减速机包括依次联接的输入部分1、减速机构2、输出部分3。输入部分1包括输入轴11、偏心轴承12,偏心轴承12设置于输入轴11上。减速机构2包括摆线轮21、针齿22、针齿套23及针齿壳24;针齿套23套接于针齿壳24内部,若干针齿22呈圆周均布于针齿套23上,摆线轮21套设于偏心轴承12上,摆线轮21位于针齿套23内部,摆线轮21外齿与针齿22啮合,摆线轮21上还设有若干呈圆周均布通孔。输出部分3包括输出轴31和输出壳34;输出壳34前端连接于针齿壳24的一端,输出轴31位于输出壳34内,输出轴31的前端为盘状结构,与摆线轮21上通孔数量相同的销轴32呈圆周均布于输出轴31的前端,销轴32穿过摆线轮21的通孔。
优选的是,本实用新型的摆线针轮减速机,摆线轮21为相同的两片,两片摆线轮21的相位相差180°,两片摆线轮21分别套设于偏心轴承12的两个偏心部上,摆线轮21在做偏心摆动的同时与针轮22啮合,产生与输入轴11的运动方向相反的自转。
优选的是,本实用新型的摆线针轮减速机,销轴32上还套设有销套33,销套33穿过摆线轮21的通孔。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摆线针轮减速机,针齿壳24的另一端还设有输入端盖13,输入端盖13呈碗状,碗底部位与针齿壳24连接。
更好的,本实用新型的摆线针轮减速机,输出壳34的另一端还设有输出端盖35,输出端盖35内设有密封圈36。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传动比大,并通过背靠背单列圆锥滚子 轴承设置提高同轴度,减小运转震动,使噪音进减小,寿命提高。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