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管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管件堵头件。
背景技术:
管件是将管子连接成管路的零件。根据连接方法可分为承插式管件、螺纹管件、法兰管件和焊接管件四类。多用与管子相同的材料制成。有弯头(肘管)、法兰、三通管、四通管(十字头)和异径管(大小头)等。弯头用于管道转弯的地方;法兰用于使管子与管子相互连接的零件,连接于管端,三通管用于三根管子汇集的地方;四通管用于四根管子汇集的地方;异径管用于不同管径的两根管子相连接的地方。目前的管件普遍是采用塑料管件或金属管件,如铸铁管件,然而不管是采用什么管件,普遍都是直接在管件内壁上开螺纹连接部或有外螺纹连接部,与管路直接连接,在管件上安装堵头件时也是这样,这种结构的管件连接时,由于管件接头与管件之间的直径存在差异,密封性能差,为此,在安装时通常是设有单独的密封件密封,以防止漏液的发生,这样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不利于安装的顺利进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能够起到良好密封功能的管件堵头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管件堵头件,包括管件堵头件,所述管件堵头件包括外螺纹杆以及与所述外螺纹杆相连接的挡盘,所述外螺纹杆的用于伸入管件中的伸入部的端面上嵌入式设有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所述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的直径大于所述外螺纹杆的直径1-3mm,所述挡盘的同侧端面上设有中央具有与所述外螺纹杆的直径一致的孔的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所述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的直径与所述挡盘的直径相一致。
所述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具有一安装部,所述外螺纹杆的伸入部的端面上设有相应的可与所述安装孔过盈配合连接的安装盲孔,所述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通过所述安装部插入所述安装盲孔中与所述外螺纹杆固定在一起。
所述挡盘的同侧端面上预设至少一个环形安装槽,对应的,所述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具有至少一个与所述环形安装槽过盈配合连接的环形凸起部。
本实用新型通过管件堵头件包括外螺纹杆以及与所述外螺纹杆相连接的挡盘,所述外螺纹杆的用于伸入管件中的伸入部的端面上嵌入式设有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所述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的直径大于所述外螺纹杆的直径1-3mm,所述挡盘的同侧端面上设有中央具有与所述外螺纹杆的直径一致的孔的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所述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的直径与所述挡盘的直径相一致,在该管件堵头安装在管件上后,可以通过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进行内侧端的密封,通过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进行接口处的密封,实现双重密封,从而有效防止漏液或漏气的发生,主要是方便安装操作,且密封性能好。
附图说明
图1出示了本实用新型的管件堵塞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性特点和优势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所列的实施例。
参见图1所示,一种管件堵头件,包括管件堵头件100,所述管件堵头件包括外螺纹杆10以及与所述外螺纹杆相连接的挡盘11,所述外螺纹杆的用于伸入管件中的伸入部的端面上嵌入式设有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12,所述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的直径大于所述外螺纹杆的直径1-3mm,所述挡盘的同侧端面上设有中央具有与所述外螺纹杆的直径一致的孔的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14,所述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的直径与所述挡盘的直径相一致。
其中,所述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具有一安装部13,所述外螺纹杆的伸入部的端面上设有相应的可与所述安装孔过盈配合连接的安装盲孔,所述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通过所述安装部插入所述安装盲孔中与所述外螺纹杆固定在一起。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安装部13可以是一个,也可是两个,甚至是多个,如环形布置的多个,对应的,所述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圈的对应面也应具有对应的一个或两个,或多个安装部13。
进一步的,所述挡盘11的同侧端面上预设至少一个环形安装槽,对应的,所述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具有至少一个与所述环形安装槽过盈配合连接的环形凸起部15。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环形安装槽也可以是两个或多个,如大环套小环设置,对应的,所述所述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具有对应的两个或多个大环套小环的环形凸起部15。
其中,所述管件堵头件100的另一端具有安装操作部16,所述安装操作部16的端面上设工具操作孔,如十字形孔或多边形孔等。
本实用新型通过管件堵头件包括外螺纹杆以及与所述外螺纹杆相连接的挡盘,所述外螺纹杆的用于伸入管件中的伸入部的端面上嵌入式设有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所述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的直径大于所述外螺纹杆的直径1-3mm,所述挡盘的同侧端面上设有中央具有与所述外螺纹杆的直径一致的孔的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所述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的直径与所述挡盘的直径相一致,在该管件堵头安装在管件上后,可以通过第一防水弹性密封垫进行内侧端的密封,通过第二防水弹性密封垫进行接口处的密封,实现双重密封,从而有效防止漏液或漏气的发生,主要是方便安装操作,且密封性能好。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