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亚临界高压釜压力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3316阅读:633来源:国知局
一种亚临界高压釜压力销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压力销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亚临界高压釜压力销。



背景技术:

在新材料合成和降解的研究或生产领域中,需要用到高压釜等反应容器;压力销是亚临界高压釜中一个零部件,其作用是给釜中内衬结构提供密封力,保证其密封可靠性的关键部件。现有的压力销不方便定量施加扭矩,有待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亚临界高压釜压力销,效果好。

一种亚临界高压釜压力销,包括本体及设置在本体上的受压部,本体上设有用于外界连接的螺纹孔,螺纹孔的轴线与本体的轴线重合;受压部用于承受外部压力以带动本体自转。

优选的,受压部包括设置在本体上的通孔,通孔的轴线和本体的轴线垂直或斜交。

优选的,本体上还设有成环形布置的凸台;受压部还包括设置在凸台上的盲孔,盲孔的轴线和本体的轴线平行。

优选的,盲孔的数量为多个,多个盲孔均匀分布于以本体的轴线为中心的圆周上。

优选的,受压部包括安装在本体上的转动杆。

优选的,受压部包括设置在本体上的扁位。

优选的,还包括压力部,压力部安装在本体的底端,压力部与本体转动连接。

优选的,压力部远离本体一侧设有多个凸起,凸起为半球形,凸起的直径为0.1-1毫米。

本实用新型中,本体通过螺纹孔与高压釜的釜盖螺纹连接,通过带动受压部转动,对本体施加定量扭矩,驱动本体沿轴向移动,增大本体与釜盖之间的间距,进而利用本体挤压内衬结构,增加高压釜密封的可靠性和方便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4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的结合;下面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亚临界高压釜压力销,包括本体1及设置在本体1上的受压部,本体1上设有用于外界连接的螺纹孔8,螺纹孔8的轴线与本体1的轴线重合;受压部用于承受外部压力以带动本体1自转。

进一步的,还包括压力部7,压力部7安装在本体1的底端,压力部7与本体1转动连接;可以只让本体1转动,本体1通过压力部7挤压内衬结构,不需要压力部7转动,降低摩擦力,避免损坏内衬结构,提高挤压效果。

进一步的,压力部7远离本体1一侧设有多个凸起,凸起为半球形,凸起的直径为0.1-1毫米;增大压力部7与内衬结构之间的摩擦力,避免意外发生,提高挤压效果。

实施例1,结合图1:

本实施例中,受压部包括设置在本体1上的通孔2,通孔2的轴线和本体1的轴线垂直或斜交;可用扭力棒置于通孔2内,进而带动本体1转动。

实施例2,结合图2、3:

本实施例中,本体1上还设有成环形布置的凸台3;受压部还包括设置在凸台3上的盲孔4,盲孔4的轴线和本体1的轴线平行;用专用扳手置于盲孔4内,进而带动本体1转动。

进一步的,盲孔4的数量为多个,多个盲孔4均匀分布于以本体1的轴线为中心的圆周上;方便带动本体1转动。

实施例3,结合图4:

本实施例中,受压部包括安装在本体1上的转动杆5;可以直接带动转动杆5转动,进而带动本体1转动。

实施例4,结合图5:

本实施例中,受压部包括设置在本体1上的扁位6;可以利用扭力扳带动扁位6转动,进而带动本体1转动。

实施例5,结合图6:

本实施例中,受压部包括设置在本体1上的通孔2,通孔2的轴线和本体1的轴线垂直;可用扭力棒置于通孔2内,进而带动本体1转动。

本实施例中,本体1上还设有成环形布置的凸台3;受压部还包括设置在凸台3上的盲孔4,盲孔4的轴线和本体1的轴线平行;用专用扳手置于盲孔4内,进而带动本体1转动。

进一步的,盲孔4的数量为多个,多个盲孔4均匀分布于以本体1的轴线为中心的圆周上;方便带动本体1转动。

本实施例中,受压部包括设置在本体1上的扁位6;可以利用扭力扳带动扁位6转动,进而带动本体1转动。

本体1通过螺纹孔8与高压釜的釜盖螺纹连接,通过带动受压部转动,对本体1施加定量扭矩,驱动本体1沿轴向移动,增大本体1与釜盖之间的间距,进而利用压力部7挤压内衬结构,增加高压釜密封的可靠性和方便性。

实施例1-5可以相互的结合,以便更好的驱动本体1沿轴向移动,便于对施加定量扭矩,提高高压釜密封的可靠性和方便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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