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减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缓冲垫,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具有上述缓冲垫的钢板弹簧压紧装置。
背景技术:
钢板弹簧是车辆悬挂中一种重要的部件,钢板弹簧可以缓和与吸收车辆行驶中受到的冲击和振动,保证各种力的传递,通常采用板簧卡板将板簧压紧固定,为了缓冲钢板弹簧所承受的力及降低钢板弹簧噪音,在板簧卡板与钢板弹簧之间通常设置有橡胶垫。
传统的橡胶垫通常包括一块橡胶垫本体,在橡胶垫本体中心孔位置的一侧设有环形凸起,供板簧中心螺栓穿过。
钢板弹簧在整车行驶过程中运动工况复杂,不仅有上下跳动还承受左右方向的力,处于钢板弹簧两端的橡胶垫容易出现异常磨损;由于橡胶垫的供板簧中心螺栓穿过的环形凸起的强度较低,在钢板弹簧前后窜动的过程中,容易导致橡胶底定位孔失效,进而导致橡胶垫失效。
而且橡胶垫的侧面与钢板弹簧的配合存在间隙,容易导致钢板弹簧出现错位和导致橡胶垫失效,甚至导致钢板弹簧出现断裂的现象。
因此,如何解决钢板弹簧在前后窜动过程中橡胶垫容易失效的问题,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缓冲垫,以解决钢板弹簧在前后窜动过程中橡胶垫容易失效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上述缓存垫的钢板弹簧压紧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第一个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缓冲垫,包括缓冲垫本体,所述缓冲垫本体的一侧中心位置设置有环形凸起,所述环形凸起内设置有金属骨架。
优选的,所述缓冲垫本体另一侧的边沿位置设置有沿所述缓冲垫本体垂直方向延伸的侧压凸块,所述侧压凸块用于压紧钢板弹簧的侧面。
优选的,所述缓冲垫本体底部设有底面压紧凸起。
优选的,所述缓冲垫本体为橡胶垫。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缓冲垫在供板簧中心螺栓穿过的环形凸起内设置有金属骨架,从而增加了缓冲垫的定位孔的强度,使得钢板弹簧在前后窜动过程中不会导致缓冲垫的定位孔失效,进而使得缓冲垫不会因此而失效。
为实现上述第二个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钢板弹簧压紧装置,包括板簧压板、钢板弹簧,所述板簧压板和钢板弹簧之间设有上述的缓冲垫。由于上述的缓冲垫具有上述的技术效果,具有该缓冲垫的钢板弹簧压紧装置也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实施例提供的缓冲垫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中A-A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缓冲垫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1-图3中,
板簧卡板1、缓冲垫2、缓冲垫本体20、环形凸起21、金属骨架22、侧压凸块23、底面压紧凸起24、钢板弹簧3、缓冲垫4、板簧中心螺栓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考图1、图2,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实施例提供的缓冲垫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中A-A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缓冲垫2,包括缓冲垫本体20,缓冲垫本体20的形状可以为矩形、圆形或不规则形状等,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钢板弹簧的形状任意设置缓冲垫本体20的形状,所述缓冲垫本体20的一侧中心位置设置有环形凸起21,所述环形凸起内设置有金属骨架22。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缓冲垫在供板簧中心螺栓5穿过的环形凸起21内设置有金属骨架22,从而增加了缓冲垫的定位孔的强度,使得钢板弹簧3在前后窜动过程中不会导致缓冲垫的定位孔失效,进而使得缓冲垫不会因此而失效。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缓冲垫本体20另一侧的边沿位置设置有沿所述缓冲垫本体垂直方向延伸的侧压凸块23,所述侧压凸块23用于压紧钢板弹簧的侧面,所述侧压凸块23使得钢板弹簧受到侧向力时能有效压紧钢板弹簧3,使得缓冲垫本体20与钢板弹簧3的侧面之间存在较小的间隙,不易导致钢板弹簧3错位。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缓冲垫本体20底部设有底面压紧凸起24。底面压紧凸起24可有效地压紧钢板弹簧3的两端,使得钢板弹簧3在上下运动过程中被有效压紧,避免钢板弹簧3在反复运动过程中出现异常磨损。
本实用新型对缓冲垫本体的材料不做限定,缓冲垫本体20可以为橡胶垫,也可以为其他具有缓冲和耐磨的材料,如塑胶等。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钢板弹簧压紧装置,如图3所示,该钢板弹簧压紧装置包括板簧压板1、钢板弹簧3,所述板簧压板和钢板弹簧之间设有上述的缓冲垫。从图3中可以看出,钢板弹簧的上下两端分别安装有缓冲垫2和缓冲垫4。由于上述的缓冲垫具有上述的技术效果,具有该缓冲垫的钢板弹簧压紧装置也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
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