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73724阅读:818来源:国知局
用于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组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视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组件。



背景技术:

电视机作为一种常用电器,在家庭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随着技术的发展,电视机越来越轻薄,考虑到使用方便和摆放美观,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电视机挂在墙体上使用。

目前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器件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通过螺钉直接将电视机主体固定于墙体挂架上。另一种是在电视机主体上设置四个卡环,卡环是通过螺钉固定在电视机主体上,电视机主体通过卡环固定于墙体挂架的卡槽内。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是:这两种安装挂墙器件在电视机到墙体挂架的安装固定过程中都需要用工具安装四个螺钉,安装步骤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组件,避免在电视机到墙体挂架的安装固定过程中螺钉的使用,简化了安装步骤,更加便于安装操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组件,包括:墙体挂架和安装挂墙件;

所述墙体挂架至少包括两个挂架;每个挂架包括墙面固定部和挂墙件固定部;所述挂墙件固定部具有第一连接孔和第二连接孔;所述第一连接孔与所述第二连接孔相接设置,所述相接的位置为开口结构;其中,所述第一连接孔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二连接孔的内径;

所述安装挂墙件包括挂件外筒、挂件内筒和弹簧;所述挂件外筒和所述挂件内筒同轴,所述挂件内筒穿设于所述挂件外筒内;所述弹簧位于挂件外筒内,并套接于挂件内筒外侧;

所述挂件外筒的内部为中空结构,在第一端具有开口;所述中空结构由两个不同孔径的圆柱孔套接而成,在两个所述圆柱孔相接处形成台阶结构;其中,位于所述第一端的第一圆柱孔的孔径小于位于所述第一端对端的第二圆柱孔的孔径;

所述挂件内筒包括底座、滑动部、连接部和卡设部;所述底座、滑动部、连接部和卡设部分别为同轴相连的圆柱体,其中所述滑动部的下表面与所述底座的上表面相接,所述连接部的下表面与所述滑动部的上表面相接,所述卡设部的下表面与所述连接部的上表面相接;所述底座设置于所述挂件外筒的第二圆柱孔内,所述底座的外径与所述第二圆柱孔的内径相匹配,并且所述底座的外径大于所述第一圆柱孔的内径;所述滑动部穿设于所述第一圆柱孔内,所述滑动部的外径与所述第一圆柱孔的内径相匹配;所述滑动部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圆柱孔的高度;所述连接部用于与电视机的墙体挂架相接设,套接于所述第二连接孔中;所述连接部的外径小于所述滑动部的外径,小于所述卡设部的外径,小于所述第一连接孔的内径,小于所述第二连接孔的内径,并且小于所述开口结构的内径;所述卡设部的外径大于所述第二连接孔的内径,并且小于所述第一连接孔的内径;当所述卡设部通过所述连接部的引导从所述第一连接孔运动至所述第二连接孔时,所述卡设部限于所述第二连接孔,使得安装挂墙件和电视机主体固定于墙体挂架;

所述弹簧设置于所述第二圆柱孔内,并套接于所述滑动部外侧;所述弹簧的一端与所述底座的上表面相接,所述弹簧的另一端与所述台阶结构相接;当通过所述卡设部将所述安装挂墙件挂接在所述墙体挂架上时,所述底座向靠近所述台阶结构方向运动,使得所述弹簧被压缩,从而将所述挂件外筒及所述挂件外筒连接的电视机固定于所述墙体挂架上。

优选的,所述安装挂墙件还包括:

拉环固定部,呈环状,固定连接于所述卡设部的上表面,所述拉环固定部与所述卡设部上表面之间形成拉环孔洞;

拉环,穿设于所述拉环孔洞中。

优选的,所述挂件外筒由易切铁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挂件内筒由易切铁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弹簧由不锈钢304材料制成。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拉环由纤维材料制成。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拉环的横截面的宽度大于10mm。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组件,能够避免在电视机到墙体挂架的安装固定过程中螺钉的使用,简化了安装步骤,更加便于安装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组件的局部装配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主体的墙体挂架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件的爆炸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件的组装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件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组件,包括安装挂墙件和墙体挂架。其结构如图1、图2、图3、图4和图5所示,其中,图1为安装挂墙组件的局部装配图;图2为墙体挂架的示意图,图3为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件的爆炸图;图4为安装挂墙件的组装图;图5为安装挂墙件的剖视图。下面结合图1-图5,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安装挂墙组件进行说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安装挂墙组件包括:安装挂墙件100和墙体挂架200。

如图2所示,墙体挂架200至少包括两个挂架(图中仅以一个为例),固定于墙壁上,分别用于固定电视的两端。每个挂架包括墙面固定部7和挂墙件固定部6。墙面固定部7用于实现墙体挂架200在墙面上的固定连接。挂墙件固定部6设置于墙面固定部7上,挂墙件固定部6具有第一连接孔61和第二连接孔62。第一连接孔61与第二连接孔62相接设置,相接的位置为开口结构63。其中,第一连接孔61的内径大于第二连接孔62的内径。通过挂墙件固定部6实现安装挂墙件100与墙体挂架200之间的连接。

结合图3-图5所示,安装挂墙件100包括:挂件外筒1、挂件内筒2和弹簧3。

挂件外筒1,固定于电视机背板内。挂件外筒1的内部为中空结构,在顶端具有开口。挂件外筒1的中空结构由两个不同孔径的圆柱孔11和圆柱孔12套接而成,在圆柱孔11和圆柱孔12相接处形成台阶结构13,并且圆柱孔11和圆柱孔12同轴相接。其中,位于挂件外筒1上部的圆柱孔11的孔径小于位于挂件外筒1下部的圆柱孔12的孔径。

挂件外筒1可以由易切铁材料制成。易切铁又称为易切削钢,易切削钢(freecuttingsteel)是指在钢中加入一定数量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硫、磷、铅、钙、硒、碲等易切削元素,以改善其切削性的合金钢,因此又称自动机床加工用钢,简称自动钢。这类钢可以用较高的切削速度和较大的切削深度进行切削加工。由于钢中加入的易切削元素,使钢的切削抗力减小,同时易切削元素本身的特性和所形成的化合物起润滑切削刀具的作用,易断屑,减轻了磨损,从而降低了工件的表面粗糙度,提高了刀具寿命和生产效率。

挂件内筒2,包括底座21、滑动部22、连接部23和卡设部24。底座21、滑动部22、连接部23和卡设部24分别为同轴相连的圆柱体部件,其中滑动部22的下表面与底座21的上表面相接,连接部23的下表面与滑动部22的上表面相接,卡设部24的下表面与连接部23的上表面相接。

底座21设置于与圆柱孔11内,底座21的外径与圆柱孔11的内径相匹配,使得底座21可以沿圆柱孔11的内壁滑动,通过圆柱孔11的内壁,对底座21在运动过程中起到导向作用。并且底座21的外径大于圆柱孔12的内径,从而限定底座21的运动位移,不会从圆柱孔11中脱出。

滑动部22穿设于圆柱孔21内,滑动部22的外径与圆柱孔的12内径相匹配。滑动部22的长度大于圆柱孔12的高度。

连接部23用于与电视机的墙体挂架200相接设,套接于墙体挂架200的第二连接孔62中。连接部23的外径小于滑动部22的外径,小于卡设部24的外径。连接部23的外径小于第一连接孔61的内径,小于第二连接孔62的内径,并且小于开口结构63的内径,从而连接部23可以引导卡设部24从第一连接孔61运动至第二连接孔62。卡设部24小于第一连接孔61的内径,从而卡设部24可以通过连接部23的引导从第一连接孔61运动至第二连接孔62。卡设部24的外径大于第二连接孔62的内径,从而使卡设部24限于第二连接孔62,不会从第二连接孔62中脱落,使得安装挂墙件100和电视机主体固定于墙体挂架200。同样的,挂件内筒2也可以由易切铁材料制成。

弹簧3,设置于圆柱孔11内,并套接于滑动部22外侧。弹簧3的一端与底座21的上表面相接,弹簧3的另一端与台阶结构13相接。

结合图1-图5所示,当通过卡设部24将安装挂墙件100挂接在墙体挂架上200时,底座21向靠近台阶结构13方向运动,使得弹簧3被压缩,从而弹簧3产生弹性张力,将挂件外筒1及挂件外筒1连接的电视机固定于墙体挂架200上。

再如图1所示,为方便操作者在安装过程中进行操作,本发明实施例的安装挂墙件100还包括拉环固定部4和拉环5。

拉环固定部4呈环状,固定连接于卡设部24的上表面,拉环固定部4与卡设部24的上表面之间形成拉环孔洞,拉环5穿设于拉环孔洞中。

为防止操作者拉拉环时拉伤手指皮肤,以及拉环5受力过大造成断裂,拉环5可以由柔软的纤维材料制成,并且拉环5的横截面的宽度优选的大于10mm。

在使用时,操作者拉动拉环5使挂件内筒2向远离电视机背板方向从挂件外筒1中拉伸出一定长度,从而可以将卡设部24穿过墙体挂架的第一连接孔,并由连接部23引导从第一连接孔61移动至第二连接孔62。在拉伸过程中,挂件内筒2的底座21向靠近台阶结构13方向运动,使得夹在底座21与台阶结构13之间的弹簧3受到压缩,对底座21及滑动部22、连接部23和卡设部24产生向电视机背板方向的力,从而将卡设部24卡于第二连接孔外,即实现安装挂墙件100与墙体挂架200的固定连接,即将电视机固定于墙体挂件200上。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主体的安装挂墙组件,能够避免在电视机到墙体挂架的安装固定过程中螺钉的使用,简化了安装步骤,更加便于安装操作。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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