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暗埋燃气管道分路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3724阅读:605来源:国知局
一种暗埋燃气管道分路盒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燃气管道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暗埋燃气管道分路盒。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能源的广泛应用,燃气已经成为工业与生活上所必须的燃料能源,普及千家万户,是日常生活中必须使用的。近年来,在燃气管道施工中,我国已经开始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在许多大中城市已经得到大规模推广.目前在工程设计和现场安装施工中普遍采用明敷方式。明敷方式施工简单,但是影响居室美观性。随着人们对居室的各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暗埋不会影响室内的装修效果,人们逐渐要求将不锈钢波纹软管暗埋。

燃气安装规范规定暗埋的管道为整根管道,进行暗埋敷设时需多路进行,而接头、分路接头不允许暗埋,因此当燃气管道需要分路时,需将分路接头明敷,不但影响室内装修的美观性,而且还会增大施工难度,浪费施工时间和浪费管道材料。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暗埋燃气管道分路盒,通过将分路盒暗埋安装在墙内,再将分路接安装在分路盒内,使得分路接头能够满足符合燃气管道规范要求,而且安装简单,节省施工时间,减少材料使用,方便接头检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暗埋燃气管道分路盒,包括底座、插片和安装面板,底座内设有用于安装分路接头的安装腔,底座两侧设有与墙面固定安装的墙面安装孔,底座侧壁设有安装槽和面板固定孔,插片通过安装槽固定安装于底座侧壁,插片中间设有供管道穿过的通孔,安装面板通过面板固定孔与底座固定连接,且安装面板安装后与墙面齐平。

进一步的,安装腔内设有抱箍固定孔。

进一步的,插片由固定部和位于固定部中间的中心部组成,通孔位于中心部内。

进一步的,中心部内沿通孔圆心均布有通槽。

进一步的,固定部由金属材料或硬质阻燃塑料制成,中心部由软质阻燃材料制成。

进一步的,通孔内嵌设有圆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路盒,安装时,先在墙面上开出与分路盒相配合的凹槽,再将分路盒通过墙面安装孔固定安装于凹槽内,再将分路接头安装在分路盒内,再将插片通过安装槽固定安装于底座侧壁,以防止杂物进入安装盒内,接着分路接头通过抱箍与抱箍固定孔配合将分路接头固定,防止分路接头发生松动,抱箍安装完成后再向分路盒内填充混泥土,填满后再通过面板固定孔安装装饰面板,并使安装面板安装后与墙面齐平,本实用新型的分路盒使得分路接头能够满足符合燃气管道规范要求,而且安装简单,节省施工时间,减少材料使用,当需要检修时,只需将装饰面板取下,便可检查安装盒内状态,便于安装接头的检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底座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插片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安装面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11.安装腔;12. 墙面安装孔;13.侧壁;14.安装槽;15.面板固定孔;16. 抱箍固定孔;2.插片;21. 固定部;22.中心部;23.通孔;24.通槽;25.圆片;3.安装面板。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阐释。

参见图1至图4所示的一种暗埋燃气管道分路盒,包括底座1、插片2和安装面板3,底座1内设有用于安装分路接头的安装腔11,安装腔11内设有抱箍固定孔16,底座1两侧设有与墙面固定安装的墙面安装孔12,底座1侧壁13设有安装槽14和面板固定孔15。

插片2通过安装槽14固定安装于底座1侧壁13,插片2中间设有供管道穿过的通孔23,安装面板3通过面板固定孔15与底座1固定连接,且安装面板3安装后与墙面齐平。

本实用新型的分路盒,安装时,先在墙面上开出与分路盒相配合的凹槽,再将分路盒通过墙面安装孔12固定安装于凹槽内,再将分路接头安装在分路盒内,再将插片2通过安装槽14固定安装于底座1侧壁13,以防止杂物进入安装盒内,接着分路接头通过抱箍与抱箍固定孔16配合将分路接头固定,防止分路接头发生松动,抱箍安装完成后再向分路盒内填充混泥土,填满后再通过面板固定孔15安装装饰面板,并使安装面板3安装后与墙面齐平,本实用新型的分路盒使得分路接头能够满足符合燃气管道规范要求,而且安装简单,节省施工时间,减少材料使用,当需要检修时,只需将装饰面板取下,便可检查安装盒内状态,便于安装接头的检修。

进一步的,插片2由固定部21和位于固定部21中间的中心部22组成,通孔23位于中心部22内,固定部21由金属材料或硬质阻燃塑料制成,使得插片2能够固定安装,中心部22由软质阻燃材料制成,便于波纹软管穿过,而且不会对波纹软管造成损伤,中心部22内沿通孔23圆心均布有通槽24,便于不同直径的波纹软管穿过,通孔23内嵌设有圆片25,安装波纹软管时将圆片25取出,防止安装时杂物进入安装腔11内。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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