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接结构,具体是一种屏幕与控制台的快捷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中、大型的灯光控制台,屏幕尺寸大且数量在一个以上,与主机连接的方法会比较麻烦,费时、费力并且外观不美观。目前行业通常的做法是采用合页连接机械部分,电气连接用电源线、信号线、控制线等等分别连接,上述连接方式外观纷乱且易发生接触类故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屏幕与控制台的快捷连接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屏幕与控制台的快捷连接结构,包括控制台主机和双触摸显示屏,所述双触摸显示屏通过连接片连接至控制台主机,所述双触摸显示屏通过蝶形螺丝固定安装在连接片上,连接片通过蝶形螺丝固定安装在控制台主机上,所述控制台主机上设置有电路板接口,电路板接口连接至电路板,电路板上集成有电源线、信号线和控制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片的材质为钢铁。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蝶形螺丝数量在一个以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蝶形螺丝的材质为钢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连接片将屏幕与控制台连接,于此同时将电源线、信号线和控制线等电气部分也通过电路板连通,不需要额外的操作。采用本实用新型的连接方式可简单快捷地连接灯光控制台的主机部分和双触摸显示屏部分。
附图说明
图1为屏幕与控制台的快捷连接结构的分解图。
图2为屏幕与控制台的快捷连接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屏幕与控制台的快捷连接结构的立体图。
图中:1-双触摸显示屏,2-连接片,3-蝶形螺丝,4-电路板接口,5-控制台主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屏幕与控制台的快捷连接结构,包括控制台主机5和双触摸显示屏1,所述双触摸显示屏1通过连接片2连接至控制台主机5,所述双触摸显示屏1通过蝶形螺丝3固定安装在连接片2上,连接片2通过蝶形螺丝3固定安装在控制台主机5上,所述控制台主机5上设置有电路板接口4,所述连接片2的材质为钢铁;电路板接口4连接至电路板,电路板上集成有电源线、信号线和控制线;当控制台主机5和双触摸显示屏1通过连接板2连接的同时,电路板接口4可同时接插连通,从而导通电源、数据、控制等功能电路。所述蝶形螺丝3数量在一个以上,蝶形螺丝3的材质为钢铁,本实用新型通过连接片将屏幕与控制台连接,于此同时将电源线、信号线和控制线等电气部分也通过电路板连通,不需要额外的操作。采用本实用新型的连接方式可简单快捷地连接灯光控制台的主机部分和双触摸显示屏部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