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钻机夹持器护扣螺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6234阅读:525来源:国知局
液压钻机夹持器护扣螺母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五金件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液压钻机夹持器护扣螺母。



背景技术:

夹持器固定在给进装置机身的前端,用于夹持孔内钻具,还可配合回转器实现机械拧卸钻杆,是钻机的重要功能部件。要求开合自如,灵活可靠,方便现场拆卸、安装。夹持器的频繁使用,井下机修工需时常对碟簧和主油缸密封圈进行检查、更换作业。而在井下打钻、打运的过程中,掉落的矸石和意外碰撞都会导致丝扣的损毁。同时,在日常的灭尘作业中,压力水的冲洗可能导致螺母与螺栓严重锈在一起,无法松卸。致使检修工作费时费力,影响工作效率的提高。

针对于此,需要做出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液压钻机夹持器护扣螺母,解决了井下现场拆卸、检修夹持器费时费力难题,极大地缩短了检修时间,提高了机工工作效率。

一种液压钻机夹持器护扣螺母,包括螺母本体,所述螺母本体上的螺纹孔为盲孔结构,所述盲孔的底部还设有储油槽。

进一步的,所述储油槽为圆柱形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储油槽的轴线和盲孔的轴线重合,储油槽的直径为盲孔直径的1.2-1.3倍。

进一步的,所述储油槽内填充有防锈黄油。

进一步的,所述盲孔的入口为沉孔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螺母本体为六角螺母,包括六个侧面,在所述六个侧面上开有防退销孔,所述防退销孔的底部通入储油槽内。

进一步的,所述螺母本体的长度为48-52mm。

进一步的,还包括堵头,所述堵头可拆卸插入所述防退销孔内。

一种的液压钻机夹持器护扣螺母的应用该螺母,应用在夹持器上,将夹持器与进给装置固定起来。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将所述螺母本体上的螺纹孔设置为盲孔结构,在盲孔的底部还设有储油槽,并且储油槽内填充有防锈黄油,盲孔的入口为沉孔结构,螺母本体为六角螺母,包括六个侧面,在所述六个侧面上开有防退销孔,所述防退销孔的底部通入储油槽内,储存的黄油可以达到防锈目的,储油槽的设计有效地阻止了防锈黄油的流失,沉孔的设计是的螺栓或者丝杆与螺母的连接,更加紧固,防退销孔插入销钉后将丝杆紧固柱,加工简单,实用性强,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一种液压钻机夹持器护扣螺母,包括螺母本体1,所述螺母本体1上的螺纹孔为盲孔2结构,所述盲孔2的底部还设有储油槽3。

进一步的,所述储油槽3为圆柱形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储油槽3的轴线和盲孔2的轴线重合,储油槽3的直径为盲孔直径的1.2-1.3倍,所述储油槽3内填充有防锈黄油,具体的可以设置为1.25倍,便于存放适量的防锈黄油;

进一步的,所述盲孔2的入口为沉孔结构,螺栓或丝杆裸露在外侧锈蚀;

进一步的,所述螺母本体1为六角螺母,包括六个侧面,在所述六个侧面上开有防退销孔4,所述防退销孔4的底部通入储油槽3内。

进一步的,所述螺母本体1的长度为48-52mm。

进一步的,还包括堵头(图中未示出),所述堵头可拆卸插入所述防退销孔内4,将丝杆或螺栓固定在盲孔内;

一种的液压钻机夹持器护扣螺母的应用该螺母,应用在夹持器上,将夹持器与进给装置固定起来,可以有效解决了井下现场拆卸、检修夹持器费时费力难题,实现快速拆卸、安装检修工作。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将所述螺母本体上的螺纹孔设置为盲孔结构,在盲孔的底部还设有储油槽,并且储油槽内填充有防锈黄油,盲孔的入口为沉孔结构,螺母本体为六角螺母,包括六个侧面,在所述六个侧面上开有防退销孔,所述防退销孔的底部通入储油槽内,储存的黄油可以达到防锈目的,储油槽的设计有效地阻止了防锈黄油的流失,沉孔的设计是的螺栓或者丝杆与螺母的连接,更加紧固,防退销孔插入销钉后将丝杆紧固柱,加工简单,实用性强,安全可靠。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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