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良的泡棉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30732阅读:262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良的泡棉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泡棉件,具体为一种改良的泡棉件,属于电子产品保护工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是我们日常中普遍使用的,并经常随身携带使用。由于,携带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震动等现象,电子产品内部组件的减震缓冲现象就变的极为重要。因此,在电子产品各组件进行运输装配时,常采用泡棉粘接在各组件时,以起到减震缓冲的作用,利于产品性能,以往的泡棉件是一个泡棉和一个保护膜组合粘接在显示屏上进行保护,使用成本较高,经济效益较低,在电子产品各组件进行运输时,往往会有一些与组件配套的连接线,这些连接线易产生缠绕,使得存放十分杂乱,影响使用,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改良的泡棉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改良的泡棉件,可以有效解决实际应用中泡棉件是一个泡棉和一个保护膜组合粘接在显示屏上进行保护,使用成本较高,经济效益较低,在电子产品各组件进行运输时,往往会有一些与组件配套的连接线,这些连接线易产生缠绕,使得存放十分杂乱,影响使用等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的泡棉件,包括本体、泡棉、纳米孔、保护膜拉手、持钩、连接件、粘毛、保护膜、粘扣和夹持口,所述本体包括有两个泡棉和保护膜,所述泡棉上均匀贯穿设有若干纳米孔,所述泡棉之间通过所述保护膜连接,且所述保护膜分别与其两端的所述泡棉紧密粘接,所述保护膜一端设有与所述保护膜自成一体的保护膜拉手,且所述保护膜拉手延伸至所述泡棉外侧,所述保护膜另一端设有与所述保护膜自成一体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延伸至所述泡棉外侧,且所述连接件两端面分别设有粘毛与粘扣,所述泡棉一端固定连接有持钩,且所述持钩内开设有夹持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泡棉一端的所述持钩设有2个,且上下两侧的所述泡棉上的所述夹持口开口方向相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保护膜厚度为0.8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所述保护膜由无色透明的PE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使用方便,纳米孔在挤压时气体排出,形成吸盘,从而使泡棉吸附到待贴附的显示屏表面,通过上下端的两个泡棉使得一次可粘附2个显示屏,有效节省了使用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宜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的泡棉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的泡棉件的保护膜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的泡棉件的整体侧视图。

图中:1、本体;2、泡棉;3、纳米孔;4、保护膜拉手;5、持钩;6、连接件;7、粘毛;8、保护膜;9、粘扣;10、夹持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的泡棉件,包括本体1、泡棉2、纳米孔3、保护膜拉手4、持钩5、连接件6、粘毛7、保护膜8、粘扣9和夹持口10,本体1包括有两个泡棉2和保护膜8,泡棉2上均匀贯穿设有若干纳米孔3,泡棉2之间通过保护膜8连接,且保护膜8分别与其两端的泡棉2紧密粘接,保护膜8一端设有与保护膜8自成一体的保护膜拉手4,且保护膜拉手4延伸至泡棉2外侧,保护膜8另一端设有与保护膜8自成一体的连接件6,连接件6延伸至泡棉2外侧,且连接件6两端面分别设有粘毛7与粘扣9,泡棉2一端固定连接有持钩5,且持钩内开设有夹持口10。泡棉2一端的持钩5设有2个,且上下两侧的泡棉2上的夹持口10开口方向相反。保护膜8厚度为0.8mm。保护膜8由无色透明的PE材料制成。

具体的,使用时,纳米孔3在挤压时气体排出,形成吸盘,使得上下两端的泡棉2都具有吸附力,从而使得泡棉吸附在显示屏上,同时吸附2个显示屏,但只用到一个保护膜8,有效节省了使用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通过连接件6上的粘毛7和粘扣9使得泡棉件本体之间相互粘接,在运输中提高了其连接紧密性和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使用方便,纳米孔3在挤压时气体排出,形成吸盘,从而使泡棉8吸附到待贴附的显示屏表面,通过上下端的两个泡棉2使得一次可粘附2个显示屏,有效节省了使用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宜推广使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宜推广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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