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宿舍电脑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65675阅读:51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宿舍电脑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脑支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宿舍电脑支架。



背景技术:

笔记本电脑电脑又被称为“便携式电脑,手提电脑、掌上电脑或膝上型电脑”,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机身小巧,相比PC携带方便,是一种小型、可便于携带的个人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脑支架,即所谓的懒人支架。通过舒适的方式来使用,根据人体工程学,人机的设计理念的参与,获得舒适的电脑使用体验。

目前,笔记本电脑的懒人支架的主要群体是大学生,而目前世面上的懒人支架主要是正对手机和平板电脑,并且结构上并不牢固,只能承载轻型结构,并且调节方式比较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新型宿舍电脑支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宿舍电脑支架,包括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和主支架,所述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内部设置有风扇,且风扇上设置有连接电脑的USB数据线,所述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的两端通过第三松紧调节器连接有固定块,所述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上通过固定块卡合有笔记本电脑,所述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顶部中间位置处通过锁扣连接有旋转支架,所述旋转支架的上端通过第一松紧调节器旋合连接有横杆,且横杆的另一端通过第二松紧调节器旋合连接有主支架,所述主支架的下端焊接有夹紧块,且夹紧块的底部贯穿设置有夹紧调节把手。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风扇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风扇关于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的竖直中线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横杆与旋转支架相接触部分表面均设置有凸点。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固定块与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的槽面接触部分为长方体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主支架的内部开设有供横杆滑动的滑槽。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底端设置有凸块,让笔记本电脑的底端与凸块相接触,固定块结构将笔记本电脑的底面与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紧紧接触,这种支架专门针对笔记本电脑设计,使笔记本电脑固定更牢固;其次,支架结构简单,主要由主支架,横杆,旋转支架组成能满足大多数功能要求;最后,旋转支架结构,能满足用户在床铺上坐着和和躺着使用,满足多种情形需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宿舍电脑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横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2-固定块、3-笔记本电脑、4-锁扣、5-旋转支架、6-第一松紧调节器、7-横杆、8-第二松紧调节器、9-主支架、10-夹紧块、11-夹紧调节把手、12-第三松紧调节器、13-风扇、14-USB数据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新型宿舍电脑支架,包括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1和主支架9,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1内部设置有风扇13,且风扇13上设置有连接电脑的USB数据线14,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1的两端通过第三松紧调节器12连接有固定块2,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1上通过固定块2卡合有笔记本电脑3,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1顶部中间位置处通过锁扣4连接有旋转支架5,旋转支架5的上端通过第一松紧调节器6旋合连接有横杆7,且横杆7的另一端通过第二松紧调节器8旋合连接有主支架9,主支架9的下端焊接有夹紧块10,且夹紧块10的底部贯穿设置有夹紧调节把手11。

风扇13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风扇13关于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1的竖直中线对称,横杆7与旋转支架5相接触部分表面均设置有凸点,固定块2与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1的槽面接触部分为长方体结构,主支架9的内部开设有供横杆7滑动的滑槽。

横杆7主要作用是连接主支架9和旋转支架5,横杆7凸块放置在主支架9滑槽内,防止横杆因负载过大发生偏转,横杆7与旋转支架5接触面上有凸点,增大摩擦力,拧紧第一松紧调节器6后,位置不发生偏转。

工作原理:使用时,先将主支架9与宿舍床板铁杆固定在一起,调节夹紧调节把手11使夹紧块10与床板铁杆垂直固定在一起,然后将横杆7的凸起部位放入主支架9凹槽,调整到合适位置,拧紧第二松紧调节器8,然后将旋转支架5与横杆7的另一端连接起来,如果是坐在床上使用,将旋转支架5直立向上,拧紧第三松紧调节器6,如果是卧在床上使用,则将旋转支架5,直立向下,拧紧第三松紧调节器6,然后将笔记本电脑固定支架1调整到合适角度通过锁扣4与旋转支架5连接在一起,将笔记本电脑3通过固定块2与电脑固定支架1接触,通过第三调节器12进行紧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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