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更换金属轴芯的胶辊。
背景技术:
胶辊是以金属或其他材料为芯,外覆橡胶经硫化而制成的棍状制品。按用途可分为:造纸胶辊、印染胶辊、印刷胶辊等,按表面形态可分为:平棍和花纹胶辊,涉及较多的行业,使用较为广泛。
现有的胶辊,胶辊主体与金属轴芯一般为整体结构,一个胶辊只能配备一种金属轴芯,一种金属轴芯只能适合一种轴承安装,使得胶辊的安装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胶辊与设备难以匹配;一般的设备只能采用定制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这就造成了生产成本的增加,增加了采购难度,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结构稳定,通过更换金属轴芯,扩大胶辊的适用范围,增加了胶辊与设备的契合度,具有实用性和使用广泛性的可更换金属轴芯的胶辊。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更换金属轴芯的胶辊,包括胶辊主体、固定座、设置在胶辊主体外表面上的胶面、及安装在胶辊主体两端的金属轴芯,所述胶面覆盖整个胶辊主体的外表面,所述固定座包括第一固定座和第二固定座,第一固定座和第二固定座分别安装在胶辊主体的两端并通过螺钉固定,轴芯固定套包括第一轴芯固定套和第二轴芯固定套,第一轴芯固定套与第一固定座连接,第一轴芯固定套与第一固定座之间采用螺钉固定,第二轴芯固定套与第二固定座连接,第二轴芯固定套与第二固定座之间采用螺钉固定,金属轴芯包括第一金属轴芯和第二金属轴芯,第一金属轴芯固定在第一轴芯固定套上,第二金属轴芯固定在第二轴芯固定套上。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胶辊主体的两端安装可移动金属轴芯,通过金属轴芯与轴芯固定套的螺纹结构,使得金属轴芯安装和更换方便,通过更换金属轴芯,提高胶辊与设备的契合度,扩大胶辊的适用范围,便于胶辊的安装和固定;同时金属轴芯可以使用在多种胶辊上,实现了标准化生产,减少了资源浪费。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胶辊主体为双层结构,胶辊主体的外层设有多个圆形孔,胶面的下端穿过圆形孔与胶辊主体的内层接触。
该结构的设置,使得胶面与胶辊主体形成一个整体结构,胶面与胶辊主体的接触更加紧密,结构更加稳定。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轴芯固定套的内部为空心结构,轴芯固定套的内侧设有内螺纹,所述金属轴芯与轴芯固定套连接的一端设有轴芯连接件,轴芯连接件的外表面设有与轴芯固定套内侧内螺纹相配合的外螺纹,金属轴芯通过轴芯连接件固定在轴芯固定套上。
该结构的设置,便于金属轴芯的更换,通过更换提高胶辊与设备的契合度,扩大其适用范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结构稳定,通过更换金属轴芯,扩大胶辊的适用范围,增加了胶辊与设备的契合度,具有实用性和使用的广泛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但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示意图;
其中,1胶辊主体,2胶面,3圆形孔,4第一固定座,5第一金属轴芯,6第一轴承连接件,7第二固定座,8第一轴芯固定座,9第二轴芯连接件,10第二金属轴芯,11第二轴芯固定座。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至图2所示的一种可更换金属轴芯的胶辊,包括胶辊主体1、固定座、设置在胶辊主体1外表面上的胶面2,及安装在胶辊主体1两端的金属轴芯,所述胶面2覆盖整个胶辊主体1的外表面,所述固定座包括第一固定座4和第二固定座7,第一固定座4和第二固定座7分别安装在胶辊主体1的两端并通过螺钉固定,轴芯固定套包括第一轴芯固定套8和第二轴芯固定套11,第一轴芯固定套8与第一固定座4连接,第一轴芯固定套8与第一固定座4之间采用螺钉固定,第二轴芯固定套7与第二固定座11连接,第二轴芯固定套7 与第二固定座11之间采用螺钉固定,金属轴芯包括第一金属轴芯5 和第二金属轴芯10,第一金属轴芯5固定在第一轴芯固定套8上,第二金属轴芯10固定在第二轴芯固定套11上,所述胶辊主体1为双层结构,胶辊主体1的外层设有多个圆形孔3,胶面2的下端穿过圆形孔3与胶辊主体1的内层接触,所述轴芯固定套的内部为空心结构,轴芯固定套的内侧设有内螺纹,所述金属轴芯与轴芯固定套连接的一端设有轴芯连接件,轴芯连接件的外表面设有与轴芯固定套内侧内螺纹相配合的外螺纹,金属轴芯通过轴芯连接件固定在轴芯固定套上。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只需要在金属轴芯上安装轴承,将轴承固定在设备上,胶辊通过轴承在设备上来回滑动;当设备所配的轴承与胶辊的金属轴芯不匹配时,拆下轴芯固定套,拆卸原有的金属轴芯,将需要更换的金属轴芯通过螺纹旋转固定在轴芯固定套上,最后装上轴承即可。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结构稳定,通过更换金属轴芯,扩大胶辊的适用范围,增加了胶辊与设备的契合度,具有实用性和使用的广泛性。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