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03757发布日期:2019-05-31 21:27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一种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投影仪固定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



背景技术:

投影仪又称投影机,是通过数字光处理技术或者LCD液晶成像技术将图像或视频投射或反射到屏幕上的设备,可以通过不同的信号源,如计算机、手机、DVD、DV接入相应的图像和视频信号,实现播放,投影仪广泛应用在教育、商务、工程、家用等场所,目前教学中投影仪的使用越来越频繁,教学中所用的投影仪主要有教学投影仪采用单镜头,所演示出来的画面都是静止不动的单画面,投影仪根据工作原理,主要分为DLP、LCD等类型,投影仪在使用时,可以放置在桌面上,也可以通过外接落地支架或者挂墙支架固定在地面、墙面上,现有的投影仪会兼顾顾客需求,设计转接支架来满足固定在地面上或者固定在墙面上,现有的投影仪通过外接落地支架或者挂墙支架固定在地面或者墙面上时,由于投影仪的外形尺寸大小不一致,因此基本上每个机型都会设计一款转接支架或者托盘来转接到外接落地支架或者挂墙支架上,不仅浪费成本,而且用户体验不佳,同时,运输、携带不便,导致使用效果不佳,为解决上述问题,先提出一种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包括固定装置和夹紧装置,所述固定装置包括固定架、活动柱、活动架、固定螺母、橡胶垫、曲板、固定罩、强力吸盘、装置固定板和固定孔,固定架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活动柱,活动柱的外表面活动连接有活动架,活动架的数量有两个,活动柱远离固定架的一端设置有固定螺母,固定螺母与活动柱螺纹连接,固定螺母靠近活动架的一侧设置有橡胶垫,两个活动架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曲板,两个曲板的外部螺纹连接有固定罩,固定罩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强力吸盘,两个活动架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装置固定板,装置固定板的内部开设有固定孔。

可选的,所述夹紧装置包括空腔、齿轮、齿条板、夹板、防滑垫、旋转柄和限位柱。

可选的,所述固定架内部的两侧均开设空腔,空腔的内部设置有齿轮。

可选的,所述齿轮的两侧设置有齿条板,齿轮与齿条板相互啮合。

可选的,两个所述齿条板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夹板,夹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防滑垫。

可选的,所述齿轮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旋转柄,旋转柄的内部螺纹连接有限位柱。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通过设置固定架,并在固定架的外部活动连接活动架,能够使活动架在固定架的上下面实现翻转固定,有利于该装置的固定,使该装置既能方便悬挂在高处又能便于在平面进行放置,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通过设置固定螺母和橡胶垫,并通过对固定螺母松紧的调节,能够使活动架与固定架紧固连接,防止晃动,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

2、该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通过在活动架的一侧设置曲板,并在曲板的外部螺纹连接固定罩,能够方便两个活动架的固定,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通过设置强力吸盘和装置固定板,能够使该装置在高处墙面更好的固定或在桌面上的固定放置,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通过设置夹紧装置,并通过夹紧装置对投影仪进行固定,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进一步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固定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处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旋转柄和限位柱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装置、101-固定架、102-活动柱、103-活动架、104-固定螺母、105-橡胶垫、106-曲板、107-固定罩、108-强力吸盘、109-装置固定板、110-固定孔、2-夹紧装置、201-空腔、202-齿轮、203-齿条板、204-夹板、205-防滑垫、206-旋转柄、207-限位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包括固定装置1和夹紧装置2,固定装置1包括固定架101、活动柱102、活动架103、固定螺母104、橡胶垫105、曲板106、固定罩107、强力吸盘108、装置固定板109和固定孔110,固定架101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活动柱102,活动柱102的外表面活动连接有活动架103,活动架103的数量有两个,通过设置固定架101,并在固定架101的外部活动连接活动架103,能够使活动架103在固定架101的上下面实现翻转固定,有利于该装置的固定,使该装置既能方便悬挂在高处又能便于在平面进行放置,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活动柱102远离固定架101的一端设置有固定螺母104,固定螺母104与活动柱102螺纹连接,固定螺母104靠近活动架103的一侧设置有橡胶垫105,通过设置固定螺母104和橡胶垫105,并通过对固定螺母104松紧的调节,能够使活动架103与固定架101紧固连接,防止晃动,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两个活动架103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曲板106,两个曲板106的外部螺纹连接有固定罩107,通过在活动架103的一侧设置曲板106,并在曲板106的外部螺纹连接固定罩107,能够方便两个活动架103的固定,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固定罩107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强力吸盘108,两个活动架10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装置固定板109,通过设置强力吸盘108和装置固定板109,能够使该装置在高处墙面更好的固定或在桌面上的固定放置,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装置固定板109的内部开设有固定孔110,夹紧装置2包括空腔201、齿轮202、齿条板203、夹板204、防滑垫205、旋转柄206和限位柱207,通过设置夹紧装置2,并通过夹紧装置2对投影仪进行固定,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进一步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固定架101内部的两侧均开设空腔201,空腔201的内部设置有齿轮202,齿轮202的两侧设置有齿条板203,齿轮202与齿条板203相互啮合,两个齿条板203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夹板204,夹板20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防滑垫205,齿轮20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旋转柄206,旋转柄206的内部螺纹连接有限位柱207。

综上所述,该教育管理用投影仪固定架,使用时,通过设置固定架101,并在固定架101的外部活动连接活动架103,能够使活动架103在固定架101的上下面实现翻转固定,有利于该装置的固定,使该装置既能方便悬挂在高处又能便于在平面进行放置,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通过设置固定螺母104和橡胶垫105,并通过对固定螺母104松紧的调节,能够使活动架103与固定架101紧固连接,防止晃动,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通过在活动架103的一侧设置曲板106,并在曲板106的外部螺纹连接固定罩107,能够方便两个活动架103的固定,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通过设置强力吸盘108和装置固定板109,能够使该装置在高处墙面更好的固定或在桌面上的固定放置,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通过设置夹紧装置2,并通过夹紧装置2对投影仪进行固定,进而提高该装置的使用效果,进一步增强该装置的实用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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