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排水管接头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排水管接头的固定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给排水管连接一般通过热熔的方式将两个给排水管连接在一起,连接需要专门的热熔机器,操作复杂,同时现有的排水管连接装置功能单一,不带有过滤功能,为此,我们推出一种排水管接头的固定连接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排水管接头的固定连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排水管接头的固定连接装置,包括第一排水管和第二排水管,所述第一排水管和第二排水管之间设有内管,所述内管的左侧与第一排水管卡接,所述内管的右侧与第二排水管卡接,所述内管的上侧固定连接有PVC管,所述PVC管的外侧通过螺纹连接有上盖,所述内管的内侧设有金属过滤网,所述金属过滤网的左侧和右侧均设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与内管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排水管的外侧设有第一外管,所述第二排水管的外侧设有第二外管,所述第一外管的前侧和后侧均设有第一固定块,所述第二外管的前侧和后侧均设有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通过螺栓连接。
此项设置的目的是本实用新型内管的内部设有金属过滤网能够起到过滤排水管中的渣滓的作用,第一外管和第二外管通过第一固定块、第二固定块和螺栓进行连接,连接方便,不需要热熔装置。
优选的,所述第一外管与第一固定块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外管与第二固定块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外管和第二外管的上侧均设有半圆形通孔。
优选的,所述PVC管上设有与内管连通的通孔。
优选的,所述第一排水管的右端外侧和第二排水管的左端外侧均设有密封圈。
优选的,所述金属过滤网呈杯子形,所述金属过滤网的左侧设有入水口,所述金属过滤网的右侧设有把手,所述金属过滤网的表面均匀开设有微型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内管的内部设有金属过滤网能够起到过滤排水管中的渣滓的作用,内管的上侧连通有PVC管,PVC管上螺接有上盖,在需要去除过滤渣滓时,打开上盖,拉住把手将金属过滤网向上提,即可对金属过滤网内部的渣滓进行清理,第一外管和第二外管通过第一固定块、第二固定块和螺栓进行连接,连接方便,不需要热熔装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金属过滤网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排水管;2、第二排水管;3、第一外管;4、第二外管;5、PVC管;6、上盖;7、半圆形通孔;8、内管;9、密封圈;10、金属过滤网;11、限位块;12、通孔;13、第一固定块;14、第二固定块;15、螺栓;16、把手;17、微型孔;18、入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排水管接头的固定连接装置,包括第一排水管1和第二排水管2,所述第一排水管1和第二排水管2之间设有内管8,所述内管8的左侧与第一排水管1卡接,所述内管8的右侧与第二排水管2卡接,所述内管8的上侧固定连接有PVC管5,所述PVC管5的外侧通过螺纹连接有上盖6,所述内管8的内侧设有金属过滤网10,所述金属过滤网10的左侧和右侧均设有限位块11,所述限位块11与内管8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排水管1的外侧设有第一外管3,所述第二排水管2的外侧设有第二外管4,所述第一外管3的前侧和后侧均设有第一固定块13,所述第二外管4的前侧和后侧均设有第二固定块14,所述第一固定块13和第二固定块14通过螺栓15连接。
具体的,所述第一外管3与第一固定块13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外管4与第二固定块14固定连接。
具体的,所述第一外管3和第二外管4的上侧均设有半圆形通孔7。
具体的,所述PVC管5上设有与内管8连通的通孔12。
具体的,所述第一排水管1的右端外侧和第二排水管2的左端外侧均设有密封圈9。
具体的,所述金属过滤网10呈杯子形,所述金属过滤网10的左侧设有入水口18,所述金属过滤网10的右侧设有把手16,所述金属过滤网10的表面均匀开设有微型孔17。
具体的,使用时,第一排水管1和第二排水管2的内部通过内管8进行连通,密封圈9能够加强密封性,内管8的内部设有金属过滤网10能够起到过滤排水管中的渣滓的作用,内管8的上侧连通有PVC管5,PVC管5上螺接有上盖6,在需要去除过滤渣滓时,打开上盖6,拉住把手16将金属过滤网10向上提,即可对金属过滤网10内部的渣滓进行清理,第一外管3和第二外管4通过第一固定块13、第二固定块14和螺栓15进行连接,连接方便,不需要热熔装置。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