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吸盘,尤其涉及一种的非接触吸盘。
背景技术:
目前,由于工业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关于自动化非接触吸盘的使用也越来越成熟,非接触吸盘的吸附原理为,喷射气流内形成负压吸附工件。由于是非接触所以产品表面无痕迹、无污渍,对表面不规则和小孔工件仍可吸附,广泛使用于表面要求较高行业。
现有的非接触吸盘的进气孔主要采用径向的侧开孔方式。侧孔模式缺点在于:1、侧孔导流至气流挡块出气点有限,易出现气流不均衡或紊乱,导致非接触面间隙不一致,影响非接触吸附性能。2、影响产品外观。3、增加工序,从而提高成本。因此,如何对汽车零部件进行检视,有必要提出进一步地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非接触吸盘,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非接触吸盘,其包括:吸盘本体、端面挡盖、开设于所述吸盘本体上的进气孔和出气孔;
所述吸盘本体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面和第二面,还具有位于所述第一面和第二面之间的周向侧面,所述吸盘本体内部具有导流槽,所述第一面上开设有所述进气孔,所述进气孔沿所述吸盘本体的轴向延伸至所述导流槽处,并与所述导流槽保持连通,所述第二面上开设有所述出气孔,所述出气孔沿所述吸盘本体的轴向延伸至所述导流槽处,并与所述导流槽保持连通,所述端面挡板位于所述第二面上,所述端面挡板朝向所述吸盘本体的一面具有面向所述出气孔的端面气流环槽,所述端面挡板的边缘与所述吸盘本体之间形成气流射出间隙。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非接触吸盘的改进,所述进气孔开设于所述第一面的圆心位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非接触吸盘的改进,所述出气孔为环形出气孔,所述环形出气孔与所述吸盘本体同轴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非接触吸盘的改进,所述导流槽与所述进气孔同轴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非接触吸盘的改进,所述第二面上形成有凹陷面,所述凹陷面的中心与所述第二面的圆形相重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非接触吸盘的改进,所述凹陷面与所述第二面之间通过弧形面平滑过渡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非接触吸盘通过优化出气孔和进气孔的结构和排布,有利于改善吸盘的吸附性能,并优化吸盘的外观,以及降低产品的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非接触吸盘一具体实施方式的轴向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非接触吸盘包括:吸盘本体1、端面挡盖4、开设于所述吸盘本体1上的进气孔2和出气孔3。
所述吸盘本体1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面11和第二面12,还具有位于所述第一面11和第二面12之间的周向侧面。同时,所述吸盘本体1内部具有导流槽13。
所述第一面11上开设有所述进气孔2,所述进气孔2沿所述吸盘本体1的轴向延伸至所述导流槽13处,并与所述导流槽13保持连通。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进气孔2为一个,该进气孔2开设于所述第一面11的圆心位置。此时,所述导流槽13与所述进气孔2同轴设置。
所述第二面12上开设有所述出气孔3,所述出气孔3沿所述吸盘本体1的轴向延伸至所述导流槽13处,并与所述导流槽13保持连通。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出气孔3为环形出气孔,所述环形出气孔与所述吸盘本体1同轴设置。
所述第二面12形成所述非接触吸盘的工作面,此时,所述第二面12上形成有凹陷面14,所述凹陷面14的中心与所述第二面12的圆形相重合。优选地,所述凹陷面14与所述第二面12之间通过弧形面15平滑过渡连接,通过设置该弧形面15可在气流出射时起到缓冲的作用。
进一步地,所述端面挡板4位于所述第二面12上,所述端面挡板4朝向所述吸盘本体1的一面具有面向所述出气孔3的端面气流环槽41,所述端面挡板4的边缘与所述吸盘本体1之间形成气流射出间隙42。
从而,气流自进气孔2进入到导流槽13中,并通过导流槽13自出气孔3出射,出射的气流经端面气流环槽41由气流射出间隙42高速排出,根据伯努利原理,高速气流使得非接触吸盘的第二面对应的区域形成真空区域,进而实现非接触式吸附。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非接触吸盘通过优化出气孔和进气孔的结构和排布,有利于改善吸盘的吸附性能,并优化吸盘的外观,以及降低产品的成本。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