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包含假合金过渡层的Zn-Al-Fe合金复合轴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15131发布日期:2019-09-06 21:02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包含假合金过渡层的Zn-Al-Fe合金复合轴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耐磨机械零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包含假合金过渡层的Zn-Al-Fe合金复合轴套。



背景技术:

Cu合金具有高强度、高耐磨、高的承载能力等优良特性,是耐磨轴套的首选材料,但是,铜合金的价格昂贵。而Fe合金具有高强度和高的承载能力,但抗咬合和耐磨性差,Zn-Al合金具有质量轻,强度较高,耐磨损,阻尼性好等优点,替代铜合金广泛应用于低速重载磨损工况,为解决高速重载工况下铜合金轴套的替代品问题,需引入多组元材料提高轴套使用寿命,利用Zn-Al合金与Fe合金复合在一起,可形成高刚度、高耐磨性,高减振性的复合结构耐磨材料,作为减振轴套使用可增加结构的强度和阻尼性,改变结构的基本振动周期。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包含假合金过渡层的Zn-Al-Fe合金复合轴套,可满足高速、重载工况条件下的承载、减振、耐磨要求使用性能。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包含假合金过渡层的Zn-Al-Fe合金复合轴套,所述轴套包括位于外层的Fe合金层以及位于内层的Zn-Al合金层,在Fe合金层和Zn-Al合金层之间设置有Zn-Al-Fe假合金过渡层,位于外层的Fe合金层的内壁上沿圆周设置有环形凹槽,在环形凹槽内均匀设置有若干个呈波浪状的限定凹槽。

进一步的,所述限定凹槽内均匀设置有若干个凸起的耐摩颗粒。

进一步的,所述Fe合金层的体积占轴套的30-40%。

进一步的,所述环形凹槽的深度为90~100 um,所述限定凹槽的深度为80~90 um。

进一步的,所述Zn-Al合金层中Al的质量分数为25-30%。

进一步的,所述Fe合金层为低碳钢、低合金钢或弹簧钢中的一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的Zn-Al-Fe合金复合轴套,改变传统轴套材料性能单一的问题,实现了Zn-Al合金与Fe合金性能的协同,复合轴套具有高刚度、高强度、高耐磨性和高阻尼性,能有效起到耐磨和减振作用,减少了结构损伤和功能失效的情况,实现了两种金属材料优异性能的互补;

(2)本实用新型位于外层的Fe合金层的内壁上沿圆周设置有环形凹槽,在环形凹槽内均匀设置有若干个呈波浪状且相互连接的限定凹槽,使得Zn-Al-Fe假合金过渡层与Fe合金层结合更稳定,且限定凹槽内均匀设置有若干个凸起的耐摩颗粒,减轻对限定凹槽的磨损,同时使得其结合更加稳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外层的Fe合金层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Fe合金层,2、Zn-Al-Fe假合金过渡层,3、Zn-Al合金层,4、环形凹槽,5、限定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包含假合金过渡层的Zn-Al-Fe合金复合轴套,所述轴套包括位于外层的Fe合金层1以及位于内层的Zn-Al合金层3,所述Fe合金层1为低碳钢、低合金钢或弹簧钢中的一种,优选为45钢,保证轴套刚度和强度的同时,尽可能保证其弹性,所述Fe合金层1位于轴套的外层,充分发挥了Fe合金的高强度优势,所述Fe合金层1的体积占轴套的30-40%,所述Zn-Al合金层3位于轴套的内层,充分发挥了Zn-Al合金的高耐磨性和高阻尼的优势,Al与Zn融合能明显改善流动性,细化铸件晶粒结构并因此提高力学性能,所述Zn-Al合金层3中Al的质量分数为25-30%,在Fe合金层1和Zn-Al合金层3之间设置有Zn-Al-Fe假合金过渡层2,所述Zn-Al-Fe假合金过渡层2是外层的Fe合金层1与液态Zn-Al合金的扩散所形成的产物,以冶金结合的方式将两基体连接在一起,Zn-Al-Fe假合金过渡层的产生,填充由晶格畸变产生的缝隙,并减少硬脆相产生,制备出界面清晰致密的高性能Zn-Al-Fe合金复合轴套;

位于外层的Fe合金层1的内壁上沿圆周设置有环形凹槽4,所述环形凹槽4可以为若干个且相互平行设置,在环形凹槽4内均匀设置有若干个呈波浪状且相互平行的限定凹槽5,所述限定凹槽5内均匀设置有若干个凸起的耐摩颗粒,所述环形凹槽4的深度为90~100 um,所述限定凹槽5的深度为80~90 um,除去位于环形凹槽4及限定凹槽5内的Zn-Al-Fe假合金过渡层2的厚度为200-500um。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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