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
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属于汽车配件领域,特别涉及汽车刹车系统的管接头自带限压阀。
背景技术:[0002]
限压阀,用于限制卡车刹车系统气压及排气的装置。现有卡车刹车系统的限压阀都是采用金属制成的,由于卡车刹车系统需要借助高压气体进行驱动,因此在压缩气体时会产生升温,升温后的气体会将自身所含的水分蒸发出来在刹车管道及储气罐里面流通,金属限压阀在长时间被水侵蚀的情况下会产生锈蚀、导致限压阀漏气或超压打不开、导致发生事故。因此,需要一种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配合储气罐上面的限压阀对卡车的刹车系统进行保护。
技术实现要素:[0003]
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解决了上述缺陷,采用圆筒状的管接头,在管接头的中部设置旁通孔、在旁通孔的上面安装圆筒状的旁通管、在旁通管的上面安装圆筒状的橡胶套管、在橡胶套管上方中部的前后各安装一根圆柱形的钢丝将橡胶套管压扁、在两根钢丝的两端各安装一个环形的套圈、两个套圈分别通过一根圆柱形的铁链与管接头连接,当卡车在行驶过程中、压缩机持续向储气罐里面压缩气体、当储气罐内部的气体压力>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设定的压力过后、气压便会顶开橡胶套管上方的钢丝使钢丝略微弯曲、然后从橡胶套管上方被两根钢丝压扁的缝隙中挤出。
[0004]
一种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其特征是包括,管接头、外螺纹、旁通管、橡胶套管、排气口、钢丝扎带、夹紧钢丝、套圈、定位链;
[0005]
所述管接头为中空圆筒状,管接头左右两边的顶端分别设置了螺旋形的外螺纹、其中左边的外螺纹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右边的外螺纹与储气罐的进气管连接,管接头的中部设置了圆形的旁通孔、旁通孔的上面设置了圆筒状的旁通管;
[0006]
所述橡胶套管为圆筒状、下方设置于旁通管的上面,橡胶套管下方的外部设置了圆环形的钢丝扎带,橡胶套管上方中部的前后各横向水平设置了一根圆柱形的夹紧钢丝、两根夹紧钢丝将橡胶套管上方的中部压扁后两边的顶端上面各设置了一个圆环形的套圈、两个套圈的下方分别设置了一根圆柱形的定位链、两根定位链的下方对向倾斜分别与管接头中部的两边连接,橡胶套管上方的顶端为椭圆形的排气口。
[0007]
有益效果:现有卡车刹车系统的限压阀都是采用金属制成的,由于卡车刹车系统需要借助高压气体进行驱动,因此在压缩气体时会产生升温,升温后的气体会将自身所含的水分蒸发出来在刹车管道及储气罐里面流通,金属限压阀在长时间被水侵蚀的情况下会产生锈蚀、导致限压阀漏气或超压打不开、导致发生事故。一种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采用圆筒状的管接头,在管接头的中部设置旁通孔、在旁通孔的上面安装圆筒状的旁通管、在旁通管的上面安装圆筒状的橡胶套管、在橡胶套管上方中部的前后各安装一根圆柱形的钢丝
将橡胶套管压扁、在两根钢丝的两端各安装一个环形的套圈、两个套圈分别通过一根圆柱形的铁链与管接头连接,当卡车在行驶过程中、压缩机持续向储气罐里面压缩气体、当储气罐内部的气体压力>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设定的压力过后、气压便会顶开橡胶套管上方的钢丝使钢丝略微弯曲、然后从橡胶套管上方被两根钢丝压扁的缝隙中挤出。
附图说明
[0008]
图1为一种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的主视图;
[0009]
以上附图中的标记为,管接头1、外螺纹2、旁通管3、橡胶套管4、排气口5、钢丝扎带6、夹紧钢丝7、套圈8、定位链9。
具体实施方式
[0010]
现结合附图及附图标记、对本实用新型的形状、构造进行详细描述:
[0011]
一种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其特征是包括,管接头1、外螺纹2、旁通管3、橡胶套管4、排气口5、钢丝扎带6、夹紧钢丝7、套圈8、定位链9;
[0012]
所述管接头1为中空圆筒状,管接头1左右两边的顶端分别设置了螺旋形的外螺纹2、其中左边的外螺纹2与压缩机的出气口连接、右边的外螺纹2与储气罐的进气管连接,管接头1的中部设置了圆形的旁通孔、旁通孔的上面设置了圆筒状的旁通管3;
[0013]
所述橡胶套管4为圆筒状、下方设置于旁通管3的上面,橡胶套管4下方的外部设置了圆环形的钢丝扎带6,橡胶套管4上方中部的前后各横向水平设置了一根圆柱形的夹紧钢丝7、两根夹紧钢丝7将橡胶套管4上方的中部压扁后两边的顶端上面各设置了一个圆环形的套圈8、两个套圈8的下方分别设置了一根圆柱形的定位链9、两根定位链9的下方对向倾斜分别与管接头1中部的两边连接,橡胶套管4上方的顶端为椭圆形的排气口5。
[0014]
根据上述一种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在使用时,当卡车在行驶过程中,压缩机持续向储气罐里面压缩气体,当储气罐内部储存的气体压力>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设定的压力过后(8kpa/cm
²
),经过自带限压阀的管接头内部的气压便会通过旁通管的顶部涨开橡胶套管上方的钢丝使钢丝略微向外弯曲、高压气体然后从橡胶套管上方被两根钢丝压扁的缝隙中挤出,达到限压的目的。
[0015]
上述未详细描述部分为现有技术。
[0016]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常规揭示,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熟悉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在未脱离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范围内、实施对以上所述技术作出的任何等同变化的调整、修饰与演变等,均仍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