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金属软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拆卸的金属软管。
背景技术:2.金属软管广泛用于军工、石油、化工、电力、冶金、印刷、造纸以及生活采暖、建筑等众多行业,适用需要发生形变的输送流体介质的管道系统。
3.在现有技术中,管道之间的连接主要通过螺栓进行连接,拆卸很不方便,在出现危险时,不方便维修,另外,管道之间的连接简单,密封性能不佳。
4.因此,提出一种便于拆卸的金属软管。
技术实现要素: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了解决上述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便于拆卸的金属软管。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便于拆卸的金属软管,包括软管一和软管二,所述软管一通过连接头连接有连接盘一,所述连接头的外部设有连接环和螺纹套,所述软管二上安装有连接盘二,所述连接盘一上贯穿有l状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端部固定有横杆且横杆上成型有限位销,所述连接盘二上具有与横杆相适配的贯穿孔以及与限位销相适配的限位孔。
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9.所述连接盘二靠近连接盘一的一侧粘接有橡胶圈。
1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1.所述限位孔关于贯穿孔对称分布。
12.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3.所述连接环的侧壁上具有定位槽,所述连接杆的折弯端具有与定位槽相适的定位销。
14.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5.1、本实用新型中,在横杆穿过贯穿孔之后,将横杆转动一定角度,在限位销与限位孔同轴心时,转动螺纹套,螺纹套将连接环向一侧推动,使得定位销与定位孔进行卡合,连接环推动连接杆移动的过程中,由于横杆与贯穿孔交错分布,横杆可对连接盘二进行拉动,在连接盘一和连接盘二紧密贴合之后,实现了软管一和软管二的连接密封,相比传统的螺栓的固定方式,操作起来更加方便,减小了工作人员的劳动量。
16.2、本实用新型中,连接环的侧壁上具有定位槽,连接杆的折弯端具有定位销,定位销与定位槽卡合之后,可对连接杆进行限位,避免连接杆转动,提高了该装置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17.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金属软管结构示意图;
18.图2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a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19.图3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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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截面结构示意图;
20.图例说明:
21.1、软管一;2、连接头;3、连接盘一;4、横杆;5、连接盘二;6、软管二;7、橡胶圈;8、限位销;9、螺纹套;10、连接环;11、连接杆;12、定位销;13、定位槽;14、限位孔;15、贯穿孔。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3.请参阅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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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拆卸的金属软管,包括软管一1和软管二6,软管一1通过连接头2连接有连接盘一3,连接头2的外部设有连接环10和螺纹套9,连接环10与连接头2滑动配合,螺纹套9与连接头2通过螺纹旋合连接,软管二6上安装有连接盘二5,连接盘一3上贯穿有l状的连接杆11,连接杆11与连接盘二5滑动配合,连接杆11的端部固定有横杆4且横杆4上成型有限位销8,连接杆11与横杆4和限位销8为一体成型结构,避免了其他应力的产生,抗折弯能力更高,连接盘二5上具有与横杆4相适配的贯穿孔15以及与限位销8相适配的限位孔14,限位孔14关于贯穿孔15对称分布,在限位销8与限位孔14卡合之后,横杆4与贯穿孔15交错分布,连接杆11可对连接盘二5进行拉动。
24.具体的,如图1所示,连接盘二5靠近连接盘一3的一侧粘接有橡胶圈7,橡胶圈7使得连接盘二5和连接盘一3连接的更加紧密,提高了软管一1和软管二6之间的密封性。
25.具体的,如图1和图2所示,连接环10的侧壁上具有定位槽13,连接杆11的折弯端具有与定位槽13相适的定位销12,定位销12与定位槽13卡合之后,可对连接杆11进行限位,避免连接杆11转动,提高了该装置的稳定性。
26.工作原理:在对软管一1和软管二6进行连接时,将横杆4贯穿连接盘二5上开设的贯穿孔15,将连接杆11转动一定角度之后,使得限位销8与限位孔14进行同轴心,此状态下,定位销12与定位槽13同轴心,转动螺纹套9,螺纹套9推动连接环10,在连接环10移动的过程中,定位槽13与定位销12,限位销8与限位孔14卡合,连接盘一3和连接盘二5紧密贴合,实现了软管一1和软管二6的连接密封,相比传统的螺栓的固定方式,操作起来更加方便,减小了工作人员的劳动量。
27.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