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533331发布日期:2023-03-22 08:12阅读:78来源:国知局
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技术领域和金融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适用于银行柜台能够减少桌面仪器占用空间的显示器。


背景技术:

2.在金融行业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银行柜员需要为客户办理愈来愈多类型的业务,同时,与银行业务相关的电子设备也越来越多,例如,高拍仪、摄像头、键盘、刷卡器、指纹仪等。但是,随之而来也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例如,众多的设备会占用柜员大量的桌面空间,尤其是各种设备的线缆还需要额外的占用桌面空间以及数据接口,导致柜员桌面杂乱,影响办公效率。因此,如何有效地对银行柜员桌面上设备进行整合,减少设备占用空间是目前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包括:
4.底座;
5.立柱,设置在所述底座上;
6.显示器本体,背面与所述立柱的顶部连接,所述显示器本体正面设置有显示屏;
7.第一转杆,第一端与所述显示器本体的底部铰接,所述第一转杆被构造成以所述第一端为轴在所述显示屏所在第一平面内旋转;
8.第二转杆,第三端与所述第一转杆上与所述第一端相对的第二端铰接,所述第二转杆被构造成以所述第三端为轴在与所述第一平面相垂直第二平面内旋转;以及
9.摄像头,设置在所述第二转杆上与所述第三端相对的第四端,所述摄像头被构造成基于所述第一转杆和所述第二转杆的转动来朝向所述显示器本体的后方或者所述底座。
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立柱包括对称设置在所述底座一侧边两端的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所述第一转杆的第一端与所述显示器本体的底部的中间位置铰接。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第一立柱和所述第二立柱倾斜的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一立柱的上端与所述第一端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二立柱的上端与所述第一端的距离。
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第二转杆包括:
13.第一半部,与所述第一转杆的第二端铰接;以及
14.第二半部,与所述第一半部可转动的连接,所述第二半部与所述第一半部同轴线,所述第二半部被构造成能够绕所述轴线转动。
1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显示器还包括:
16.旋转轴,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旋转轴与所述立柱分别设置在底座相对的两侧面;
17.旋转板,一侧边与所述旋转轴连接,所述旋转板被构造成能够从与所述底座重合
旋转180
°

1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显示器还包括压板,所述压板的一端与所述底座的上表面可转动的连接,所述压板设置在所述旋转板与所述底座上表面之间,所述压板的另一端适用于压靠在待拍摄的资料表面。
1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压板为弹性板。
2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压板包括:
21.转动部,通过转轴与所述底座上表面可转动地连接;
22.弯曲部,一端与所述转动部连接,所述弯曲部沿垂直所述底座上表面向上拱起;以及
23.压迫部,与所述弯曲部的另一端连接,所述压迫部适用于压靠在待拍摄的资料表面。
2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显示器还包括:
25.暗槽,开设在所述底座的上表面,所述暗槽沿与所述立柱所在侧边相邻的侧边的长度方向开设在所述底座上表面的侧边,所述转轴设置在所述暗槽的一端,其中,所述压板能够隐入所述暗槽。
2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弯曲部的高度大于所述暗槽的深度1~5mm。
2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暗槽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暗槽分别开设于所述底座上相对的两个侧边处,每个所述暗槽内分别设置一个压板。
2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旋转板和所述底座的上表面上设置有定位线,其中,所述旋转板旋转至与所述底座呈180
°
时,所述旋转板和所述底座上的定位线拼接成矩形。
29.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通过在所述显示器本体下方依次铰接设置第一转杆和第二转杆,从而改变设置在第二转杆前端的摄像头的转向,实现朝向显示器的前方、后方或者朝向底座,使所述显示器在会议模式、拍照模式和高拍模式之间转换,或者转动第一转杆和第二转杆均贴靠显示器本体的底部,使所述显示器切换至单显示器模式。
附图说明
30.通过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将更为清楚,在附图中:
31.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的正视图;
32.图2是图1所示的显示器的后视图;
33.图3是图1所示的显示器的工作状态切换时的侧视图;
34.图4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部分结构立体图;以及
35.图5是图4所示的显示器的部分结构放大示意图。
36.上述附图中,附图标记含义具体如下:
37.1-底座;
38.2-立柱;
39.3-显示器本体;
40.4-第一转杆;
41.5-第二转杆;
42.501-第一半部;
43.502-第二半部;
44.6-摄像头;
45.7-旋转轴;
46.8-旋转板;
47.9-压板;
48.10-暗槽;以及
49.11-定位线。
具体实施方式
50.以下,将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为便于解释,阐述了许多具体的细节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全面理解。然而,明显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也可以被实施。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51.在此使用的术语仅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而并非意在限制本实用新型。在此使用的术语“包括”、“包含”等表明了所述特征、步骤、操作和/或部件的存在,但是并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步骤、操作或部件。
52.在此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所理解的含义,除非另外定义。应注意,这里使用的术语应解释为具有与本说明书的上下文相一致的含义,而不应以理想化或过于刻板的方式来解释。
53.在使用类似于“a、b和c等中至少一个”这样的表述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应该按照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理解该表述的含义来予以解释(例如,“具有a、b和c中至少一个的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单独具有a、单独具有b、单独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c的系统等)。在使用类似于“a、b或c等中至少一个”这样的表述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应该按照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理解该表述的含义来予以解释(例如,“具有a、b或c中至少一个的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单独具有a、单独具有b、单独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c的系统等)。
54.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中,所涉及的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和应用等处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保密措施,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55.在本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在获取或采集用户个人信息之前,均获取了用户的授权或同意。
56.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的正视图;图2是图1所示的显示器的后视图;图3是图1所示的显示器的工作状态切换时的侧视图。
57.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包括底座1、立柱2、显示器本体3、第一转杆4、第二转杆5以及摄像头6。立
柱2设置在底座1上。显示器本体3的背面与立柱2的顶部连接,显示器本体3的正面设置有显示屏。第一转杆4的第一端与显示器本体3的底部铰接,第一转杆4被构造成以第一端为轴在显示屏所在第一平面内旋转。第二转杆5的第三端与第一转杆4上与第一端相对的第二端铰接,第二转杆5被构造成以第三端为轴在与第一平面相垂直第二平面内旋转。摄像头6设置在第二转杆5上与第三端相对的第四端,摄像头6被构造成基于第一转杆4和第二转杆5的转动来朝向显示器本体3的后方或者底座1。
5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具有四种工作模式:一、单显示器模式,摄像头6处于隐藏状态,不启动;二、拍照模式,摄像头6朝向显示器本体3的后方区域,用于获取办理业务的客户的人脸图像;三、高拍模式,摄像头6的镜头朝向底座1,用于拍摄底座1上放置的资料或者证件;四、会议模式,摄像头6朝向显示器本体3的前方区域(用户方向),用于获取用户的影像信息以便于参与网络会议。
59.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显示器本体3下方依次铰接设置第一转杆4和第二转杆5,从而改变设置在第二转杆5前端的摄像头6的朝向,实现摄像头6朝向显示器本体3的前方、后方或者朝向底座1,使显示器在会议模式、拍照模式和高拍模式之间进行转换,或者转动第一转杆4和第二转杆5均贴靠显示器本体3的底部,使显示器切换至单显示器模式。通过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显示器,能够在不影响显示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同时能够实现拍照取证以及高拍仪的功能,减少了银行柜员桌面上电子设备的种类,减少了电子设备及线缆占用柜员桌面的空间。
6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立柱2包括对称设置在底座1一侧边两端的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第一转杆4的第一端与显示器本体3的底部的中间位置铰接。可选的,以图1中显示器所处位置为基准定义前后左右上下,其中,第一立柱(左立柱)和第二立柱(右立柱)分别设置在底座上表面上靠近后面一侧边的左半部和右半部,对应的第一立柱的上端和第二立柱的上端也分别与显示器本体3底部的左半部和右半部,以使第一转杆4的第一端能够与显示器本体3底部的中间区域连接,从而使摄像头6能够正对底座1的上表面,以便于在高拍模式下获得更好的拍摄视角。
6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倾斜的设置在底座1上,第一立柱的上端与第一端的距离等于第二立柱的上端与第一端的距离。
6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第二转杆5包括第一半部501和第二半部502。第一半部501与第一转杆502的第二端铰接;第二半部502与第一半部501可转动的连接,第二半部502与第一半部501同轴线,第二半部502被构造成能够绕轴线转动。例如,当第一转杆4、第二转杆5和摄像头处于图2中状态时,也即处于拍照模式下,通过旋转第二半部502,能够使得摄像头6的镜头由朝向显示器本体3后方改为朝向显示器本体3的前方,从而实现从拍照模式切换为会议模式(对应图1中的工作状态)。
63.根据本实用新型可选的一些实施例,如图3所示,在第一转杆4和第二转杆5均保持竖直状态时(虚线),保持第一转杆4不变转动第二转杆5至水平状态,旋转摄像头6并使得摄像头6镜头朝向底座1的上表面,完成从拍照模式切换至高拍模式。
64.图4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适用于银行柜台的显示器部分结构立体图;图5是图4所示的显示器的部分结构放大示意图。
6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如图4及图5所示,显示器还包括旋转轴7和旋转板
8。旋转轴7设置在底座1上,旋转轴7与立柱2分别设置在底座1上相对的两侧面。旋转板8的一侧边与旋转轴7连接,旋转板8被构造成能够从与底座1重合位置旋转180
°

66.在本实施例中,当摄像头6处于非高拍模式时,旋转板8与底座1的上表面重合,当摄像头6切换至高拍模式后,将旋转板8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180
°
,旋转板8和底座1的上表面共同形成用于放置资料的高拍板。需要说明的是,旋转板8与底座1的上表面重合时,旋转板8靠近立柱2的侧边与立柱2隔离设置,以满足旋转板8转动时对空间的需求。进一步的,旋转板8的角为圆角,配合第一立柱、第二立柱进一步降低旋转板8转动时对空间的需求。
6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显示器还包括压板9,压板9的一端与底座1的上表面可转动的连接,压板9设置在旋转板8与底座1上表面之间,压板9的另一端适用于压靠在待拍摄的资料表面(例如纸质文件、证件、银行回单等)。
6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压板9为弹性板。
6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压板9包括转动部901、弯曲部902和压迫部903。转动部901与转轴可转动连接。弯曲部902的一端与转动部901连接,弯曲部902沿垂直底座1上表面向上拱起。压迫部903与弯曲部902的另一端连接,压迫部903适用于压靠在待拍摄的资料表面。
7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显示器还包括暗槽10,暗槽10开设在底座1的上表面,暗槽10沿与立柱2所在侧边相邻的侧边的长度方向开设在底座1上表面的侧边,转轴设置在暗槽10的一端,其中,压板9能够隐入暗槽。
7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弯曲部902的高度大于暗槽10的深度1~5mm。
72.在本实施例中,弯曲部902的最高点略微超出暗槽10的深度,以使得显示器在非高拍模式时,弯曲部902的顶部抵靠旋转板8进而防止旋转板转动,影响其他工作模式下的正常工作。同时,弯曲部902能够为压迫部903提供更好的压力,使得压板9能够更好地对待拍摄资料进行临时固定,并且,弯曲部902还能够为柜员提供一个用于握持的部位,便于操作和使用。
7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暗槽10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暗槽10分别开设于底座1上相对的两个侧边处,每个暗槽10内分别设置一个压板9。
7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旋转板8和底座1的上表面上设置有定位线11,其中,旋转板8旋转至与底座呈180
°
时,旋转板8和底座1上的定位线11拼接成矩形。定位线能够便于柜员将文档、证件、票据等资料准确的放置在高拍区域。
75.至此,已经结合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附图或说明书正文中,未绘示或描述的实现方式,均为所属技术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所知的形式,并未进行详细说明。此外,上述对各零部件的定义并不仅限于实施例中提到的各种具体结构、形状或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对其进行简单地更改或替换。
76.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公开的具体实施例中,除非有所知名为相反之意,本说明书及所附权利要求中的数值参数是近似值,能够根据通过本公开的内容所得的所需特性改变。具体而言,所有使用于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中表示组成的尺寸、范围条件等等的数字,应理解为在所有情况中是受到“约”的用语所修饰。一般情况下,其表达的含义是指包含由特定数量在一些实施例中
±
10%的变化、在一些实施例中
±
5%的变化、在一些实施例中
±
1%的变化、在一些实施例中
±
0.5%的变化。
77.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各个实施例和/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可以进行多种组合或/或结合,即使这样的组合或结合没有明确记载于本实用新型中。特别地,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教导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的各个实施例和/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可以进行多种组合和/或结合。所有这些组合和/或结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78.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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