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地下给排水管道泄漏监测装置,包括进水口和出水口,所述进水口和出水口之间设有给排水管道,所述给排水管道上设有多个分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给排水管道和分管道上均设有监测机构,所述监测机构包括与给排水管道、分管道管壁固定连接的引水管,所述引水管两端设有监测管,所述监测管上设有转轴,所述转轴位于监测管内的部分设有挡水板,所述转轴位于监测管外部的部分设有感应块,所述监测管外壁上设有速度感应器,所述速度感应器与感应块相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地下给排水管道泄漏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水管外部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上部可拆卸连接有转动块,所述监测管的两个管口位于转动块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地下给排水管道泄漏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与转动块之间设有硬质橡胶垫。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地下给排水管道泄漏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上设有第一转动柱,所述转动块下部设有第二转动柱,所述第一转动柱与第二转动柱插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地下给排水管道泄漏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多个监测机构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任意一种地下给排水管道泄漏监测装置的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通过监测机构记录进水口的转轴转速v1,并根据v1算出对应的水流速度s1,
2)、再通过监测机构记录分管道进水口的转轴转速v2,并根据v2算出对应的水流速度s2,
3)、再记录分管道的出水口处的转轴转速v3,并根据v3算出对应的水流速度s3,
4)、若所有s2的总和小于s1,则证明主管道上有泄漏现象,若s3小于s2则证明分管道上有泄漏现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地下给排水管道的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管道上的监测机构等距间隔设置,并单独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