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食品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
背景技术:
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rtol,DES)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在促进子宫、输卵管、乳腺的生长发育和蛋白质合成、减少脂肪、提高日增重等方面效果显著,因而曾作为促生长剂用于畜禽、水产生产中。然而,许多科学研究表明DES能通过改变内分泌系统引发人和动物的癌症,还可以经胎盘致癌,即妊娠期使用,可导致胎儿生殖器官的畸变,甚至癌变。另外,DES很难降解,如排出体外,会严重污染水源和土壤,并通过食物链威胁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形成恶性循环。因此,我国在1999年制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残留监测计划》中规定在动物源性食品卫生中不得检出DES,2002年又将其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193号)。然而,由于巨大利益的驱使,违法添加DES的情况仍屡禁不绝,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
目前,文献报道的DES检测方法主要有色谱法(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高效液相色谱等)、免疫法(放射免疫法、酶联免疫吸附法、化学发光酶免疫分析法)以及荧光分光光度计法、辐照分光光度法、生物分析法等。高效液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灵敏度高,结果准确可靠,但不适合流动性大的现场检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中小城市开展检验活动有一定的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低成本、设备简单、专属性强、灵敏度高、现象易于观察的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包括盒体;所述的盒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盛有5-8ml无水乙醇的具塞试管,至少一个盛有2.5-3.0ml浓硫酸的试剂瓶,至少一个盛有2-3ml无水乙醇的试剂瓶,至少一个装有10-12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至少一个5ml的一次性注射器,以及有机系微孔滤膜。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浓硫酸的浓度为4mol/L。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盒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盛有6-7ml无水乙醇的具塞试管,至少一个盛有2.6-2.8ml浓硫酸的试剂瓶,至少一个盛有2.4-2.8ml无水乙醇的试剂瓶,至少一个装有11-11.5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至少一个5ml的一次性注射器,以及有机系微孔滤膜。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盒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盛有6ml无水乙醇的具塞试管,至少一个盛有2.8ml浓硫酸的试剂瓶,至少一个盛有2.6ml无水乙醇的试剂瓶,至少一个装有11.2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至少一个5ml的一次性注射器,以及有机系微孔滤膜。
利用所述的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进行检测的方法,依次包括下述步骤:
(1)取食品样品0.8-1.0g置于具塞试管中,加无水乙醇,振摇2-3min,得到样品粗提液;
(2)用有机系微孔滤膜滤过样品粗提液,得到试液;
(3)取试液2ml,加入装有10-12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中,使香草醛溶解;
(4)向试管中加入浓硫酸,振摇数次;
(5)将试管置于78-82℃的水浴中加热2-3min,使无水乙醇挥发,取出放冷至室温;
(6)沿试管壁缓缓加入无水乙醇;
(7)立即观察1min内液面交界处及乙醇层的颜色变化。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步骤(7)中,立即观察1min内液面交界处及乙醇层的颜色变化,应是加入无水乙醇后立即观察,只需轻轻晃动试管至可观察到乙醇层的颜色变化即可,不宜过度振摇使两层过分混合,否则颜色较深不利于观察,决定判断结果的现象应是在加入无水乙醇后1min内所观察到的。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步骤(7)中,颜色变化的判断标准为:若加入无水乙醇后1min内液层交界处的乙醇层颜色先变为紫色,再变为紫堇色或蓝色,可初步断定样品中含有己烯雌酚,若不符合此颜色变化规律,或 1min 内未观察到此颜色变化现象,则为阴性结果,必要时应平行进行阳性对照试验和空白试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分析成本低,不需要专门设备,专属性强,灵敏度高,适用于现场快速检验食品是否掺入己烯雌酚,满足食品监督检验的需要,同时为检验食品是否掺入己烯雌酚的专门实验室提供了快速筛查方法,以达到降低分析成本、提高检验效率的目的。由于本发明试验现象出现在分液层及上层乙醇层中,显色迅速且明显,因此本发明还具有抗共存物质干扰能力强,现象明显,检验结论正确率高,操作简便快速,不需要使用贵重仪器等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包括盒体,盒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盛有5ml无水乙醇的具塞试管,至少一个盛有2.5ml浓度为4mol/L的浓硫酸的试剂瓶,至少一个盛有2ml无水乙醇的试剂瓶,至少一个装有10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至少一个5ml的一次性注射器,以及有机系微孔滤膜。
利用所述的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进行检测的方法,依次包括下述步骤:
(1)取食品样品0.8g置于具塞试管中,加无水乙醇,振摇2min,得到样品粗提液;
(2)用有机系微孔滤膜滤过样品粗提液,得到试液;
(3)取试液2ml,加入装有10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中,使香草醛溶解;
(4)向试管中加入浓硫酸,振摇数次;
(5)将试管置于78℃的水浴中加热3min,使无水乙醇挥发,取出放冷至室温;
(6)沿试管壁缓缓加入无水乙醇;
(7)立即观察1min内液面交界处及乙醇层的颜色变化:若加入无水乙醇后1min内液层交界处的乙醇层颜色先变为紫色,再变为紫堇色或蓝色,可初步断定样品中含有己烯雌酚,若不符合此颜色变化规律,或 1min 内未观察到此颜色变化现象,则为阴性结果,必要时应平行进行阳性对照试验和空白试验。
实施例2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包括盒体,盒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盛有8ml无水乙醇的具塞试管,至少一个盛有3.0ml浓度为4mol/L的浓硫酸的试剂瓶,至少一个盛有3ml无水乙醇的试剂瓶,至少一个装有12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至少一个5ml的一次性注射器,以及有机系微孔滤膜。
利用所述的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进行检测的方法,依次包括下述步骤:
(1)取食品样品1.0g置于具塞试管中,加无水乙醇,振摇2-3min,得到样品粗提液;
(2)用有机系微孔滤膜滤过样品粗提液,得到试液;
(3)取试液2ml,加入装有12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中,使香草醛溶解;
(4)向试管中加入浓硫酸,振摇数次;
(5)将试管置于82℃的水浴中加热2min,使无水乙醇挥发,取出放冷至室温;
(6)沿试管壁缓缓加入无水乙醇;
(7)立即观察1min内液面交界处及乙醇层的颜色变化:若加入无水乙醇后1min内液层交界处的乙醇层颜色先变为紫色,再变为紫堇色或蓝色,可初步断定样品中含有己烯雌酚,若不符合此颜色变化规律,或 1min 内未观察到此颜色变化现象,则为阴性结果,必要时应平行进行阳性对照试验和空白试验。
实施例3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包括盒体,盒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盛有6ml无水乙醇的具塞试管,至少一个盛有2.6ml浓硫酸的试剂瓶,至少一个盛有2.4ml无水乙醇的试剂瓶,至少一个装有11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至少一个5ml的一次性注射器,以及有机系微孔滤膜。
利用所述的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进行检测的方法,与实施例1相同。
实施例4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包括盒体,盒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盛有7ml无水乙醇的具塞试管,至少一个盛有2.8ml浓硫酸的试剂瓶,至少一个盛有2.8ml无水乙醇的试剂瓶,至少一个装有11.5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至少一个5ml的一次性注射器,以及有机系微孔滤膜。
利用所述的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进行检测的方法,与实施例2相同。
实施例5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包括盒体,盒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盛有6ml无水乙醇的具塞试管,至少一个盛有2.8ml浓硫酸的试剂瓶,至少一个盛有2.6ml无水乙醇的试剂瓶,至少一个装有11.2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至少一个5ml的一次性注射器,以及有机系微孔滤膜。
利用所述的食品中己烯雌酚的检测试剂盒进行检测的方法,依次包括下述步骤:
(1)取食品样品1.0g置于具塞试管中,加无水乙醇,振摇3min,得到样品粗提液;
(2)用有机系微孔滤膜滤过样品粗提液,得到试液;
(3)取试液2ml,加入装有11.2mg香草醛的干燥具塞试管中,使香草醛溶解;
(4)向试管中加入浓硫酸,振摇数次;
(5)将试管置于80℃的水浴中加热3min,使无水乙醇挥发,取出放冷至室温;
(6)沿试管壁缓缓加入无水乙醇;
(7)立即观察1min内液面交界处及乙醇层的颜色变化:若加入无水乙醇后1min内液层交界处的乙醇层颜色先变为紫色,再变为紫堇色或蓝色,可初步断定样品中含有己烯雌酚,若不符合此颜色变化规律,或 1min 内未观察到此颜色变化现象,则为阴性结果,必要时应平行进行阳性对照试验和空白试验。
本发明分析成本低,不需要专门设备,专属性强,灵敏度高,适用于现场快速检验食品是否掺入己烯雌酚,满足食品监督检验的需要,同时为检验食品是否掺入己烯雌酚的专门实验室提供了快速筛查方法,以达到降低分析成本、提高检验效率的目的。由于本发明试验现象出现在分液层及上层乙醇层中,显色迅速且明显,因此本发明还具有抗共存物质干扰能力强,现象明显,检验结论正确率高,操作简便快速,不需要使用贵重仪器等优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