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用测量装置,尤其是一种建筑工程用测量装置。
背景技术:
钢筋作为建筑工程中最主要的建筑材料,它的质量与建筑工程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建筑施工过程中,钢筋质量的筛查通常采取钢筋样本实验的方式,虽然结果精准,但因条件限制不适宜在施工现场进行。因此,缺乏一种简单快捷的测量装置,便于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对钢筋质量进行初步测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工程用测量装置,它能够通过被测钢筋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之间的对比,辅助作业人员对钢筋质量进行初步测量,使用简单快捷而且可随身携带。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工程用测量装置,包括固定架、顶丝、手把杆、挂环、手提电子秤、计算器、卷尺以及公式卡片;所述的固定架包括平板以及两个立板,所述的平板以及两个立板均为长方体结构,所述的两个立板左右并列设置,平板的两端与两个立板内侧面的上端垂直且固定连接,平板的前侧面设置有卡片插槽,所述的卡片插槽内装有公式卡片,所述的两个立板中的其中一个立板板面中部设置有螺纹通孔,所述的螺纹通孔内旋接有顶丝,所述的顶丝里端将被测钢筋的一端固定在固定架内,顶丝外端与手把杆的中部垂直且固定连接,顶丝的外表面上沿其长度方向加工有一个平面,顶丝所述的平面上沿顶丝的长度方向刻有长度刻度线一,两个立板中的另一个立板的外侧面设置有托槽,所述的托槽内设置有卷尺,所述的挂环固定设置在平板上表面的中间位置,所述的手提电子秤的挂钩与挂环挂接,所述的计算器的背面与的手提电子秤背面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可测量被测钢筋的实际重量,还可辅助作业人员计算被测钢筋的理论重量,通过被测钢筋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相互对比,以此对钢筋质量进行初步测量;
2.本实用新型使用简单快捷,可随身携带,便于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随时对钢筋质量进行测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建筑工程用测量装置的整体结构轴测图;
图2是图1的A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具体实施方式一: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工程用测量装置,包括固定架1、顶丝2、手把杆3、挂环4、手提电子秤5、计算器6、卷尺7以及公式卡片8;所述的固定架1包括平板1-1以及两个立板1-2,所述的平板1-1以及两个立板1-2均为长方体结构,所述的两个立板1-2左右并列设置,平板1-1的两端与两个立板1-2内侧面的上端垂直且固定连接,平板1-1的前侧面设置有卡片插槽,所述的卡片插槽内装有公式卡片8,所述的两个立板1-2中的其中一个立板1-2板面中部设置有螺纹通孔,所述的螺纹通孔内旋接有顶丝2,所述的顶丝2里端将被测钢筋9的一端固定在固定架1内,顶丝2外端与手把杆3的中部垂直且固定连接,顶丝2的外表面上沿其长度方向加工有一个平面,顶丝2所述的平面上沿顶丝2的长度方向刻有长度刻度线一10,两个立板1-2中的另一个立板1-2的外侧面设置有托槽,所述的托槽内设置有卷尺7,所述的挂环4固定设置在平板1-1上表面的中间位置,所述的手提电子秤5的挂钩5-1与挂环4挂接,所述的计算器6的背面与的手提电子秤5背面固定连接。
具体实施方式二:根据具体实施方式一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测量装置,所述的平板1-1的长度为50mm,且平板1-1的前侧面沿顶丝2的长度方向刻有长度刻度线二,常见的钢筋直径范围是6mm至50mm,与长度刻度线一10配合使用,便于得出被测钢筋9的直径。
具体实施方式三:根据具体实施方式一或二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测量装置,所述的计算器6上设置有系数键,使用时,当按下系数键,显示屏幕上会自动显示系数0.00617,方便计算,节省计算时间。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适当长度的被测钢筋9的一端通过旋紧顶丝2固定在固定架1内,通过顶丝2外表面上的长度刻度线一10得出被测钢筋9的直径,利用卷尺7测出被测钢筋9的长度,并通过计算器6计算被测钢筋9直径(mm)的平方乘以0.00617,再乘以被测钢筋9长度(m)得出被测钢筋9的理论重量(kg),与手提电子秤5得出的被测钢筋9的实际重量(kg)进行对比即可。手把杆3便于作业人员旋紧顶丝2;公式卡片8用以辅助提醒作业人员计算公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装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条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