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LED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LED灯亮度的检测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LED检测的方法有专用分析仪和人工目测,专用仪器配置多、成本高、专业性强,对使用者的要求高,主要面对大型企业的研发部门;一些技术实力和资金有限的小型企业普遍采用人工目测的方法,其缺点显而易见,对检测人员的经验有所要求,工作量大,容易视觉疲劳,导致漏检和误判,最终导致效率低下,两种检测方式都不能够很好的检测到LED的基本信息,前者质量不稳定,后者则技术要求太高,目前市场上LED应用的范围越来越普遍,对于LED检测工作量越来越高,现在的检测设备无法满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LED灯亮度的检测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市场上LED检测装置不经济、准确度低和技术程度高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LED灯亮度的检测设备,包括探测器、对比装置、摄像装置、传感线圈、显示屏、光感仪、色度传感器、热度探测器、采样装置、电流放大装置、底座、光电信号转换装置、控制模块、复位装置和信号输入输出端,所述探测器的右端设置有对比装置,且所述对比装置的内部镶嵌有摄像装置,所述显示屏的外围环绕有传感线圈,所述光感仪的下方固定有复位装置,所述色度传感器的右端固定有热度探测器,所述采样装置的右端安装有电流放大装置,所述底座的上方设置有光电信号转换装置,且所述光电信号转换装置的中间连接有控制模块,所述复位装置的两端设置有信号输入输出端。
优选的,所述摄像装置为非固定装置,且其底部延伸有滑槽连接对比装置。
优选的,所述光感仪和色度传感器为旋转结构,且其角度变化范围为0-360°。
优选的,所述采样装置内部存储有三十种光度对比卡。
优选的,所述光电信号转换装置关于控制模块中心轴位置对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用于LED灯亮度的检测设备设有采样装置可在LED灯进行亮度测试时,存储由摄像装置拍摄下来的各种不同型号的LED灯的不同强弱度图片,随着LED灯测试的越来越多,内部存储量越来越高,可实现智能化自我对比,将亮度相似的LED灯自动匹配,同时调出相关数据,自动化程度高,大大加快了检测速度,配合对比装置,可在对比装置作用之后,进行二次对比,确保检测的准确度,适用范围广泛,且经济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探测器,2、对比装置,3、摄像装置,4、传感线圈,5、显示屏,6、光感仪,7、色度传感器,8、热度探测器,9、采样装置,10、电流放大装置,11、底座,12、光电信号转换装置,13、控制模块,14、复位装置,15、信号输入输出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LED灯亮度的检测设备,包括探测器1、对比装置2、摄像装置3、传感线圈4、显示屏5、光感仪6、色度传感器7、热度探测器8、采样装置9、电流放大装置10、底座11、光电信号转换装置12、控制模块13、复位装置14和信号输入输出端15,探测器1的右端设置有对比装置2,且对比装置2的内部镶嵌有摄像装置3,摄像装置3为非固定装置,且其底部延伸有滑槽连接对比装置2,可自由滑动,全方位拍摄LED灯本体,保证无遗漏,显示屏5的外围环绕有传感线圈4,光感仪6的下方固定有复位装置14,色度传感器7的右端固定有热度探测器8,光感仪6和色度传感器7为旋转结构,且其角度变化范围为0-360°,全方位感应光度和色度扩散,采样装置9的右端安装有电流放大装置10,采样装置9内部存储有三十种光度对比卡,可在特殊情况下做备用,底座11的上方设置有光电信号转换装置12,且光电信号转换装置12的中间连接有控制模块13,光电信号转换装置12关于控制模块13中心轴位置对称,更好的被控制模块13控制,转换速度提高,复位装置14的两端设置有信号输入输出端15。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用于LED灯亮度的检测设备时,探测器1对需要检测的LED灯持续探测,控制模块13调节电流放大装置10改变LED灯的灯光强弱度,从最弱至最强,摄像装置3将LED光亮度拍摄下来输入采样装置9中,以方便比对各种型号的LED灯的光度,光感仪6将感应到的亮度传输至光电信号转换装置12,将光信号转换为电子信号,导入对比装置2,分析数据后与采样装置9对比,随后通过信号输入输出端15传输到外部设备中,同时将结果显示在显示屏5中,这就是该用于LED灯亮度的检测设备的工作原理。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