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中国专利201620124153.1公开了一种蔬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包括固定台、连接杆和工作机身,所述固定台上设置样品放置盘,所述工作机身包括显微成像装置和外接口,所述外接口与外部电源连接,用于传输显微成像装置拍摄的图像。该实用新型采用显微红外成像技术,无需将待检测的蔬果进行预处理,不会破坏蔬菜和水果的结构,使得待测的水果蔬菜保持了完整性,便于检测后继续食用或烹饪该蔬菜水果,尤其适合在家庭中普及和推广使用。但是该实用新型存在以下问题:1.工作机身的高度调节起来不方便;2.放置于不平坦的桌面上时,由于重心较高容易倾倒,因此实用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方便、能够防止发生倾倒、实用性强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装置,包括固定台、设置在所述固定台顶部的支撑装置、设置在所述支撑装置顶部的工作机身,所述工作机身的右端安装有显微红外摄像头,所述工作机身的外壁安装有显示屏,所述工作机身内安装有与所述显微红外摄像头、显示屏电性连接的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包括焊接在所述固定台顶部的竖管、顶端与所述工作机身固定的竖杆,所述竖管的内腔中活动设置有一竖直板体,所述竖直板体的左侧外壁固定有左齿条,右侧外壁固定有右齿条,所述左齿条上啮合有左齿轮,所述右齿条上啮合有右齿轮,所述左齿轮的中心处设置有延伸至所述竖管外的转轴,所述转轴的端头固定有L型旋转杆,所述右齿轮的中心处固定有与所述竖管外壁通过螺纹连接的螺纹杆,所述螺纹杆位于所述竖管外的端头设置有转动板,所述竖杆的底端延伸至所述竖管内并与所述竖直板体连接;所述固定台的底部各个角处分别设置有一高度可调脚。
优选地,上述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装置,其中所述转轴与所述竖管的连接处设置有轴承,所述转轴穿过所述轴承并与所述轴承的内圈连接。
优选地,上述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装置,其中所述高度可调脚包括焊接在所述固定台底部的竖直螺纹轴,所述竖直螺纹轴上通过螺纹连接有一螺母,所述螺母的底部两侧分别固定有一支板。
优选地,上述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装置,其中所述竖管的顶部固定有卡套,所述竖杆穿过所述卡套并与所述卡套滑动连接。
优选地,上述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装置,其中所述支板的底部通过螺钉固定有防水板,所述防水板的底部均匀的设置有防滑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主要体现在:转动转动板可带动螺纹杆旋转,从而带动右齿轮与右齿条啮合或者分离,当右齿轮与右齿条啮合时,可以起到锁紧的作用,避免了竖直板体自行向下移动;当右齿轮与右齿条分离时,用户转动L型旋转杆从而带动左齿轮转动,从而带动左齿条上下运动,进而带动竖杆上下运动,这样就实现了工作机身的高度调节,使用起来方便;本实用新型置于桌面不平坦的情况下时,可以调节各个高度可调脚的高度,从而使得固定台保持水平,从而防止了本实用新型发生倾倒,使得本实用新型更加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支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高度可调脚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防水板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如图1、2、3、4所示,一种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装置,包括固定台1、设置在固定台1顶部的支撑装置2、设置在支撑装置2顶部的工作机身3,工作机身3的右端安装有显微红外摄像头31,工作机身3的外壁安装有显示屏32,工作机身3内安装有与显微红外摄像头31、显示屏32电性连接的处理器。
支撑装置2包括焊接在固定台1顶部的竖管21、顶端与工作机身3固定的竖杆22,竖管21的内腔中活动设置有一竖直板体23,竖直板体23的左侧外壁焊接有左齿条24,右侧外壁焊接有右齿条25,左齿条24上啮合有左齿轮26,右齿条25上啮合有右齿轮27,左齿轮26的中心处设置有延伸至竖管21外的转轴28,转轴28的端头固定有L型旋转杆29,右齿轮27的中心处固定有与竖管21外壁通过螺纹连接的螺纹杆30,螺纹杆30位于竖管21外的端头设置有转动板20,竖杆22的底端延伸至竖管21内并与竖直板体23焊接。其中转轴28与竖管21的连接处设置有轴承40,转轴28穿过轴承40并与轴承40的内圈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的固定台1的底部各个角处分别设置有一高度可调脚5。高度可调脚5包括焊接在固定台1底部的竖直螺纹轴51,竖直螺纹轴51上通过螺纹连接有一螺母52,螺母52的底部两侧分别固定有一支板53,用户旋转螺母52即可实现高度可调脚5的高度,使用起来方便。
其中竖管21的顶部固定有卡套60,竖杆22穿过卡套60并与卡套60滑动连接,这样设计防止了竖杆22晃动。支板53的底部通过螺钉固定有防水板7,防水板7可以起到防水的作用。防水板7的底部均匀的设置有防滑槽71,可以增大与桌面之间的摩擦力。
当然,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非因此即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图式内容所为之简易修饰及等效结构变化,均应同理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