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土壤取样工具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便于小麦田采集样本取出的取样器。
背景技术:
在小麦田间取样时,通常要从土壤中取出样品植株,观察形态性状,以便分析作物长势,并评估产量。传统的铲子不便于携带且较重,而手工从土壤中拔出样品植株费力且易磨损皮肤或破坏样品,给科研人员的工作带来不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于小麦田采集样本取出的取样器。
在作物播种的过程中,通常要明确种子播种的深度,以确定是否是等深种植,以便评估将来的出苗情况。传统的尺子不便于在挖开土壤的同时测量种子播种深度,给科研人员的工作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于小麦田采集样本取出的取样器,该取样器制造工艺简单、成本较低,并且其上设有刻度标记,在方便取样的同时,还可以测定种子播种深度,提出一种便于小麦田采集样本取出的取样器。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便于小麦田采集样本取出的取样器,包括薄片状取样铲,和用于取样铲上方的圆柱状手柄,取样铲和手柄连接成为一体式结构,并且取样铲包括刃片端和自由端、深度标记端和连接部;其中连接部,用于连接手柄,并且自由端设于连接部的相对位置,用于插入土壤;刃片端,位于自由端与连接部之间的其中一个侧面,用于铲土;深度标记端,位于自由端与连接部之间的其中另一个侧面;沿竖直方向上设有用于标记的刻度,用于测量取样铲插入土壤的深度。
进一步地,取样铲的刃片端和自由端朝向土壤的一边为锐边,保证取样铲与土壤接触后,能够顺利地进入土壤,提高其实用范围。
进一步地,薄片状的取样铲和圆柱状的手柄为由钢管锻造而成的一体式结构,在取样器加工过程中只需要一根钢管,将其一端锻造成为薄片状,并在对应的位置做上刻度标记,便可用于麦田内土壤的量化取样,成本低,制造方便,可以自行手工制作。
进一步地,取样铲的长度和手柄的长度比为1:1至4:3,保证取样的时候,手握手柄之后有较好的施力效果,能够省力地获取土壤。
进一步地,取样铲的长度为100mm,使用的较为广泛,并且携带方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取样器,在将取样铲设置成为薄片状结构,而同时在其上设置圆柱状手柄,取样铲和手柄为一体式结构,携带以及使用方便,并且该取样铲在连接部和自由端之前的其中一个侧面上设置了刃片端,同时将自由端设置为锐边,在取样时,刃片端和自由端同时对切割土壤并且插入土壤,插入效率高。另一侧面上设置了深度标记端,设有刻度标记,从而起到测量麦田内的作物深度,或者标记所取样的土壤的深度的作用,便于量化麦田土壤的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便于小麦田采集样本取出的取样器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实施例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其中:1-取样铲,2-手柄,3-刃片端,4-自由端,5-深度标记端,6-连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构成限定。
如图1所示,一种便于小麦田采集样本取出的取样器,包括薄片状取样铲1,和用于取样铲1上方的圆柱状手柄2,取样铲1和手柄2连接成为一体式结构,详见图2,并且取样铲1包括刃片端3和自由端4、深度标记端5和连接部6;其中连接部6,用于连接手柄2,并且自由端4设于连接部6的相对位置,用于插入土壤;刃片端3,位于自由端4与连接部6之间的其中一个侧面,用于铲土;深度标记端5,位于自由端4与连接部6之间的其中另一个侧面;沿竖直方向上设有用于标记的刻度,用于测量取样铲插入土壤的深度。
在上述实施例中,取样铲1的刃片端3和自由端4朝向土壤的一边为锐边,保证取样铲与土壤接触后,能够顺利地进入土壤,提高其实用范围。
在上述实施例中,薄片状的取样铲1和圆柱状的手柄2为由钢管锻造而成的一体式结构,在取样器加工过程中只需要一根钢管,将其一端锻造成为薄片状,并在对应的位置做上刻度标记,便可用于麦田内土壤的量化取样,成本低,制造方便,可以自行手工制作。
在上述实施例中,取样铲1的长度和手柄1的长度比为1:1至4:3,保证取样的时候,手握手柄之后有较好的施力效果,能够省力地获取土壤。
在上述实施例中,取样铲1的长度为100mm,使用的较为广泛,并且携带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取样器,在将取样铲设置成为薄片状结构,而同时在其上设置圆柱状手柄2,取样铲和手柄为一体式结构,携带以及使用方便,并且该取样铲在连接部和自由端之前的其中一个侧面上设置了刃片端3,同时将自由端4设置为锐边,在取样时,刃片端3和自由端4同时对切割土壤并且插入土壤,插入效率高。另一侧面上设置了深度标记端5,设有刻度标记,从而起到测量麦田内的作物深度,或者标记所取样的土壤的深度的作用,便于量化麦田土壤的性能。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公布的是较佳的实施例,但并不局限于此,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极易根据上述实施例,领会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并做出不同的引申和变化,但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