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管式沉降仪调节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58602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管式沉降仪调节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利工程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是用于大坝、公路、桥梁、高层建筑物等沉降位移监测设备、在不规则墙壁表面上安装水管式沉降仪测读设备能够自由水平竖直以及前后便捷调整的机构。



背景技术:

在工程管理中,用于大坝、公路、桥梁、高程建筑物等沉降监测设备是各地有关部门十分关注的工作。

现有装置无自由水平竖直以及前后左右调整功能,一般采用直接安装,侧造成沉降仪观测屏装置安装形成自然倾斜现象,从而对读数的准确性误差在5~10毫米左右。使得计算出坝体堆石体内部沉降数值误差也大大存在。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任意方向调节使沉降装置维持竖直以保证测量精度的水管式沉降仪调节机构。

技术方案: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水管式沉降仪调节机构,包括相组合的调节支架和沉降仪,所述调节支架安装于墙体侧面,包括上下分别设有一组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组合件,每组组合件包括钢架、设于钢架上水平延伸一段距离的第一腰槽、将钢架固定于墙体侧面的第一螺丝、以及与第一螺丝配合的第一螺母;将沉降仪通过第一腰槽固定于支架的第二螺丝、以及与第二螺丝配合的第二螺母;所述沉降仪设有竖直延伸的第二腰槽,所述第二螺丝另一端穿过第二腰槽通过与第三螺母配合将沉降仪固定。

优选地,所述钢架设有至少两个腰槽,所述腰槽设于钢架靠沉降仪的一侧;所述第一螺丝经钢架上的第一螺孔固定于墙体侧面,所述第一螺孔设于钢架靠近墙体侧面的一侧。所述钢架经镀锌喷塑处理。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钢架包括但不限于槽钢、工字钢、以及其他不规则型钢的任意一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替代方案,所述第一螺丝、第二螺丝可用螺杆替代。

进一步地,对于所述的水管式沉降仪,包括沉降测头、沉降测头排气管、沉降测头进水管、沉降测头排水管、保护管、沉降仪观测屏装置、沉降仪观测管底座、沉降仪供水管和水箱。沉降测头与沉降测头进水管、沉降仪观测屏装置形成一个U型通道。

通过将水箱内的水加入到沉降仪观测屏装置内,由沉降仪观测屏装置下方的沉降仪观测底座通过沉降测头进水管连接至沉降测头内。从前述U型管道的原理可以看出,沉降仪观测屏装置与沉降测头进水管管口水位高度是一致的。但沉降测头在坝体垂直下沉时,沉降仪观测装置内的水位也同时垂直下沉,结合观测下沉数值,计算出坝体堆石体内部沉降数值。

所述两组组合件之间的距离为1.5~2m。其高度与沉降仪装置长度基本一致,其固定保证了安装的稳定性。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两组组合件、第一腰槽、第二腰槽、以及螺丝螺母的配合,实现对安装于墙体侧面沉降仪位置的调整,克服因沉降造成墙体倾斜导致的测量不准确的问题。该机构结构简易,利于组装,在有效范围内的(4~5cm)水平竖直以及前后调整从而使水管式沉降仪测读设备紧密连接融为一体为核心。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调节机构与沉降仪系统的组装示意图;

图2是调节机构的组装时的截面示意图;

图3是调节机构与沉降仪组装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水管式沉降仪调节机构,包括相组合的调节支架和沉降仪1,调节支架安装于墙体3侧面,包括上下分别设有一组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组合件2,每组组合件2包括钢架21、设于钢架21上水平延伸一段距离的第一腰槽22、将钢架21固定于墙体侧面的第一螺丝22、以及与第一螺丝22配合的第一螺母23;将沉降仪通过第一腰槽22固定于支架的第二螺丝25、以及与第二螺丝25配合的第二螺母36;沉降仪1设有竖直延伸的第二腰槽24,第二螺丝25另一端穿过第二腰槽通过与第三螺母27配合将沉降仪固定。

两组组合件2之间的距离为1.5~2m。其高度与沉降仪装置长度基本一致,其固定保证了安装的稳定性。

本实施例中钢架选用U型的槽钢。钢架设有至少两个腰槽,腰槽设于钢架靠沉降仪的一侧;第一螺丝经钢架上的第一螺孔固定于墙体侧面,第一螺孔设于钢架靠近墙体侧面的一侧。钢架经镀锌喷塑处理。

对于的水管式沉降仪1,包括沉降测头11、沉降测头排气管12、沉降测头进水管13、沉降测头排水管14、保护管15、沉降仪观测屏装置16、沉降仪观测管底座17、沉降仪供水管18和水箱19。沉降测头与沉降测头进水管、沉降仪观测屏装置形成一个U型通道。

通过将水箱内的水加入到沉降仪观测屏装置内,由沉降仪观测屏装置下方的沉降仪观测底座通过沉降测头进水管连接至沉降测头内。从前述U型管道的原理可以看出,沉降仪观测屏装置与沉降测头进水管管口水位高度是一致的。但沉降测头在坝体垂直下沉时,沉降仪观测装置内的水位也同时垂直下沉,结合观测下沉数值,计算出坝体堆石体内部沉降数值。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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