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下节装配的气密性试验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8044阅读:533来源:国知局
一种下节装配的气密性试验工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炉送风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下节装配的气密性试验工装。



背景技术:

现阶段下节装配是高炉送风装置的重要部件,也是送风系统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其结构为:法兰五、下节半体Ⅰ、波纹管、连接结构、下节半体Ⅱ和法兰四详见附图1。其制作时的关键工序便是整体焊接结束后需要进行气密性试验,压力要求0.4MPa。

常用打气压方法是将两下节半体端面法兰密封,向内部冲入压缩空气后将工件表面焊缝部位涂抹肥皂水,吹起肥皂泡的位置便为渗漏点。一般压缩空气管道压力约为0.7~ 0.8MPa,因此在下节装配与压缩空气管道联通后,其内部压力与管道内压力平衡时便达到0.7MPa以上。因为没有有效监测内部压力的手段,因此此时打压会很容易超出此设备的承压能力,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压力过高会导致中间起缓冲作用的波纹管产生严重的非弹性拉伸变形,从而导致波纹管报废。

目前亟待需要一种即装卸方便,又可直观反映内部气压情况的工装,以解决上述存在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下节装配的气密性试验工装,为下节装配制作及检验过程做气密性试验时提供了质量及安全保证。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措施实现的:一种下节装配的气密性试验工装,与下节装配结构配套使用,该工装与其连接部分包括法兰五和法兰四,还包括工装Ⅰ和工装Ⅱ,所述工装Ⅰ与法兰四固接,所述工装Ⅱ与法兰五固接;所述工装Ⅰ外侧面设有气压表和入气接头;所述入气接头连接压缩空气管道。采用本技术措施后,提供一种即装卸方便,又可直观反映内部气压情况的工装,专门设计了两端法兰的密封工装,并在之上巧妙安装一个压力表,使之与腔体内部连接,从而内部直接在压力表上读取,有效保证质量与安全的同时提高效率。

作为优选,所述工装Ⅰ内侧面与法兰四外侧面贴合并通过密封件密封;所述工装Ⅱ内侧面与法兰五外侧面贴合并通过密封件密封。采用本优选方案后,能够保证整体气密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可根据对上述措施的叙述得知:克服现有打压方式会很容易超出设备的承压能力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紧凑刚性好,可根据所做气密性试验的不同结构的工件进行打压试验;能够灵活根据测试结构的特点快速拆装,实现了便携直观的反映内部气压情况,显著改善了因试压过大造成波纹管产生严重的非弹性拉伸变形;为测试结果提供可靠稳定的数据,可有效保证质量与安全;同类工装中较为先进,其重复使用可为机械制造行业降低日常生产维护成本进而创造价值。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1为下节装配的结构剖视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工装Ⅰ的主视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装Ⅰ的俯视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工装Ⅱ的主视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工装Ⅱ的俯视图。

附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组装剖视图。

图中所示:

1、法兰五,2、下节半体Ⅰ,3、连接结构,4、波纹管,5、下节半体Ⅱ,6、法兰四,7、工装Ⅰ,7.1、圆孔,7.2、连接孔Ⅰ,8、工装Ⅱ,8.1、连接孔Ⅱ,9、气压表,10、入气接头,11、压缩空气管道,12、螺栓,13、橡胶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参照附图1-6,一种下节装配的气密性试验工装的实施例:一种下节装配的气密性试验工装与下节装配结构配套使用,根据下节装配中件法兰五1和法兰四6的结构设计完场组合密封进行打压工作。用厚度为20mm的Q235-B钢板分别按法兰五1、法兰四6外形气割下料各一件即工装Ⅱ8和工装Ⅰ7,并按法兰四6中的螺栓槽位置在工装Ⅰ7上配钻Φ32连接孔Ⅰ7.2;同时将工装Ⅰ7中间位置钻两个Φ12的圆孔7.1,如附图2、3、6所示;同理法兰五1与工装Ⅱ8采用同样的方法通过连接孔Ⅱ8.1固定,如附图4、5、6所示。使用时,将两件工装Ⅰ7和工装Ⅱ8分别与下节装配中法兰四6和法兰五1通过螺栓12连接,分别在各自其中间法兰的止口部位垫好橡胶垫13用于密封。将工装Ⅰ7中的一个Φ12圆孔7.1焊接入气接头10用于连接压缩空气管道,另一个Φ12圆孔7.1焊接气压表9,使其都与内部空腔连接。接通气源后此时内部空腔的气体压力会直接显示在气压表9上,打压时向下节装配内部通入高压气体,待压力表读数缓缓上升到图纸要求压力0.4MPa时便关闭气阀。此时该设备内部的气压在其工作压力范围内,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不会出现任何危险。同时便于质检人员检查,气压表可一目了然看到内部压力是否已达到图纸设计要求。

当然,上述说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如外接气源和气动设备,在此不再赘述;以上实施例及附图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参照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宗旨,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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