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撑机构(1),具有至少两个出光口和至少一个进光口(11);开设在所述支撑机构(1)上的至少一个安装腔体(2)以及与所述安装腔体(2)隔开的至少一个参照腔体(3),所述安装腔体(2)和所述参照腔体(3)的一端均与所述进光口(11)连通,另一端分别与所述出光口一一对应且连通;所述安装腔体(2)内用于插入装有待检测溶液或透光材料的透光容器;
光源机构,用于经所述进光口(11)给所述安装腔体(2)和所述参照腔体(3)内提供所需颜色的光源;
成像机构,用于经所述出光口分别对经所述光源照射后的所述待检测溶液或透光材料,以及参照腔体(3)拍摄图像;
处理器,根据所述成像机构获取的图像信息,得出所述安装腔体(2)内待检测溶液或透光材料的吸光度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机构(1)包括基座(13),以及成型在所述基座(13)上的支撑台(14);所述安装腔体(2)和所述参照腔体(3)均成型在所述支撑台(14)上,所述支撑台(14)上开设所述进光口(11)和出光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台(14)沿水平方向成型有内腔,所述安装腔体(2)沿竖向开设在所述支撑台(14)的顶部上且向下延伸并与所述内腔连通;所述参照腔体(3)开设在所述支撑台(14)上且位于所述内腔内;
所述内腔的一端开口形成所述进光口(11),另一端开口上成型有密封隔板,所述隔板上开设有与所述安装腔体(2)和所述参照腔体(3)分别一一对应的第一出光口(121)和第二出光口(12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机构(1)还包括成型在所述内腔中且与所述隔板平行设置的第一挡板(4),所述第一挡板(4)将所述内腔分割为朝向所述出光口一侧的第一腔体和朝向所述进光口(11)一侧的第二腔体,所述安装腔体(2)位于所述第一腔体内;
以及平行设置在所述第一腔体内的两块第二挡板(5),两块所述第二挡板(5)的一端成型在第一挡板(4)上,另一端成型在所述隔板开设所述第二出光口(122)处的内壁面上,以围成所述参照腔体(3);
所述第一挡板(4)上开设分别与所述第一出光口(121)和第二出光口(122)一一对应的第一通孔(41)和第二通孔(42)。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腔体(2)为盲孔。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机构包括发光体(61),以及将所述发光体(61)的出光面与所述进光口(11)连接的导光管(6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机构还包括竖向设置在所述支撑机构(1)中并位于所述安装腔体(2)或所述参照腔体(3)与所述进光口(11)之间的第二匀光板(64)。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3)底部上开设适于所述导光管(62)嵌入的水平凹槽(131),以及开设在所述支撑台(14)内的倾斜穿孔(132),所述穿孔(132)的一端连通与所述水平凹槽(131),另一端连通与所述内腔且朝向所述进光口(11),以供所述导光管(62)的出光端安装在所述穿孔(132)内;
所述光源机构还包括倾斜设置在所述进光口(11)上的第一反射镜(63),用于改变所述导光管(62)照射在其上的光源的方向,以使所述光源沿水平方向照射所述安装腔体(2)和所述参照腔体(3)内;和/或
所述光源机构还包括水平覆盖在所述穿孔(132)顶部表面上的第一匀光片(65)。
9.根据权利要求6-8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机构包括成像镜头(71),安装在所述成像镜头(71)与所述出光口之间的第二反射镜(73),以使所述光源经所述第二反射镜(73)后垂直照射在所述成像镜头(71)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机构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二反射镜(73)与所述镜头(71)之间的聚焦透镜(72),所述透镜(72)与所述镜头(71)的中心对齐,且相隔预设间隙。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61)为手机(8)的闪光灯,所述成像镜头(71)为该所述手机(8)的拍摄镜头(71),所述闪光灯与所述拍摄镜头(71)均位于所述手机(8)的背面;
还包括用于将所述导光管(62)的进光端和所述透镜(72)安装在所述手机(8)上的第一安装座(9),以使得所述闪光灯正对所述导光管(62)的进光端,所述镜头(71)正对所述透镜(72)。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座(9)开设第三通孔(91)和第四通孔(94),所述第三通孔(91)绕设在所述闪光灯的四周,所述导光管(62)的进光端固定在所述第三通孔(91)内;
所述第四通孔(94)绕设在所述镜头(71)的四周,所述透镜(72)安装在所述第四通孔(94)内,且其朝向所述镜头(71)的一端与所述镜头(71)之间预留所需间隙。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通孔(94)两端均具有台阶面;
朝向所述镜头(71)一侧的台阶面用于供所述镜头(71)的端面搭接,背对所述镜头(71)一侧的台阶面用于安装所述透镜(72),两个所述台阶面之间的间距为所述间隙。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吸光度的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管(62)的两端分别套设有固定套(95);和/或
所述第一安装座(9)的纵向截面形状为L形,所述第三通孔(91)开设在所述L形的竖直部上,所述第四通孔(94)开设在所述L形的水平部上;和/或
所述支撑台(14)的纵向截面形状为梯形,所述梯形的长边成型在所述基座(13)上,两侧边分别为竖直边和倾斜边,所述倾斜边上具有所述进光口(11),所述竖直边上开设所述出光口;和/或
所述安装腔体(2)为至少两个,所参照腔体(3)为至少一个,所述参照腔体(3)设置在相邻两个所述安装腔体(2)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