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倒置式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振动装置包括工作台面、设于所述的工作台面上的能够上下振动的振动发生器,所述的工作台面的两侧面设置有向内凹陷的凹陷区,所述的振动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的振动发生器两侧的L型支架,所述的L型支架包括水平部及与所述的水平部相平行的垂直部,所述的垂直部固定连接至所述的振动发生器,所述的水平部的自由端部伸入所述的凹陷区内,所述的水平部的上表面设置有用于缓冲的弹性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倒置式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性装置为空气弹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倒置式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平部的下表面设置有防撞层。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倒置式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振动装置还包括用于安装振动发生器和工作台面的支撑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倒置式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架包括底部支撑架及设置在所述的底部支撑架上的两个侧面支撑架,所述的两个侧面支撑架分别设置在所述的振动发生器的两侧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倒置式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侧面支撑架与所述的振动发生器之间通过支撑架构相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