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导轨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横向基座、纵向基座、横向导轨、纵向导轨和横向运转车;
所述横向导轨设置在所述横向基座上,所述纵向导轨设置在所述纵向基座上,且所述横向导轨与所述纵向导轨呈T形布置;
所述横向运转车上设置有与所述纵向导轨平行的运转导轨,所述横向运转车可以在所述横向导轨上运动;
所述横向运转车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一导向机构,所述纵向基座上设置有与每一个所述第一导向机构相对应的第二导向机构;
当所述横向运转车在所述横向导轨上运动至使所述运转导轨与所述纵向导轨对齐时,每一个所述第一导向机构与相对应的所述第二导向机构相配合,在沿所述横向导轨的方向上对所述横向运转车的位置进行限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纵向导轨包括两条相互平行的导轨,所述运转导轨包括两条相互平行的导轨,且所述纵向导轨包括的两条导轨与所述运转导轨包括的两条导轨具有相同的间距;
所述横向运转车上设置有两个所述第一导向机构,所述两个第一导向机构分别位于所述运转导轨所包括两条导轨的外侧;
所述纵向基座上设置有两个所述第二导向机构,所述两个第二导向机构分别位于所述纵向导轨所包括两条导轨的外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导向机构包括有导向套筒,所述导向套筒固定在所述横向运转车上;
所述第二导向机构包括有支撑座和导向销,所述支撑座上设置有导向孔,所述支撑座固定在所述纵向基座上;
所述导向套筒的内径与所述导向销的外径之差小于预先设定的横向阈值,且所述导向孔的内径与所述导向销的外径之差小于所述横向阈值;
当所述横向运转车在所述横向导轨上运动至使所述运转导轨与所述纵向导轨对齐时,每一个所述第二导向机构包括的导向销进入同一所述第二导向机构所包括支撑座上设置的导向孔和相对应所述第一导向机构包括的导向套筒。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向机构进一步包括:电动缸和第一电动机;
所述电动缸与所述第一电动机相连接,所述导向销与所述电动缸相连接;
所述电动缸可以在所述第一电动机的驱动下带动所述导向销在所述导向孔中运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至少两个压紧限位块;
每一个所述压紧限位块上设置有至少两个通孔;
所述横向运转车和所述纵向基座的两侧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螺栓孔;
当所述横向运转车在所述横向导轨上运动至使所述运转导轨与所述纵向导轨对齐时,所述至少两个压紧限位块中的第一压紧限位块通过螺栓在所述横向运转车的一侧分别与所述横向运转车和所述纵向基座相连接,所述至少两个压紧限位块中的第二压紧限位孔通过螺栓在所述横向运转车的另一侧分别与所述横向运转车和所述纵向基座相连接,在沿所述纵向导轨的方向上对所述横向运转车的位置进行限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横向运转车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滑块,所述滑块可以与所述横向导轨相配合,以将所述横向运转车支撑在所述横向导轨上;
所述滑块与所述横向运转车之间设置有调高机构,所述调高机构用于调节所述滑块与所述横向运转车之间的距离。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横向基座上设置有与所述横向导轨平行的横向齿条,所述横向运转车上设置有第二电动机、变速器和传动齿轮,其中所述传动齿轮可以与所述横向齿条啮合;
所述变速器可以在所述第二电动机的驱动下,带动所述传动齿轮转动,以驱动所述横向运转车在所述横向导轨上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横向运转车上与所述纵向导轨相对的一侧,所述运转导轨的端面高于所述横向运转车的端面;
在所述纵向基座上与所述横向基座相对的一侧,所述纵向导轨的端面高于所述纵向基座的端面。
9.一种基于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所述导轨对接系统的导轨对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驱动所述横向运转车在所述横向导轨上运动,使位于所述横向运转车上的所述运转导轨与所述纵向导轨对齐;
将位于所述横向运转车上的各个所述第一导向机构与位于所述纵向基座上的各个所述第二导向机构相配合,以在沿所述横向导轨的方向上对所述横向运转车的位置进行限定。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导轨对接系统包括至少两个所述压紧限位块时,
在所述将位于所述横向运转车上的各个所述第一导向机构与位于所述纵向基座上的各个所述第二导向机构相配合之后,进一步包括:
通过螺栓将所述至少两个压紧限位块中的第一压紧限位块连接在所述横向运转车的一侧,以将所述横向运转车一侧与所述纵向基座的一侧相连接;
通过螺栓将所述至少两个压紧限位块中的第二压紧限位块连接在所述横向运转车的另一侧,以将所述横向运转车的另一侧与所述纵向基座的另一侧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