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提翻转式限位电子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09734发布日期:2018-10-19 21:19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提翻转式限位电子秤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子秤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手提翻转式限位电子秤。



背景技术:

对于经常需要去菜市场购菜的用户来说,最怕的就是购买的蔬菜缺斤少两,虽然用户也可以携带一些现有的便携式的电子秤,但是这些传统产品体积较大,称量过程过于显眼,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并且用户一般在菜市场购买蔬菜后就直接提着蔬菜袋子走路提回家,蔬菜袋子提在手上时间长了,袋子会勒伤手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方便用户外出购菜时能快速称取物品,防止短斤少两的现象,同时又能方便家庭主妇提取盛物袋子的手提翻转式限位电子秤。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设置在电控盒下端的空心吊杆;所述空心吊杆下端设置有活动孔;所述空心吊杆内部设置有拉杆连接拉力传感器;所述拉杆下端两侧对称设置有秤钩;所述秤钩位于活动孔内;所述空心吊杆底端两侧对称设置有挂钩;所述电控盒两侧对称设置有端轴;所述端轴铰接在盒体的一端;所述盒体一侧为敞口;所述盒体另一端设置有提手。

进一步的,所述电控盒上设置有显示屏;所述电控盒内设置有蓄电池和电路板。

进一步的,所述空心吊杆一侧设置有铁片;所述盒体内壁上设置有与铁片配合的磁铁。

进一步的,所述提手上设置有橡胶套。

进一步的,所述秤钩长度短于挂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的电子秤携带方便,能方便用户快速称量购买的袋装食物,同时还可以方便用户提取物品,并且称量和提取为独立分开的,不会导致电子秤受到破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打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收拢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盒体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侧视图。

图中:1、橡胶套;2、提手;3、盒体;4、电控盒;5、显示屏;6、端轴;7、空心吊杆;8、秤钩;9、活动孔;10、挂钩;11、铁片;12、磁铁;13、拉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为:一种手提翻转式限位电子秤,它包括设置在电控盒4下端的空心吊杆7;所述空心吊杆7下端设置有活动孔9;所述空心吊杆7内部设置有拉杆13连接拉力传感器;所述拉杆13下端两侧对称设置有秤钩8;所述秤钩8位于活动孔9内;所述空心吊杆7底端两侧对称设置有挂钩10;所述电控盒4两侧对称设置有端轴6;所述端轴6铰接在盒体3的一端;所述盒体3一侧为敞口;所述盒体3另一端设置有提手2。

优选的,所述电控盒4上设置有显示屏5;所述电控盒4内设置有蓄电池和电路板。

优选的,所述空心吊杆7一侧设置有铁片11;所述盒体3内壁上设置有与铁片11配合的磁铁12。当将空心吊杆7部分翻转过来位于盒体3内后,空心吊杆7通过磁铁与盒体3进行固定住,可以防止空心吊杆部分与盒体部分发生松动翻转。

优选的,所述提手2上设置有橡胶套1。提手上设置橡胶套后,用户使用时不容易伤手,提高用户使用舒适性。

优选的,所述秤钩8长度短于挂钩10。可以防止用户将物品发生误操作导致长时间将物品挂载在秤钩上,导致秤钩变形或者导致称量精度降低。

本实用新型具体使用原理:

在不使用时,翻转盒体3,使得空心吊杆7、秤钩8、挂钩10均位于盒体3内,防止秤体部分受到外界碰撞损坏。

在需要使用时,反向翻转盒体3,使得空心吊杆7、秤钩8、挂钩10露出来,用户提住提手2,将袋装物品挂载在秤钩8上进行称量,称量的结果显示在显示屏5上;当称量完后,用户将袋装物品挂载在挂钩10上,有效防止秤钩8长时间受到拉力而损坏称量精度。

拉杆13位于空心吊杆7内,拉杆13上端连接拉力传感器,拉力传感器位于空心吊杆7内部;拉力传感器通过电线连接电控盒4内部的电路板。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由于文字表达的有限性,而客观上存在无限的具体结构,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润饰或变化,也可以将上述技术特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组合;这些改进润饰、变化或组合,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