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77768发布日期:2019-08-07 02:17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装夹具,特别是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



背景技术:

现有齿轮生产主要采用插齿的方式,并且在插齿后需要立即检测齿轮数据,以便能够立即改正,符合标准;如图1所示,在插齿后的齿轮1侧壁上,沿轮齿2的周缘产生大量的毛刺3,现有的齿轮测量工装4直接靠在齿轮1侧壁上,由于毛刺3的存在导致齿轮1侧壁不平整,其贴合在齿轮测量工装4上测得的齿轮1数据误差较大,难以判别生产的齿轮1的合规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现有的齿轮测量工装直接靠在齿轮侧壁上,由于毛刺的存在导致齿轮侧壁不平整,其贴合在齿轮测量工装上测得的齿轮数据误差较大,难以判别生产的齿轮的合规性的问题,提供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包括工装本体,所述工装本体包括连接部件、贴合面和环状的凹槽,所述连接部件用于安装齿轮,所述贴合面用于贴合所述齿轮的侧壁,所述凹槽设于所述贴合面上,所述凹槽的宽度大于所述齿轮上轮齿的长度,所述齿轮适配所述工装本体后,所述轮齿位于所述凹槽处。

采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由于工装本体上设有凹槽,凹槽处适配齿轮的轮齿,当齿轮侧壁适配贴合面时,所有轮齿处的毛刺均位于凹槽处,使得齿轮侧壁完全平整地贴合于工装本体上,使得齿轮千分尺检测齿轮的参数误差小,符合规定,该工装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效果良好。

优选地,所述工装本体还包括环状的第一凸台,所述第一凸台位于所述贴合面一侧,且位于所述凹槽外环。

采用这种结构设置,齿轮千分尺的两个检测脚锥能够设置在所述第一凸台上,保证锥顶能够适配到齿轮的齿槽处。

优选地,所述工装本体为金属结构件。

优选地,所述工装本体为圆台体。

优选地,所述连接部件为第二凸台,所述齿轮具有中心孔,所述中心孔适配所述第二凸台。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运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由于工装本体上设有凹槽,凹槽处适配齿轮的轮齿,当齿轮侧壁适配贴合面时,所有轮齿处的毛刺均位于凹槽处,使得齿轮侧壁完全平整地贴合于工装本体上,使得齿轮千分尺检测齿轮的参数误差小,符合规定,该工装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效果良好;

2、运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所述工装本体还包括环状的第一凸台,所述第一凸台位于所述贴合面一侧,且位于所述凹槽外环,采用这种结构设置,齿轮千分尺的两个检测脚锥能够设置在所述第一凸台上,保证锥顶能够适配到齿轮的齿槽处。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齿轮测量工装与齿轮的配合示意图;

图中标记:1-齿轮,2-轮齿,3-毛刺,4-齿轮测量工装;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工装本体、齿轮和齿轮千分尺的配合示意图。

图中标记:1-齿轮,2-轮齿,3-毛刺,4-工装本体,41-连接部件,42-贴合面,43-凹槽,44-第一凸台,5-齿轮千分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2-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包括工装本体4,所述工装本体4为圆台体金属结构件,所述工装本体4包括连接部件41、贴合面42、环状的凹槽43和环状的第一凸台44。

所述连接部件41用于安装齿轮1,所述贴合面42用于贴合所述齿轮1的侧壁,所述凹槽43设于所述贴合面42上,所述凹槽43的宽度大于所述齿轮1上轮齿2的长度,所述齿轮1适配所述工装本体4后,所述轮齿2位于所述凹槽43处,所述第一凸台44位于所述贴合面42一侧,且位于所述凹槽43外环,采用这种结构设置,齿轮千分尺5的两个检测脚锥能够设置在所述第一凸台44上,保证锥顶能够适配到齿轮1的齿槽处。

作为本实施例的一个优选方案,所述连接部件41为第二凸台,所述齿轮1具有中心孔,所述中心孔适配所述第二凸台。

运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齿轮测量的工装,由于工装本体4上设有凹槽43,凹槽43处适配齿轮1的轮齿2,当齿轮1侧壁适配贴合面42时,所有轮齿2处的毛刺3均位于凹槽43处,使得齿轮1侧壁完全平整地贴合于工装本体4上,使得齿轮千分尺5检测齿轮1的参数误差小,符合规定,该工装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效果良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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