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体定深取样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取样器筒体,所述取样器筒体顶部设有与取样器筒体上端可拆卸连接的顶盖,所述顶盖上设有多个与取样器筒体内腔连通的取样孔,所述取样器筒体内活动设有用于封闭取样孔的封板,所述封板与顶盖平行设置,且封板的直径小于取样器筒体的内径;
外支撑套管,所述外支撑套管的下端与顶盖连接在一起,且所述外支撑套管的外表面设有刻度;
取样内套杆,所述取样内套杆滑动设置在外支撑套管内,且取样内套杆的下端伸入顶盖内与封板连接,所述取样内套杆的上端套设有一端与其顶部固定的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的另一端与外支撑套管固定连接;当复位弹簧处于正常状态时,所述封板的上端面与取样器筒体的顶盖接触并封闭取样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定深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器筒体底部为锥形结构,所述取样器筒体的外部可拆卸套设有外筒;所述取样器筒体内平行设有多层隔板,所述隔板将取样器筒体内腔分隔为多个定深取样腔,每个定深取样腔的侧壁上设有进液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体定深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内套杆上设有多个分别位于定深取样腔内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端部设有用于封闭进液孔的堵板,所述最下方的定深取样腔的内壁上设有用于对堵板位置进行限位的限位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体定深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内套杆的下端与封板中部固定连接在一起。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体定深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支撑套管的上端垂直设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的中部设有用于取样内套管贯穿伸入外支撑套管内腔的限位孔。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体定深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内套管的顶部设有把手。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体定深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弹簧套设在取样内套管的上部且两端分别与限位板和把手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体定深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孔以取样内套杆为中心均匀分布有6个。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体定深取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盖与取样器筒体螺纹连接,所述封板和堵板的密封面均设有密封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