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计量装置验收标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42924发布日期:2020-08-05 02:05阅读:378来源:国知局
一种计量装置验收标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验收测量用具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计量装置验收标尺。



背景技术:

在南方电网经营范围内的10kva专变用电客户计量装置的设计需满足《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的规范,对于新投运的10kva专变用电客户计量装置,计量运维验收人员根据《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规范的标准对其进行验收。

当验收过程中涉及到装置的距离验收时,验收人员须对照《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利用常规卡尺分别对应一项项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测量,过程十分繁琐,导致工作人员的时间大量浪费,此外卡尺在验收过程中的携带也不方便。

综上所述,提出一种可以减轻验收测量过程的繁琐性、携带方便的计量装置验收标尺十分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验收人员利用常规卡尺进行计量装置验收时,验收测量过程繁琐,且验收过程中的卡尺也具有不方便携带的弊端,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计量装置验收标尺,方便携带,且简化验收测量过程,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计量装置验收标尺,包括标尺本体、用于收纳标尺本体的壳体及测量片,所述测量片的一端相对于壳体,可折叠地连接于壳体的一侧,所述标尺本体上设有若干个与验收规范标准对应的尺码对比件;所述壳体的另一侧设有尺口,当验收标尺使用完毕后,标尺本体通过尺口活动穿入壳体内。

优选地,所述尺码对比件包括若干个设置于标尺本体上端的验收凸起和若干个设置于标尺本体面上的尺码标卡,所述验收凸起与所述尺码标卡的数目相同,所述尺码标卡的位置与所述验收凸起的位置一一对应。

在此,每一个验收凸起对应一项验收规范标准,而所述尺码标卡的位置与所述验收凸起的位置一一对应,则每一项验收规范标准也对应着相应的尺码标卡,因此,与验收规范标准对应的验收凸起及尺码标卡均同时且对应地设置在标尺本体上,避免了工作人员在进行计量装置的验收时,须利用卡尺分别对应一项项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测量的繁琐性,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优选地,所有验收凸起的竖直高度均相同。

优选地,所述标尺本体呈条形状,所述尺口也呈条形状,尺口的宽度大于标尺本体的宽度与验收凸起的竖直高度之和。

在此,验收凸起的竖直高度均相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标尺的使用美观性,此外,在标尺本体呈条形状的前提下,由于验收凸起的高度均相同,尺口也呈条形状,与标尺本体相匹配,且尺口的宽度大于标尺本体的宽度与验收凸起的竖直高度之和,当验收标尺使用完毕后,确保标尺本体可以通过尺口收纳于壳体内,提高标尺携带的方便性。

优选地,所述测量片上设有两个条状凹槽,包括电流线测量凹槽及电压线测量凹槽,远离壳体的测量片的一端设有天线孔测量凸起。在此,标尺除可以利用标尺本体进行基本的距离验收测量外,还可以利用另一侧的测量片对天线孔、电流线及电压线进行测量,避免了工作人员在利用常规标尺完成一项验收测量后,再繁琐调整后进行另一项验收测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优选地,所述电流线测量凹槽的宽度为2.3mm。

优选地,所述电压线测量凹槽的宽度为1.8mm。

优选地,所述天线孔测量凸起的横向宽度为15mm。

在此,电流线测量凹槽的宽度反映了待测量的电流线的横截面积是否满足要求,电压线测量凹槽的宽度反映了待测量的电压线的横截面积是否满足要求,天线孔测量凸起的横向宽度反映了待测量的天线孔的横截面积是否满足要求;若被测量的电流线可以置入电流线测量凹槽,即表明电流线的横截面积符合验收规范要求;若被测量的电压线可以置入电压线测量凹槽,即表明电压线的横截面积符合验收规范要求;若天线孔测量凸起能插进天线孔,即表明天线孔的直径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优选地,所述标尺本体为卷尺,方便验收标尺使用完毕后,标尺本体收纳于壳体内。

优选地,所述测量片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保证了测量片的硬度,且由于测量片的一端相对于壳体,可折叠地连接于壳体的一侧,当验收标尺使用完毕后,所述测量片可折叠在壳体的一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计量装置验收标尺,测量片的一端相对于壳体,可折叠地连接于壳体的一侧,当验收标尺使用完毕后,标尺本体通过尺口活动穿入壳体内,测量片可折叠在壳体的一侧,方便工作人员的携带。

(2)与验收规范标准对应的尺码对比件直接设置在标尺本体上,避免了工作人员利用常规卡尺分别对应一项项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测量的繁琐性,简化验收测量过程,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计量装置验收标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标尺本体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的计量装置验收标尺的结构示意图,包括标尺本体1、用于收纳标尺本体1的壳体2及测量片3,测量片3的一端相对于壳体2,可折叠地连接于壳体2的一侧,标尺本体1上设有若干个与验收规范标准对应的尺码对比件4,在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尺码对比件4共10个,分别代表计量装置验收标识对应的10个验收尺码;壳体2的另一侧设有尺口5,当验收标尺使用完毕后,标尺本体1通过尺口5活动穿入壳体2内。

如图2所示,尺码对比件4包括10个设置于标尺本体1上端的验收凸起41和10个设置于标尺本体1面上的尺码标卡42,验收凸起41与尺码标卡42的数目相同,在具体应用中,验收凸起41分别为三相电能表间水平距离凸起、电表与接线盒垂直距离及二次计量室深度凸起、观察窗宽度凸起、观察窗高度凸起、二次计量室高度凸起、二次计量室宽度凸起、表计安装下限凸起、单排通道宽度凸起、表计安装高度上限凸起及双排通道宽度凸起,如图2所示,尺码标卡42的位置与验收凸起41的位置一一对应,尺码标卡42分别为三相电能表间水平距离凸起对应的80mm尺码标卡、电表与接线盒垂直距离及二次计量室深度凸起对应的150mm尺码标卡、观察窗宽度凸起对应的400mm尺码标卡、观察窗高度凸起对应的500mm尺码标卡、二次计量室高度凸起对应的600mm尺码标卡、二次计量室宽度凸起对应的750mm尺码标卡、表计安装高度下限凸起对应的800mm尺码标卡、单排通道宽度凸起对应的1500mm尺码标卡、表计安装高度上限凸起对应的1800mm尺码标卡及双排通道宽度凸起对应的2500mm尺码标卡。

在此,每一个验收凸起41对应一项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而尺码标卡42的位置与验收凸起41的位置一一对应,则每一项验收规范标准要求也对应着相应的尺码标卡42,因此,与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对应的验收凸起41及尺码标卡42均同时且对应地设置在标尺本体1上,避免了工作人员在进行计量装置的验收时,须利用卡尺分别对应一项项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测量的繁琐性,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如图1所示,所有验收凸起41的竖直高度均相同,标尺本体1呈条形状,尺口5也呈条形状,尺口5的宽度大于标尺本体1的宽度与验收凸起41的竖直高度之和。验收凸起41的竖直高度均相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标尺的使用美观性,此外,在标尺本体1呈条形状的前提下,由于验收凸起41的高度均相同,尺口5也呈条形状,与标尺本体1相匹配,且尺口5的宽度大于标尺本体1的宽度与验收凸起41的竖直高度之和,当验收标尺使用完毕后,确保标尺本体1可以通过尺口5收纳于壳体2内,提高标尺携带的方便性。

测量片3上设有两个条状凹槽,包括电流线测量凹槽31及电压线测量凹槽32,远离壳体2的测量片3的一端设有天线孔测量凸起33。在此,标尺除可以利用标尺本体1进行基本的距离验收测量外,还可以利用另一侧的测量片3对天线孔、电流线及电压线进行测量,避免了工作人员在利用常规标尺完成一项验收测量后,再繁琐调整后进行另一项验收测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在本实施例中,电流线测量凹槽31的宽度为2.3mm,电压线测量凹槽32的宽度为1.8mm,天线孔测量凸起33的横向宽度为15mm。电流线测量凹槽31的宽度反映了待测量的电流线的横截面积是否满足要求,电压线测量凹槽32的宽度反映了待测量的电压线的横截面积是否满足要求,天线孔测量凸起33的横向宽度反映了待测量的天线孔的横截面积是否满足要求;若被测量的电流线可以置入电流线测量凹槽31,即表明电流线的横截面积符合验收规范要求;若被测量的电压线可以置入电压线测量凹槽32,即表明电压线的横截面积符合验收规范要求;若天线孔测量凸起33能插进天线孔,即表明天线孔的直径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标尺本体1为卷尺,方便验收标尺使用完毕后,标尺本体收纳于壳体2内。测量片3采用不锈钢材质制成,保证了测量片3的硬度,且由于测量片3的一端相对于壳体2,可折叠地连接于壳体2的一侧,当验收标尺使用完毕后,测量片3可折叠在壳体2的一侧。

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

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于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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