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黑板照度测量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水平尺,可拆卸设置于构件的待测面上,沿所述水平尺的长度方向依次排布有多个定位点;和
至少一个竖直尺,可拆卸设置于任一所述定位点处,沿所述竖直尺的长度方向依次排布有多个标记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黑板照度测量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尺与所述竖直尺卡接配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黑板照度测量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定位点处分别设置有凸块,所述竖直尺顶部设有与所述凸块卡接配合的通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黑板照度测量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块和所述通孔侧壁采用磁性材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黑板照度测量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尺底端设置有配重块。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黑板照度测量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存储壳,设置于所述定位点处,所述竖直尺收缩于所述存储壳内;和
测量盒,所述水平尺和所述存储壳均收缩于所述测量盒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黑板照度测量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壳内设置有用于控制所述竖直尺释放或收缩的无刷电机。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黑板照度测量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尺的总刻度≥4m,所述竖直尺的总刻度≥1.2m;所述定位点包括多个国标定位点和多个团标定位点,相邻所述国标定位点的间距为0.5m,相邻所述团标定位点的间距为0.4m;所述标记点包括多个国标标记点和多个团标标记点,相邻所述国标标记点的间距为0.5m,相邻所述团标定位点的间距为0.4m。
9.黑板照度测量设备,包括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黑板照度测量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测量所述标记点处照度的照度测量装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黑板照度测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照度测量装置包括:
多个照度计探头,分别设置于多个所述标记点处;和
照度计本体,与所述照度计探头无线通讯连接,用于接收所述照度计探头发射的照度信号并显示照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