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及焦度计支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451280发布日期:2020-10-09 18:25阅读:9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及焦度计支座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及焦度计支座,属于验光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验光镜片箱是各类验光镜片的组合,是用来检查人眼屈光状态和斜视、弱视及人眼其他视觉功能的一种眼科计量器具,一般使用一级焦度计进行计量检定。在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jjg579-2010《验光镜片箱》中要求对球镜、柱镜验光镜片的光学中心位移进行检定,在检定方法中提及了“使镜片的几何中心位于镜片支座的几何中心处”的操作方式。其中,对于球镜片光学中心位移检定方法,该规程中还提及“应细微转动镜片,使垂直方向的棱镜度为零”;对于柱镜片光学中心位移检定方法,提及“在0°-180°方向得到的棱镜度示值,即为柱镜验光镜片的光学中心位移”。

在实际检定工作中,上述操作往往由检测人员凭借经验用手移动、转动镜片,依靠目力确定读取测量结果时镜片应放置的位置和方向。因此,其测量结果受实验人员主观影响比较大,且不易于操作、工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围板能够限定验光镜片的位置,使验光镜片几何中心位于焦度计支座的几何中心处,并且围板可以拆卸。

为了实现以上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出了一种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包括:

底座,所述底座的中部设置有圆孔,上表面设置有一周凹槽;以及

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的围板,所述围板可拆卸式地安装在所述凹槽内;

其中,焦度计支座的顶部在检定时用于放置验光镜片,所述围板的内壁与所述验光镜片的外径相匹配,使所述验光镜片限定在所述围板内,其验光镜片几何中心位于焦度计支座的几何中心处。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围板包括能够覆盖所述凹槽的环形挡板,所述环形挡板的下面设置有下圆筒,所述环形挡板的上面设置有上圆筒;其中,所述下圆筒插接在所述凹槽内,并且下圆筒的内径与所述凹槽内径相匹配。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围板的数量为多个,不同的所述围板适应不同类型的验光镜片。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围板上设置有用于安装所述验光镜片的手柄的缺口;所述围板能够与验光镜片在外力作用下一同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围板的挡板和上圆筒的高度不小于所述焦度计支座伸出所述底座上方的部分和所述验光镜片中厚度最大的凸透镜的中心厚度的一半之和;

所述底座的所述圆孔的高度满足使所述焦度计支座高出所述底座部分的高度大于所述验光镜片中边缘最厚的凹透镜的边缘厚度的一半。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还提出了一种焦度计支座,包括支座主体,以及所述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

所述支座主体包括支座外壳和设置在所述支座外壳内的内部组件;所述支座外壳包括设置在下部的圆台部以及设置在上部的圆筒部,所述圆筒部连接所述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

其中,所述圆筒部穿过所述底座的圆孔并伸出到所述底座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底座的下部设置有内凹的圆台形的卡槽,所述卡槽的凹面与所述焦度计支座的圆台部的上表面相配合。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底座与所述支座外壳之间通过粘合剂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底座与所述支座外壳制造为一个整体。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凹槽为圆环形或多个弧形均匀布置而成;所述围板的下圆筒的内径与所述凹槽的内径之间具有间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其设置与支座主体相连或制作为一个整体的底座,底座上设置有围板,围板能够限定验光镜片的位置,使验光镜片几何中心位于焦度计支座的几何中心处。为适应不同外圈直径的验光镜片,只需更换适当的围板即可,不需要其他复杂的操作,减少复杂操作对焦度计及检定工作带来的影响。

本实用新型的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中,所述的围板与底座是可拆卸相连的,验光镜片的其他检定项目,如顶焦度等,无法限制镜片几何中心的位置,在检定这些项目时只需要取下围板即可。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来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地描述,在图中:

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显示了底座的结构;

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底座的俯视结构示意图,显示了设置有卡槽的结构;

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底座的剖视结构示意图,显示了设置有卡槽的结构;

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底座的透视结构示意图,显示了设置有粘合剂的结构;

图5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底座的剖视结构示意图,显示了设置有粘合剂的的结构;

图6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围板的透视结构示意图;

图7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围板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8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围板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9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围板和底座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10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底座和焦度计支座的连接机构示意图,显示了设置有卡槽的结构;

图1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底座和焦度计支座的连接机构示意图,显示了设置有粘合剂的结构;

图1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底座和焦度计支座的连接机构示意图,显示了底座和支座外壳制作为一个整体的结构。

附图中,相同的部件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附图并未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在附图中各附图标记的含义如下:1、底座,2、焦度计支座,3、围板,11、圆孔,12、凹槽,13、卡槽,21、圆筒部,22、圆台部,31、挡板,32、上圆筒,33、下圆筒,34、缺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进一步详细的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所有实施例的穷举。并且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互相结合。

图1示意性地显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一种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为圆柱形结构,也可以是方形或其他柱状或板状的结构,其用于与焦度计支座2固定以及支撑围板3。所述底座1的中心设置有圆孔11,上表面设置有凹槽12,凹槽12为圆形并绕所述圆孔11设置一周。所述焦度计支座2连接所述底座1,并与底座1套接。底座1上设置有围板3,所述围板3可拆卸式地安装在所述凹槽12内。

焦度计是用于测量眼镜片(包括角膜接触镜片)的顶焦度、棱镜度的仪器,其能够确定镜片的光学中心、轴位和打印标记,检查镜片是否正确安装在镜架中。焦度计支座2是焦度计的一部分,用于放置被测镜片、带有通光孔径的支座。本实施例所述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是焦度计支座2的一部分或可拆卸安装在焦度计支座2上。

验光镜片是镶嵌在框中用于测定人眼屈光不正所用的镜片。在实际应用中,各类验光镜片的组合称为验光镜片箱。主要由正、负球镜验光镜片,正、负柱镜验光镜片,棱镜验光镜片,辅助验光镜片等组成。

其中,所述焦度计支座2的顶部用于放置验光镜片,所述围板3的内壁与所述验光镜片的外径相匹配,使所述验光镜片限定在所述围板3内,其验光镜片几何中心位于焦度计支座2的几何中心处。

在根据本实施例所述的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中,通过底座1和围板3能够限定验光镜片的位置。在检定验光镜片光学中心位移时,将被检验光镜片的几何中心定位在镜片支座的几何中心处。在检定验光镜片光学中心位移操作过程中,转动被检验光镜片时,始终保持验光镜片的几何中心处于镜片支座的几何中心处。即,验光镜片只在平面上转动,而避免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上移动。通过围板3的固定方式能够减小使镜片支座竖直方向的套筒受力,进而对其内部的光学元件造成扰动,影响焦度计功能。所述围板3可拆卸式地安装在所述凹槽12内,验光镜片的其他检定项目,如顶焦度等,无法限制镜片几何中心的位置,在检定这些项目时只需要取下围板即可。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6、图7所示,所述围板3包括环形挡板31,所述环形挡板31为圆环形的结构,其宽度大于所述凹槽12的宽度,能够覆盖所述凹槽12。所述环形挡板31的下面设置有下圆筒33,所述环形挡板31的上面设置有上圆筒32。其中,所述下圆筒33的长度小于所述凹槽12的深度,并且在安装时下圆筒33插接在所述凹槽12内,下圆筒33的内径与所述凹槽12内内径相匹配。在安装后,所述下圆筒33卡在所述凹槽12的内部。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8和图9所示,所述围板3的数量是多个,通常情况下,不同的围板3适应不同的类型验光镜片。验光镜片由于制造误差、磨损或其他的原因造成尺寸不同,根据验光镜片的尺寸将验光镜片划分为多个类型。一个所述围板3用于一个类型的多个验光镜片。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所述围板3上设置有用于安装所述验光镜片的手柄的缺口34。在手柄卡接在围板3的缺口34上时,验光镜片的几何中心刚好在镜片支座的几何中心处。所述围板3能够与验光镜片一同转动,在操作时,围板3可以随验光镜片转动而转动,也可以操作围板3转动而带动验光镜片转动。如图10所示,围板3设计成c型围板3,也可以是只有上圆筒32为具有缺口34的c型结构。

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如图9所示,所述围板3的挡板31和上圆筒32的高度不小于所述焦度计支座2伸出所述底座1上方的部分和所述验光镜片中所有凸透镜中最厚的凸透镜的中心厚度的一半之和,以保证所有被检镜片在检测时都能放入围板3内。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1的所述圆孔11的高度满足使所述焦度计支座2高出所述底座1部分的高度大于所述验光镜片中边缘最厚的凹透镜的边缘厚度的一半。

在本实施例中,围板3高出底座1的高度,要满足能够高于验光镜片边缘的位置,以保证验光镜片能够在围板3内。凸透镜的上下两面为凸面,凸透镜放置在焦度计支座上端时,其边缘所处位置的高度是焦度计支座2高出底座1的部分加上凸透镜下凸面的厚度(即凸透镜的中心厚度的一半)。围板3的高度至少要达到凸透镜的边缘所在位置的高度。因此,围板3的最高的高度需要满足检测最厚的一个凸透镜时其边缘的高度,即围板3的高度不小于所述焦度计支座2伸出所述底座1上方的部分和所述验光镜片中所有凸透镜中最厚的凸透镜的中心厚度的一半之和。

凹透镜的两面是凹面,凹透镜放置在焦度计支座的上端时,由于下凹面的边缘向下弯曲,凹透镜的边缘低于焦度计支座的顶端。因此,如果凹透镜的下凹面的高度(凹透镜边缘高度的一半)大于焦度计支座2高出底座1的部分的高度时,凹透镜的中心与焦度计支座2不接触,这样会影响测量结果。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1的所述圆孔11的高度需要比较低,从而满足焦度计支座2高出的部分较长。底座1的所述圆孔11的高度小于焦度计支座2的圆筒部的高度减去验光镜片中边缘最厚的凹透镜的边缘厚度的一半,以保证所有验光镜片都能够放在焦度计支座上进行检定而不被底座抬高进而影响示值。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还提出了一种焦度计支座2,如图10、图11和图12所示,其包括上述实施例所述的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和支座主体。支座主体包括内部构件和支座外壳。支座外壳包括设置在下部的圆台部22和设置在上部的圆筒部21,所述圆筒部21设在所述底座1的下方,所述圆筒部21穿过所述底座1的圆孔11并伸出到所述底座1的上方。所述围板3设置在所述底座1的上方,所述围板3设置在所述凹槽12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图3所示,所述底座1的下部设置有内凹的圆台形的卡槽13,所述卡槽13设置在圆孔11的下方,与圆孔11相连通。所述卡槽13的凹面与所述焦度计支座2的圆台部22的上表面相配合。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0所示,底座1中心有圆孔11,圆孔11用于将底座1套在焦度计的镜片支座上,圆孔11直径应与支座的圆筒部21的底部直径相同,保证底座1在套入镜片支座后能够与镜片支座同轴。

在根据本实施例所述的用于计量检定的限位装置中,底座1下表面为与焦度计支座2以下部的圆台部22形状、尺寸相同,方向相反的内凹的圆台形卡槽13,用于底座1套在标准焦度计支座2上后,将底座1固定在焦度计上,使其在检定过程中不至于在水平方向窜动。所述圆台的上截面圆形与下截面圆形的圆心均与卡槽的中心、圆孔11的圆心在同一轴线上。所述圆台形的上截面圆形半径与一级焦度计支座2圆台上表面半径相同,圆台的母线与轴线的夹角与焦度计支座2的圆台部22的母线与轴线夹角相同,这样底座1下表面就可以与圆台部22上表面贴合在一起从而固定底座1使其不能在检定过程中在水平方向上窜动。底座1上表面的圆孔11贯穿至底座1下表面圆台形的上截面处。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11所示,底座1与所述支座外壳之间通过粘合剂连接。具体的组装方式如下:所述底座1设置在圆台部22的上方,并通过圆台部22的上表面支撑,所述圆台的顶面与所述底座1的底面通过粘合剂连接。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底座1与支座外壳在制作时,制作成一个整体。

在根据本实施例所述的装置中,通过粘合的方式或者制作成一体的方式都能够保证底座1圆孔11与所述焦度计支座2固定相连,避免底座1在水平方向上窜动。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凹槽12为圆环形或多个弧形均匀布置而成。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围板3的下圆筒33的内径与所述凹槽12的内径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隙。所述缝隙能够保证所述围板3与所述底座1之间能够稳固,不会随意晃动,并且能够保证围板3能够在底座1上转动。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在制作时,制作的围板的内径分别为38.2mm、38.1mm、38.0mm、37.9mm、37.8mm。在使用时根据所述检测的验光镜片选取相应的围板3安装在凹槽12内。在安装时,围板3卡住凹槽12,挡板31两侧的宽度以能够覆盖凹槽12,且不妨碍装置功能为准。

选取适合被检验光镜片外圈直径的围板3插在底座1凹槽12上,此时围板3可在外力作用下与底座1的凹槽12产生相对运动,即在凹槽12内滑动。将被检验光镜片放置在围板3内的焦度计支座2上,使验光镜片的手柄落入围板3的缺口34处,此时镜片几何中心刚好在焦度计支座2的几何中心处。

按照规程要求转动镜片,当验光镜片的手柄卡接在围板3的缺口内,使其与围板3能够一同转动。因为凹槽12限制围板3只能在槽内转动,因此镜片也被限制在围板3内,无法水平移动、只能转动。这样就保证了,在转动过程中镜片几何中心位于支座的几何中心处。当找到验光镜片在标准焦度计垂直方向棱镜度为零的位置时,读取水平方向棱镜度即为该验光镜片的光学中心位移。

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因此,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或修改,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出的变更和/或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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