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815727发布日期:2021-04-27 13:50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采集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


背景技术:

2.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司法鉴定的物件一般都是在案发现场进行采集,最为常见的采集设备就是试管和夹具。
3.但是,现有技术中,大多数案发现场环境都比较复杂,有些物件采集较为不便,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方便,可以通过加长杆远程对物证进行采集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
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包括:加长杆;第一转动块,所述第一转动块固定安装在加长杆的一侧;第一盒体,所述第一盒体转动安装在第一转动块上,所述第一盒体的顶部设有开口;第一隔板,所述第一隔板固定安装在第一盒体内;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固定安装在第一盒体的底部内壁上;第一锥形齿轮,所述第一锥形齿轮固定安装在第一电机的输出轴上;转动杆,所述转动杆转动安装在第一盒体内;第二锥形齿轮,所述第二锥形齿轮固定套设在转动杆上,所述第一锥形齿轮与第二锥形齿轮啮合;凸轮,所述凸轮固定套设在转动杆上;两个套筒,两个套筒均固定安装在第一盒体的一侧内壁上;两个伸缩杆,两个伸缩杆分别滑动安装在对应的套筒内,两个伸缩杆的一端均延伸至套筒外;挤压板,所述挤压板固定安装在两个伸缩杆上;吸液试管,所述吸液试管设于第一盒体内,所述吸液试管的底端延伸至第一盒体外,所述挤压板与吸液试管相接触。
6.优选的,所述第一盒体的底部固定安装有限位管,所述吸液试管与限位管的内壁滑动连接。
7.优选的,所述第一盒体的底部内壁上开设有第一滑孔,所述吸液试管与第一滑孔滑动连接。
8.与相关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9.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通过第一电机、第一锥形齿轮、转动杆、第二锥形齿轮、凸轮和挤压板相配合,可以对吸液试管进行挤压,使得吸液试管可以对液体物证进行收集。
10.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包括:第二转
动块,所述第二转动块固定安装在加长杆的一侧,所述第二转动块上转动安装有第二盒体,所述第二盒体内固定安装有第二隔板,所述第二隔板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轴上固定安装有第一圆齿轮,所述第二盒体内转动安装有螺杆,所述螺杆上的螺丝两边相反,所述螺杆上固定套设有第二圆齿轮,所述第一圆齿轮与第二圆齿轮上铰接有同一根链条,所述螺杆上螺纹安装有两个带动块,两个带动块的底部均延伸至第二盒体外并分别固定安装有夹块。
11.优选的,所述第二隔板上开设有第二滑孔,所述链条与第二滑孔滑动连接。
12.优选的,所述第二盒体内固定安装有定位杆,两个带动块均与定位杆滑动连接。
13.优选的,所述第二盒体的底部内壁上开设有第三滑孔,两个带动块均与第三滑孔滑动连接。
14.与相关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通过第二电机、第一圆齿轮、螺杆、第二圆齿轮、链条、带动块和夹块相配合,可以对固体物证进行夹持固定,实现了在远距离对固体物证的收集工作。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的第一实施例的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实施例的侧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二实施例的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19.图中标号:1、加长杆;2、第一转动块;3、第一盒体;4、第一隔板;5、第一电机;6、第一锥形齿轮;7、转动杆;8、第二锥形齿轮;9、凸轮;10、套筒;11、伸缩杆;12、挤压板;13、吸液试管;14、第二转动块;15、第二盒体;16、第二隔板;17、第二电机;18、第一圆齿轮;19、螺杆;20、第二圆齿轮;21、链条;22、带动块;23、夹块。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21.第一实施例
22.请结合参阅图1-图2,在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中,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包括:加长杆1;第一转动块2,所述第一转动块2固定安装在加长杆1的一侧;第一盒体3,所述第一盒体3转动安装在第一转动块2上,所述第一盒体3的顶部设有开口;第一隔板4,所述第一隔板4固定安装在第一盒体3内;第一电机5,所述第一电机5固定安装在第一盒体3的底部内壁上;第一锥形齿轮6,所述第一锥形齿轮6固定安装在第一电机5的输出轴上;转动杆7,所述转动杆7转动安装在第一盒体3内;第二锥形齿轮8,所述第二锥形齿轮8固定套设在转动杆7上,所述第一锥形齿轮6与第二锥形齿轮8啮合;凸轮9,所述凸轮9固定套设在转动杆7上;两个套筒10,两个套筒10均固定安装在第一盒体3的一侧内壁上;两个伸缩杆11,两个伸缩杆11分别滑动安装在对应的套筒10内,两个伸缩杆11的一端均延伸至套筒10外;挤压板12,所述挤压板12固定安装在两个伸缩杆11上;吸液试管13,所述吸液试管13设于第一盒体
3内,所述吸液试管13的底端延伸至第一盒体3外,所述挤压板12与吸液试管13相接触。
23.所述第一盒体3的底部固定安装有限位管,所述吸液试管13与限位管的内壁滑动连接,所述第一盒体3的一侧外壁上固定安装有第一连接块,所述第一连接块通过阻尼转轴与所述第一转动块2转动连接。
24.所述第一盒体3的底部内壁上开设有第一滑孔,所述吸液试管13与第一滑孔滑动连接。
2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的工作原理如下:
26.使用时,通过加长杆1将第一盒体3送至液体物证附近,然后将吸液试管13的底端浸入液体中,随后启动第一电机5,第一电机5通过输出轴带动第一锥形齿轮6转动,第一锥形齿轮6通过第二锥形齿轮8带动转动杆7转动,转动杆7则带动凸轮9转动,凸轮9在转动时其上的凸块对挤压板12进行推动,挤压板12则对吸液试管13进行挤压,吸液试管13受挤压后其内部的空气会排出,随后在凸轮9上的凸块离开时,吸液试管13内部会因真空而产生吸力将液体物证吸入吸液试管13中,从而完成了对液体物证的采集工作。
27.与相关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8.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通过第一电机5、第一锥形齿轮6、转动杆7、第二锥形齿轮8、凸轮9和挤压板12相配合,可以对吸液试管13进行挤压,使得吸液试管13可以对液体物证进行收集。
29.第二实施例:
30.基于本申请的第一实施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本申请的第二实施例提出另一种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第二实施例仅仅是第一实施例的优选的方式,第二实施例的实施对第一实施例的单独实施不会造成影响。
31.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32.请结合参阅图3,在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中,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包括:第二转动块14,所述第二转动块14固定安装在加长杆1的一侧,所述第二转动块14上转动安装有第二盒体15,所述第二盒体15内固定安装有第二隔板16,所述第二隔板16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第二电机17,所述第二电机17的输出轴上固定安装有第一圆齿轮18,所述第二盒体15内转动安装有螺杆19,所述螺杆19上的螺丝两边相反,所述螺杆19上固定套设有第二圆齿轮20,所述第一圆齿轮18与第二圆齿轮20上铰接有同一根链条21,所述螺杆19上螺纹安装有两个带动块22,两个带动块22的底部均延伸至第二盒体15外并分别固定安装有夹块23。
33.所述第二隔板16上开设有第二滑孔,所述链条21与第二滑孔滑动连接。
34.所述第二盒体15内固定安装有定位杆,两个带动块22均与定位杆滑动连接,所述第二盒体15的一侧外壁上固定安装有第二连接块,所述第二连接块通过阻尼轴承与所述第二转动块14转动连接。
35.所述第二盒体15的底部内壁上开设有第三滑孔,两个带动块22均与第三滑孔滑动连接。
3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的工作原理如下:
37.使用时,通过第一转动块2将第一盒体3折起,随后通过加长杆1将第二盒体15伸入
固定物证处,当固体物证处于两个夹块23之间时,启动第二电机17,第二电机17通过输出轴带动第一圆齿轮18转动,第一圆齿轮18通过链条21带动第二圆齿轮20转动,第二圆齿轮20带动螺杆19转动,在螺纹的作用下,两个带动块22带动两个夹块23相互靠近并对固体物证进行固定,从而完成了远程对固体物证的采集工作。
38.与相关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39.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司法鉴定现场取样采集器,通过第二电机17、第一圆齿轮18、螺杆19、第二圆齿轮20、链条21、带动块22和夹块23相配合,可以对固体物证进行夹持固定,实现了在远距离对固体物证的收集工作。
40.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设备结构和附图主要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进行描述,在该设计原理的技术上,装置的动力机构及控制系统等的设置并没有完全描述清楚,而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上述实用新型的原理的前提下,可清楚获知其动力机构及控制系统的具体。
4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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